进入21世纪,加入WTO等国际组织促进了我国与国际社会的融合,同时也对我国政府职能的履行和国家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加上国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现实压力,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迫使政府必须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观念以适应新的环境,职能转变、依法行政被提上议事日程。经过前两个阶段依法行政的发展和积淀,国家对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为“法治政府”概念的提出做了思想和理论上的准备。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并具体规划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开启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阶段。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党对政府依法行政认识的深化。在法治政府概念提出前,依法行政常被用作法治政府的代名词,实际上二者并不是同义的。法治政府离不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首要的就是要求政府必须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以规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对政府行政行为的必然要求。但法治政府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依法行政只是其众多要求中的一个,并不能代表全部,因此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紧密相关,却不完全等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确定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供了新的目标指向。法治政府建设受到了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党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思路,表明其具有的重要地位。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给予了回答,同时提出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将法治政府建设视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是和谐社会的根基。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具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报告还将“法治政府取得新成效”作为发展指标之一,提出“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十七大在总结已有法治建设经验的基础之上,指明了今后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任务,并对法治政府进行了全新定位。法治政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结构设置、提高行政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的程序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都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以服务型政府为价值取向,为此必须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通过制度建设来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以促进依法行政。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加入《决定》,并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对法治政府来说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带来执政、行政理念的转变和不断更新,促使其完成从“管理”向“治理”的转换,将侧重点由管人转为服务人,更加强调尊重人、尊重人的权利,与之相适应,法治政府也将从传统的过分关注行政效率和权威地位的理念转向更加关注人、社会的现代理念,形成现代的法治政府观念,淘汰过时的观念。另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是一个制度完善的过程,通过包括行政法律、规章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成熟、完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固的制度支撑。因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发展过程,随着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现代法治观念也将更加深入人心。这既是党对法治政府重要性的肯定,也是党用发展的眼光对法治政府建设蓝图的规划。随着法治政府被正式提出,一系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行政立法工作加快发展。特别是便于公民监督政府行政行动的法律法规。2005年国务院修订了《信访条例》,以畅通民众反映诉求、监督政府的渠道,加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规范。2007年出台了《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等方面,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基础上使民众能更有效地对政府进行监督。是规范公务员队伍的法律法规。2006年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辞退、考核、晋升、惩戒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而保证公务员队伍不断优化、廉洁和稳定。2007年通过并实施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点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矫正公务员的违纪行为,贯彻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三是推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2008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根据市县政府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主要从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领导职责、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等方面加以完善和提升,从微观视角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行为。继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总体规划,成为法治政府建设又一标志性文件。《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意见》重申了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总结《纲要》颁布后实施效果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政务公开、行政监督等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做了部署,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展开。(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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