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认为观念是“在思维中,和已经获得的事实、资料和知识相互关联的事物,是暗示、推论、猜测的意义、假说和试拟的说明。”个人观念的产生是一个创造过程,是从已知进入未知,不断寻找、澄清自我的“发明”的过程。“观念不可能以观念的形式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当一个人把观念告诉别人时,对听到的人来说,不再是观念,而是另一个已知的事实。”维果茨基在《思维与语言》一书中同样强调:概念的直接教授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没有效果的。一个试图如此做的教师除了空洞的言辞和儿童鹦鹉学舌似的背诵外,一无所成。由此可见,学生个人观念的产生是其以语言为媒介建立世界之意义的重要方式,在学生的个性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教学本质上是催生新观念的过程,而不是传递现成知识技能的过程。现今学校的常规状态仍然是“教”与“被教”。这种被动的“知识容器式”的学习观并不能帮助学生形成个人观念。当然,这种状态并不完全忽略学生思维的内在状态,因为教师需要了解这种内部状态,以便能够更为有效地将知识灌输给学生,进而用灌输进去的知识去消除学生内在的不成熟状态。仿佛,儿童的内在状态是一个需要不断纠正、替代的东西,而不是一个能够自我不断成长的“生活体”。维果茨基认为,儿童的科学概念是在“儿童自身艰巨的心理活动的帮助下逐渐发展起来的”,“受变化着的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的影响,本质上仍是一个整体过程,不是对抗的冲突和相互排斥的心理形式。”其学习理论被日本学者佐藤学总结为“拷问客体的对象性活动,同伙伴开展沟通的人际关系,构成自我思维的自我内关系。”这就是说,学生只有在对客体的研究活动中,在观念的表达和与同伴的交流对话中,在自我的反思中,个人观念才能得以不断生长,也只有这样,学习才能得以真正发生。(www.xing528.com)
在综合实践活动选题研究中,我们非常重视学生个人问题的表达,重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针对问题产生的交流对话。这种对学生表达能力与交流对话的关注,不在于它的形式本身,而是试图通过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情境的创设,创造交互性的人际互动关系,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让学生与教师在基于交互主体性的社会沟通中,分享彼此观点,激发个人观念并由此建构出自我与世界的意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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