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欧洲央行是一个超主权央行,它负责总领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制定,总管欧元区的经济问题。尽管《欧洲联盟条约》中明文规定了欧洲央行的独立性地位,但在现实当中欧洲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时,还是会受到多方面的压力和束缚,如成员国的抗议和法律条文的限制。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海啸之际,当其他各大经济体央行直接从一级市场购入本国国债时,欧洲央行没有进行此项操作。因为《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第104条规定,禁止欧洲央行和成员国央行直接购买成员国政府和公共企业债券,因此欧洲央行丧失了直接在发行市场与债权人交易的权利。但该条约并没有规定欧洲央行不能在欧元区二级交易市场购买政府债券,这就为欧洲央行采取变通措施救援重灾国预留了空间。
次贷危机初期,欧洲央行引入固定利率招标方式向欧元区银行提供无限额主要再融资资金拆借;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欧洲央行通过长期再融资和资产担保债券购买计划为银行注资;主权债务危机爆发后,欧洲央行更是启动了额度超万亿的长期再融资操作以及证券市场计划和直接货币交易为欧元区银行部门注入了巨额流动性,按照欧洲央行的期望,银行机构获得大量融资后应该放贷于企业部门,刺激实体经济发展,并且购买欧元区重灾国收益率高于正常水平的国债,以利差诱使银行部门为重灾国政府提供资金。但是银行部门取得流动性后,将其投向何处是银行部门决定的,而不是由央行决定。
根据政策实施后期观察来看,欧元区银行部门资金的用途主要有四个:一是偿还已有的债务;二是回存央行,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三是放贷实体经济;四是购买欧元区国债(杨力,2012)。其中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前面两种用途,据巴克莱资本的统计,第一轮三年期再融资操作中释放的近5 000亿欧元的资金中,大约有2 960亿欧元被用来偿还从欧洲央行贷出的到期短期贷款,剩余的可用资金总额缩减到1 930亿欧元。欧洲央行数据显示,523家接受这笔三年期贷款的银行随后就将其转存回欧洲央行,自三年期长期再融资开始以来,各金融机构存入欧洲央行的隔夜存款总量翻了一番,在20天里就快速增加了2 600亿欧元。当然,也有部分资金如欧洲央行所期望的那样流向了第四种用途,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重灾国政府偿债压力,但是流入第三种用途刺激实体经济发展的资金相对有限,以致欧元区经济自危机以来至今仍在缓慢复苏之中。(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欧元区银行系统获取流动性后并没有完全按照欧洲央行的预期进行流动性分配,导致货币政策的效用一直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对比来说,美联储拥有充分决策自由权和掌控能力,可以直接决定向谁购买资产,购买资产数量和种类;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决定和执行流动性的分配,可以通过其强大的自由度确保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控制力,更加有效地调控经济。因此,欧洲央行在欧元区独特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决定了其在货币政策上有限控制力,这也是欧元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与其他国家宽松政策不同的一个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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