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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与个案研究:余天休学术释义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类是科学的一种方法,分类主要是防止肤浅和过于概括。在当时的时代,社会调查方法已经得到一定的运用,虽然总体来说还比较粗疏,没有计划和标准,不过已初具规模,政府、经济机构和学校成立了相关调查组织并展开了一些调查项目。在各种类的调查方法中,余天休提倡个案的精密研究。此外,现在写自传者多,将自传作为社会科学探讨从中抽象出规律者少,这都是现在研究者以后可以努力的方向。

社会科学方法与个案研究:余天休学术释义

社会学是社会科学,那么科学是什么?余天休曾著《科学导言》,该书介绍了科学步骤方法,科学与哲学宗教美学的关系以及科学分类。科学是将知识整理使其系统化再分类叙述程式,从中提出一些规则或定理将其应用于实践中的一类活动。科学包括技术,科学是技术基础,技术无外乎科学原理的应用。科学的态度包含征求事情真相的欲望、清楚的眼光、怀疑的心理、谨慎的习惯与明了事物关系的能力。[57]自然科学常采用实验、比较、大量观察、分析等方法,从分析到演绎,重在描述事实,追求因果关系。社会研究也是如此,包括观察、溯源、演绎、归纳、推断等,其中溯源为历史的方法,通过明晰过去的经验,以对现在的事实有正确的观念。溯源包括以下三步:第一,对于历史上的证物做精密的观察;第二,比较古今相似事物的关系;第三,有效详细推论过去事物产生的影响,以得其原因,而确定古今异同点。分类是科学的一种方法,分类主要是防止肤浅和过于概括。演绎法包括比较的演绎法和历史的演绎法,比较的演绎法确定两地或两地以上有关联的社会现象,历史的演绎法确定古今时代不同的有关联的社会现象。此外,还有统计法,用统计法则结果必定精确,统计法并非另外一种方法,是比较法和历史法的一部分。[58]这里详细阐述了科学方法和社会研究方法的类别及其运用。

在当时的时代,社会调查方法已经得到一定的运用,虽然总体来说还比较粗疏,没有计划和标准,不过已初具规模,政府、经济机构和学校成立了相关调查组织并展开了一些调查项目。如迪特默(C.G.Dittmer)教授和陈达博士清华大学附近的山村调查家庭收入支出,巴克(J.L.Buck)在武汉附近开展了关于102位农场工人的调查,并与上海大学学生在扬子江附近的一个山村开展了一项调查。Y.M.C.A(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 基督教青年会,1844年创立于英国伦敦)组织了关于北京地毯工厂的调查。梅特兰(C.G.Maitland)调查工厂的磷中毒事件,西德尼·甘博(Sidney Gamble)的北京调查涉及教育健康、工业、生活水平等,内容面极为广泛。随着近现代社会问题的增加,为更好地发现、解决问题,《社会学杂志》的一篇报告呼吁全国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组织人员在北京、上海长期做调查,收集资料信息。[59]这段资料说明了20世纪前半期的社会调查情况。

在各种类的调查方法中,余天休提倡个案的精密研究。精密的社会研究指把社会中极小的现象作为研究单位,如一个人、一个小村庄、一个小组织,从简单的问题入手,能得到和自然科学类似的结果,相比那些大规模、难取得明显成效的调查,个案研究的结果可能要明晰得多。教学中也应该采用个案,类似于理科生做实验,如此来取得规律性的东西,才能够用于治理社会,由此社会学被称为实习的材料。[60]个案研究中,余天休特别提倡个人自传式研究。自传式研究指考究个人的历史以发现个人成功失败的原理,详细分析他的人生资料,得出声望的原理、威信的原理、领袖的原理、知识和个人奋斗的关系、毅力和集中精神的关系、普通人所谓命运和际遇的关系等,从他每天用于经营事业和无谓消耗的光阴各是多少进行统计,从而分析他的人生际遇。[61]一般来说,社会学调查从一个村庄、一个组织以及少数个体等相对微观可操作的范围入手,进行深描评论,借此推广到群体心理和社会现象,但教学中采用个案教学的并不多。此外,现在写自传者多,将自传作为社会科学探讨从中抽象出规律者少,这都是现在研究者以后可以努力的方向。

根据这种研究方法,余天休统计了近三十年中国的名流人物。他以1920年在北平出版的《最近官绅履历汇录》为文本,汇集了1920年以前在社会中有地位和影响的4 600余人,[62]也就是对从1890年清末至1920年间社会公认的有名望的人物进行统计分析,内容包括名人与地理环境及教育背景、所任职务、年龄、姓氏等的关系,得出一些结论。[63]研究发现,社会声望大、被社会认可的名士在以上条件中都居于优势,尽管这些条件项并非名流本人能力直接的体现,是属于与他有间接关系、通常不被人特别关注的外在前提,但对于他们的成名发挥了巨大的潜在作用。我们且看余天休的人物分析。

名人统计人数共4 764人,从教育背景可见,名人中出身旧学资格者最多,其次是留学人员,留学生中留学日本的最多,美国次之,再次本国学校。本国学校名人出身以大学生最多,法政学校其次,再次武备学校,继之师范学校和巡警学校,其余为各种武备和军官学校。之所以名人旧学资格出身的最多,是因为科举废除不过十年,通过科举考试的为旧学精英,到民国时期仍有影响力。留学日本的居多是因为中国与日本比邻,且甲午战后日本对中国刺激最大,所以清末民初留日学生占据主流,其次美国留学生多是因为美国华侨多。后来,随着美国崛起,留美中国学生逐渐取代留日学生,转为各行业精英,美国制度对中国更具吸引力此处已现端倪。本国学校兴办不过十余年,所以出于本国学校的名士不多,随着国内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这种情况得到改善,国内学校毕业的名人数随后逐步增多,同样是国内最好的学校如大学校容易产生名人,名士在教育背景上获取了好的资源。

此处涉及旧式学历和民国学校名称,当代人已不太熟悉,特作兹下解释。

附:晚清民国教育体制

旧时国子监是掌管全国学校的最高行政机关,又是直接办理大学的教育机关,是国立中央大学教育部,教学管理合一,明清两代大致相同。学生由地方考选进来,考选分贡生和监生两类,贡生分拔、副、优、岁、恩五贡。拔贡每十二年考选一次,岁科考试两次优等有被选的资格;岁贡每年选送一次,一般以入学廪食年限的长短送补;遇到国家庆典吉事特发恩旨作为恩贡生得入太学。优贡生考选或三十年选举一次,或五年一次,廪增二等生员在岁科考试得了最优等的送入太学为优贡生。以上四贡限于州府县学生员,初选由各直省学政举办,取中后造册到中央礼部,经过复试送到国子监。副贡生每三年举选一次,不用经学政的手续,乡试取得副榜的人员贡送到国子监,到中央后再经礼部复试一次,优者派官,次优者送学。监生又名优监生,与优贡生手续完全相同,不过在原学资格为廪增上等者准作贡生,称为优贡生,在原学资格系附学及附生二等者,准作监生,称为优监生。太学生的资格除五贡一监外,另有功贡生、荫监生及准贡生、准监生四种。凡地方民众从军取过功绩,他们的子弟不论学业即可升入太学,谓之功贡生。家庭先辈有功勋于国家的,子孙不必有生员的资格,按特例准作监生,谓之荫监生。准贡和准监生谓之纳粟贡、监,也无生员资格,直接买来的,取得太学生资格参加乡试,不必到太学读书[64]

总理太学事务的为祭酒司业,监丞辅助管理,博士、助教、学正、学录教诲课程。祭酒司业每月朔望两日举行释奠以后升堂讲经一次。地方学校总称“儒学”,学生资格分为三等,初次考进去的曰附学生员,进学以后根据岁考成绩依次由附生补为增广生员,再由增生补为廪膳生员,再升入太学如拔贡、优贡之类。考试成绩劣等的依次递降,士子未曾入学以前统称为童生。儒学出身可以住书院,可以贡成均(升太学),可以升乡试。书院不算一级学校,属于补习性质,没有学位,其升太学或应乡试。由乡试到会试再殿试,乡试中为举人,会试殿试中为进士,进士参加朝考为庶吉士。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分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

为应对近代千年未有之变局,应对侵略之敌,翻译学校、军事院校、法政学校等应时而生。翻译学校有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广州同文馆、湖北自强学堂等。军备学堂有福建船政学堂、天津水师学堂、天津武备学堂、山西武备学堂、湖北武备学堂、广东水陆师学堂等,又有留学教育。民国学堂都改称学校,民国元年至民国十年(1912年至1921年)实行壬子癸丑学制,教育期共分三段四级。一为初等教育,分初等小学校、高等小学校二级,共计七年;二为中等教育,名中学校,修业年限四至五年;三为高等教育段,分大学预科、本科,计六年或七年。另有专门学校、师范教育、实业学校。下有蒙养园,上有大学院,设讲座和导师,修业年限不计。小学校四年毕业,为义务教育,高小学三年期限,小学校和高小学校设补习科,两年毕业。袁世凯时期小学校又称国民学校。中学校一般为省立,也有县立的,毕业得入大学或专门学校或高等师范学校。大学本科三年或四年毕业,预科三年,预科毕业后入本科,民国六年(1917年)改本科四年,预科两年。

师范教育分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两类,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校教员为目标,分本科、预科,本科第一部四年毕业,本科第二部一年毕业,预科一年;高等师范学校以造就中学校师范学校教员为目的,本科三年毕业,预科一年,研究科一年或两年,研究科由本科升入,另设专修科,二至三年毕业。实业学校分甲乙两种,各三年毕业,甲种实业等于普通中学程度,乙种实业等于高小程度,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四种,附设实业补习学校和实业教员养成所。专门学校三年或四年毕业,预科一年,大学分文、理、法、商、医、农、工,两科以上者为大学,仅一科者为专门学校,修业年限比大学少两年。

民国十一年(1922年)学制改制,小学教育改为六年,缩短一年,国民及高等等名目一律取消,只称高级小学、初级小学,合办者称完全小学校。中学加长了修业年限,四年改为六年,分两级,分别是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高中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采用选科制。师范教育五年改为六年,或单办后期三年的师范,或在高级中学设师范科,师范教育程度提高,改称师范大学。实业学校一律取消,以职业学校取代,分高级、初级。大学校修业还是以四年或六年为限,取消预科。蒙养园改名为幼稚园。职业教育分小学职业预科、初级高级中学职业科、职业学科、大学职业专修科五种,补习教育分小学补习学校、中学补习学校或补习科。

民国二十年(1931年)小学分三种:一为完全小学,一为简易小学,一为短期小学,完全小学分初级、高级两种,简易小学为推行义务教育的一种变通办法,学龄儿童可半日制或补习,短期小学为年满十岁至十六足岁年长失学的儿童而设。中学校取消了四二制,一律改为三三制,取消了选科,所有课程均为必修课。师范学校分为师范学校、幼稚师范科、特别师范科、简易师范学校、女子师范学校、乡村师范学校等。职业学校分初级、高级两种。受职业教育、平民教育风潮的影响,民国时期还出现了民众教育,平民学校改为民众学校,另有劳工学校、补习学校,职业教育、平民教育、乡村教育、国家主义教育运动于焉迭次兴起。

续表

续表

名人一般身居社会要职,多为组织的主管统领。普通职务成为名流者少,或者有些人曾经从事一些普通职业,后来经过升迁成为主管;政军两届出名人最多,反映出官本位社会思想;其他行业各有千秋,职业与名望相辅相成,职业与名望关系最大。同样,一些职务名称现在较为罕见,由于涉及公务职务名称较多,分散解读零散,此处加以整体解释。

附:民国政制

余天休对近三十年人物的分析涉及若干官职,对于现代人来说,有的官职名称已经比较陌生,有必要在此介绍这些职务名称背后的含义。其实,职务本身没有变动,变化的只是官务名称,但其中的升迁变化反映了这些职务在社会中重要程度的增减,以及这背后的各项政治势力角逐的对照,梳理起来饶有趣味。[65]

民国时期行政官员依次分为特任、简任、荐任、委任几等,又有政务官和事务官之分,政务官变易频频,事务官铁打不动。公务员通过铨叙和考试登进。政制指政治制度、组织和人员职务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一般为适应政治环境和土壤的产物,常随政治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政制体现的是人的主体选择,反映了个体在政治权力分配中的相互妥协和力量对比。

临时约法时期:1912年3月至1913年11月为临时约法时期,政制上主要是学习西方民主,推行党派竞选、议会选举及地方试行自治分权。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设临时大总统、临时参议院和司法机关等。临时大总统的权力受参议院限制,国务院行使实际权力,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及各部部长,采用内阁制原则,国务员辅佐大总统,大总统发布法律命令,国务员须副署之才能生效。国务总理为国务员之一,权力地位与一般国务员同,没有领导其他国务员的权力。各部总长均为国务员,下设次长以辅助。1912年4月8日,国会正式开院,设参议院、众议院两院,国会享有实际的立法权。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其下设初级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高等审判厅,另设总检察厅,下设地方审检厅、高等审检厅,各县设专审员、帮审员、承审员。其立法司法行政分立的架构同于西方,各省自治类似于美国联邦。

护国运动时期:1913年11月至1916年6月,袁世凯不仅破坏第一届国会,另行约法,还不断采取措施加强中央集权和个人独裁。新约法规定大总统集权,大总统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大总统候选人为现任大总统推荐3人,藏于金匮石室中,现任大总统也为候选人,且无须全体国会选举,先行参众院选出五十人为选举会会员,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选连任。总统颁布法律公布命令无须国务员副署。大总统经参政院同意,可解散立法院,参政院为大总统所任命,后立法院始终未成立,参政院代替立法院立法职权。废止国务院,改为政事堂,国务卿代替以前的国务总理,设各部总长次长,为大总统服务,以前一切呈报国务总理的事件,现在一律改呈大总统。成立审判官吏的平政院,平政院负责行政诉讼,置院长和评事职务,肃政厅为平政院一机关,负责纠弹官员,具检察官性质,设都肃政史管理,定额肃政史十六人。1916年6月29日,裁撤参政院及平政院所属的肃政厅。

护法运动时期:1917年,孙中山号召开展护法运动,南北分立有两政府存在,北有段祺瑞的北京政府,南有南政府。由于宪法迟迟不能出台,北京政府时期大总统、国会、国务院之间发生权力纠葛,摄政内阁政府成员走马灯般地变换。北京政府组织新国会,即安福系贿赂操纵的国会选举,把选票卖给候选人,填捏造的选民姓名,雇佣无赖恶棍抢选票。宪政理想议会民主试验终于宣告失败,此后进入军阀混战时期。军阀得到诸如镇守使、巡阅使、护军使、经略使或总督的头衔,权力往往大于省城的督军或督办,而督办督军的权力又大于省长,地方性政权军事化,军队的长官掌理地方政权,可以说这是个武力至上的时期。1924年11月至1928年5月,段祺瑞再度出山,组织临时执政政府,设立军事、财政善后会议,但到1926—1927年时段政府已经没有权力,军阀控制一切,1927年张作霖自行宣布成立安国军政府,自任大元帅。

南政府组织国会及军政府,实行大元帅制,孙中山任大元帅,设置参谋、秘书、参军处、政务院、参事会等。1924年1月20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大会召开,将大元帅制改为国民政府,此是国民政府的来源。

国民党组织:国民党掌握政权,最高权力者通过党的途径上升。国民党组织分中央、省、县、区及区分部五级,保留孙中山总理名号,设总裁,代理总理职权。军事委员会是一个重要机构,下设政治训练部和部队党代表,党代表与指挥官共同指挥,不隶属于军事指挥官,在军队中建立政治系统。1928年北伐成功,军政结束,训政开始,国民党施行党治,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党代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党代会闭会期间的集会,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组织国民党中央和地方党部,主持党务工作。中央执行委员会互选9至15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中常会主要处理党务,所议事项偏于党务。中政会(原称政治会议)为训政发动与指导机关,决定政治方针,总揽国家政策的创制,决议交国民政府执行,中政会指导、监督国民政府、立法院、军事等事项施行,特任特派官员,是最重要的政治机构。中政会具有人事上的控制权,国民政府政务官都由中政会任命,由党产生,地方干部虽然不能直接任命,但通过党训班的形式贯彻党义。1935年,该机构改名为政治委员会,内设主席和常务委员。1937年11月抗战后设立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会议取代了原来中政会的职权,中政会停止开会,1939年1月,国防最高会议改组为国防最高委员会,隶属于中执会,党政军都受它指挥,每两星期开一次常务会议,总裁兼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

国民政府:国民政府指1925年后,尤其1928年北京政府倒台后的国民党政府,由大元帅府改组而来。国民政府设主席和委员,直辖秘书处、九个部和各类委员会。国民政府设主席,初期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国民政府主席常兼任行政院院长,1943年改制后主席权力越来越大,五院都向主席负责,发布命令要主席署名,关系院长副署。国民政府直辖文官处、参军处、主计处。文官处掌理法令文告宣达,勋章奖章铸发及会议纪要;参军处掌理典礼总务,承转军事报告事宜;主计处掌管岁计、会计、统计事务。另有审计院、军事参议院、训练总监部、参谋本部,都直接隶属于国民政府。国民政府还设有一些临时委员会,如黄河水利管理委员会、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首都建设委员会、广东治河委员会等。除临时委员会外,国民政府还设有专门委员会,如司法行政委员会、教育行政委员会、建设委员会、侨务委员会、蒙藏委员会、禁烟委员会、军事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外交委员会等。国民政府主要由五院组成,但除五院外还包括其他直属机构、临时机构,五院不是国民政府的全部,但构成国民政府的主体。五院制按照孙中山先生的设计理念,考试、监察与行政、立法、司法并列,五院对中政会或国防最高委员会负责,1943年改制后直接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国民政府主席决定五院的院长人选和改组,国民政府主席同时也是中政会的领袖,因而五院仍对党治负责。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机构,设正、副院长各一人,副院长常由重要部长兼任,一般是财政部部长兼理较多。行政院设内政、外交、军事、财务、教育等各部署及其他直属机关。内政部是首席部,居各部之首,下分民政、户政、警政、营建、礼俗五司和禁烟委员会。外交部按地理分亚东、亚西、欧洲、美洲、条约、情报、礼宾、总务八司,外交官分为大使、公使、代办三种身份,此外负责管理商务和当地华侨的领事。军事机构分设军令、军政、军训、政治四部。财政部有国库、直接税、关务、税务、缉私五署,钱币、公债、盐政、专卖事业(盐、糖、烟、酒、茶叶、火柴为试办物品)、地方财政等,附属贸易委员会、田赋管理委员会、花纱布管制局、外汇管理委员会等。粮食部分管制、储备、分配等司,地政署分地籍、地价、地权、总务四处,直隶于行政院。1938年设经济部,分管制、矿业、工业、电业、商业、企业各司,有资源委员会、工矿调整处等附属机构。交通部分路政、邮电、船政、材料等司。教育部分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蒙藏教育等司,教育部成立学术审议委员会和各科专门委员会。最高学术机构为国立中央研究院,下设各科研究所。1940年设社会部,分组织训练司、社会福利司、合作事业管理局,1942年增设劳动局。卫生署分医政、保健、防疫等处及中医委员会,司法行政部设民事、刑事、监狱等司。宣传归党部,不属于行政院,但图书、杂志、电影的审查权属于行政院的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和电影检查所。每一部有部长一人和次长二人,次长分政务次长和常务次长。

立法院实由立法专家委员组成,既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也不由党的权力机关决定。立法院负责编纂法典,立法原则也由中政会决定,立法院贯彻执行。立法院不能限制行政院,立法院有行政监督质询权,但不能强迫被质询者回答,也不能引起政治责任问题,不能引起政府的辞职。行政重要决议须交立法院决议,行政院院长和各部长官列席陈述,不参与表决,无权否决立法院的决议。权力分立,立法院与行政院存在冲突倾向,立法院实不能制约行政院。行政院各部部长为立法院各分组委员会当然委员,行政院发布的命令决议不得与现有法律相抵触。立法院不能行决议预算案的权,主计处负责预算,根据超然主计制度,计政不受其他机关干涉,也不受所在机关的领导,主计自成独立系统,在行政系统之外,不受行政院管理,直接受辖于国民政府,主计处分岁计、会计、统计三局。

考试院设铨叙部,考试沿用古代的科举,孙中山先生评价我国考试制度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好的制度,19世纪中叶为欧美国家引用,因为通过考试能选拔真才,无论考者出于寒门还是贵户。考试通过在我国具有神圣的合法性,甚至不低于选举任命者,故民国规定凡官员必考,选举的官员也在列。管理官员的部门明清时为吏部,宣统三年吏部裁撤,在内阁下设叙官局,民国在国务院下设铨叙局,考试时设立典试委员会主持仪式,相当隆重。1930年考试院成立,分考选委员会和铨叙部两个机关。铨叙部掌理官员和公务员任用资格甄别、登记、考绩、教育、奖惩等事项。地方设学政,主持地方考试之职,并设铨叙处、人事处等,人事由考试院监督,实质秉承所在机关长官意志。

1931年2月,监察院正式成立,行使对公务员的弹劾与惩戒权,类似于清朝的都察院及御史,内设审计部,审计设在所在地和所在机关,即“就地审计”,便于事前审计防止事件发生,施行财务监督。

民国司法院实行四级三审制,审判机构有初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高等审判厅、大理院,1914年,初级审判厅被裁撤,在地方审判厅添设简易庭,大理院内设民事科与刑事科,各科有推丞,1927年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分民事庭和刑事庭,每庭设推事五人,其中一人为庭长,审判时采用合议制。检察系统也分初级、地方、高等检察厅、总检察厅。1927年8月16日以后,大理院改称最高法院,高等审检厅改为控诉法院,地方审检厅改为市法院,县分庭改为县法院,设分庭庭长、推检员、书记官、执达员等职务,中央设司法部部长,省设司法厅长,采用陪审、参审制。司法院享有惩戒公务员的权力。1940年,司法行政部因有行政两字,归属行政院,死刑核定由司法行政院而非最高法院核定。各院级别和地位与省政府同,与省政府是平行机关而非上下级关系,不能直接命令指挥省政府,但可以直接命令省政府内部的同类下设机构。

1938年3月成立国民参政会,收罗合乎人望但不在政的其他党派和社会名流,职能介于议会和咨询机关之间。

省行政机关:1912年1月8日至1914年5月23日期间,省行政长官称为民政长,省行政机关称为行政公署,民政长多由督军兼任,有的沿袭旧制设立布政使、提法使,或民政使、度支使、提学使等。行政公署设总务一处,内务、财政、教育、实业四司,其下分科,有科长、科员、秘书、技正、技士等。1914年5月23日至1917年9月6日袁世凯当政期间,民政长改为巡按使,行政公署改为巡按使公署,内设政务厅,辅佐巡按使。巡按使主管省内事务,都督不再参与民政,袁氏此举意在削弱武官地位。政务厅下分设总务、内务、教育、实业四科,各科主管人员奉天称主任,江苏称科长,云南称佥事,科下分股或分课。财政司改为财政厅,财政厅厅长由财政部报大总统简任,厅内设总务、征榷、制用三科。1916年7月6日黎元洪就任总统后,省行政长官改称为省长,省行政机关称为省长公署,1917年6月教育科升格,设立教育厅,教育厅厅长总理教育事务,教育厅厅长由中央任命,各省军政长官无权决定人选,厅下分科,另有省视学、检定教员委员会。1917年6月实业独立,设实业厅,实业厅长由省行政长官预保人选,咨由农商部复核,合格者呈请大总统简任。升格为厅后理论上均为中央直辖官员,但也受地方制约。1918年1月,设警务处,总理全省警务,1921年设省参事会,由会长及省参事员12人组成。

国民政府成立后,省政府采用和议制,省政府委员召开省政务会议,省政府由主席召集,省政府主席也是省委员之一,初无特权,省政府主席由政治地位高的人担任,有的兼任司令长官。1925年7月1日,省政府组织法颁布,省政府由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商务、农工及军事七个厅组成,厅随时势需要变化增减。厅外设若干处,如保安处、警务处、卫生处、统计处、社会处、合作事业管理处、地政局、会计处等,紧急情况常合署办公以及军政联合设立动员委员会。

地方军政机关:1914年6月30日以前,各省军政长官称为都督,机关为都督府;1914年6月30日后裁并都督府,在中央政府设立将军府;1916年7月6日都督改称为某省督军,军政机关称为军政公署;1924年后军政公署的职能改为“督办军务善后事宜”等。辅助军政长官的有会办及帮办、参谋、副官、书记官及各课。中央特派军官担任跨省巡阅使并设置巡阅使署,最早的有长江巡阅使,还有海疆巡阅使、东三省巡阅使,中设参谋长及秘书、参谋、副官、政务、军务、军需、军医、军法各处,巡阅使常管数省军务。各省民政长官几为督军附属,军阀甚至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督军拥兵自重,不受中央政府的指挥。护军使系临时组织,也由中央简任,辅助管理省军务,重要地方再设镇守使,仅限于陆军。

省的其他机构还有省议会、省临时参议会、省司法机关。1938年,各省市成立临时参议会,各省名额最多50人,最少20人,并无选举,多由政府、党部、地方团体推举产生,名单由省政府转呈行政院,再转国防最高委员会会议决定。参议院任期一年,每半年开会一次,会期两星期,主要职责为决议施政方针、提出建议案、听取施政报告、提出疑问。现任官员不得任参议员,但办理地方自治人员和学校人员不在此限。参议会起辅助作用,行政院解释为主要责任由省政府负责,参议会处于赞襄地位。

省司法机关均冠以高等二字,如高等审判厅、高等检察厅、高等法院,省民政长官监督司法行政。与省地位相似的有特别区域行政区,京兆古称顺天府,1914年10月京兆特别行政区成立,设京兆尹,其职权一改往昔,不再受直隶(河北)长官的控制。又有热察绥特别区,设都统制,还有东省特别区、西康特别区等。联络各省联系中央的有1931年设立的西南政务委员会、1935年设置的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1936年成立的冀察政务委员会。

1912年起,沿用自唐宋明以来的旧制,在省和县之间设道(宋称为路),1912年其长官称为观察使,1913年称道尹,各省设道数一般在三四道之间。1930年道废除,改设行政督察专员,类似于道尹,作为省的派出辅助机构官员,行视察出巡权,监督考核区内县市或兼任模范县县长。行政督察专员制未全面推行,实为虚职,主要还是省管县。

地方事务发端于州县,县为基层行政单位,中央发动政策宣传于省,省命令县,由县落实,县贯彻与否直接决定了政策取得实效的情况。如果说政治权力结构呈金字塔状,则县位于金字塔结构的底层。晚清知县为县最高长官,设县丞辅助,为副知县,1912年11月知县改为县知事,其下设科。袁世凯时期县下分区,设区董,1917年至1921年提倡县区自治,未果。国民政府时期县采用委员会制,省政府指定一人为委员长。1927年9月以来各县一律用县长制,县长为县最高长官,其下设科局,还有县政议会和县参议会,县的下级机关为区公所、乡镇公所及闾长邻长。1933年,江苏江宁、浙江兰溪、河北定县、山东邹平菏泽等地发起实现县运动,管理人员为大学教授和大学学生,经费全部用于本县,法令上自由,制度上裁撤区公所,废除闾邻,分为乡镇与村里两级。边远地区未设置县治的地方暂置设治局,制定单行条例,并有条件地向县治过渡。

局与科:晚清知县以下主要聘刑名、钱谷二席,称为西席,县官分属宾东,不以属员对待,可见这二席的地位。刑名主诉讼事项,钱谷主田粮杂税,聘请的基本是绍兴人。绍兴师爷多,尊称老夫子,熟知上下关系和运作规则,以师徒传授组织和口秘相传法,形成一个系统,遍布各层衙门。县官委任权在藩台,县官需要藩台身边的师爷介绍其徒弟任用,否则公事上常受挑剔,位置不见得有保障。

科的前身为房,在清末县衙门,知县以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仿制“六部”,各置典吏或书吏一人,俗称“大老先”,下有“经承”和“清书”人等,另有“稿案门子”,经手公事,重要性仅次于县官,古时称县官为“太爷”,稿案门子为“二爷”。六房以外有专管人员:教论管教育,训导作教育助理,僧会管释教之事,道会管道教之事,训术管阴阳事,训科管医学事,巡检缉捕盗贼,驿丞管邮政,税课大使管商税。

1912年后,房改组为科,分第一科、第二科等,科的数目每县不同,有二科至四科不等。裁局改科之后,科员下增设事务员或征经员。北京政府时代县以下多设某某所,如掌教育者为劝学所,县视学为总董,掌建设者为实业所,公安者为警察所。1921年以后设局,1928年后局科分设,科外另设各局,局为省政府各厅直辖机关。1933年后地方经费支绌,为提高县长支配局的职权,统一事权,裁局并入科或改为科,如将教育、建设并入第三科,公安局裁撤并入第一科等,合署办公。此举也曾遭反对,尤将教育、建设并入一科反对声为烈。科长局长科员北京政府时代统称掾属,各局所长,多以地方绅董充任,并非正式官吏,国民政府以后,归为县行政人员。另有县佐,清代称县丞,县佐驻扎于县域内另外的重要城市,辅佐县长。田赋事项由财政局管理,财政局经征科下设田赋主任,1924年后统一为县经征机关,另设县金库为出纳机关,经征、保管分立,北京政府时代田赋委于柜书粮役之手。推收所办理全县不动产过割,契税征收处办理契税。税务部门人员由局长、总稽查、收支、卡长、签子手、崔征吏、包揽零星牙杂税的“牙纪”等构成。

县议会和县参议会为县自治机关,民意代表由各乡董乡佐负责。县司法机关分为普通法院及兼理司法法院,普通法院设厅长及推事等职务,兼理司法法院由县行政长官负责,设审检所、县司法总署,县司法总署另设审判官,审判事务不受县知事干涉,1926年改为县司法处,审判官独立审判,县长兼理刑事检察监督事项。

续表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风俗,并影响到该地的人员,个人的成就与其出生地环境有关系。尤其在古代,人们安土重迁,活动范围多在本地周边,每日耳濡目染当地风俗。现代人虽迁移频繁,四处流走,很难说专属于某地,但也会受所在地,特别是出生地和经常居住工作地风土人情的熏陶。如果要在短期内了解一个不熟悉的人的品格,我们一般会询问他的籍贯,前后居住过哪些地方,了解其所在地区能为推测这个人的性格大致提供一些线索,虽然这类信息不一定完全准确,但地理构成了知人善任的“速成法”“知识库”和“袖里乾坤”。一般而言,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文化发达之地易出名人。

其他因素包括:就年龄而言,名人年龄在25-29岁的有60人,30-34岁的有364人,35-39岁的有757人,40-44岁的有769人,45-49岁的有603人,50-54岁的有362人,55-59岁的有241人,60-64岁的有137人,65-69岁的有65人,70-74岁的有21人,75-80岁的有13人。名人以35岁至50岁最多,因40岁前打好基础,50岁以后意志和精神渐次衰弱,35-50岁间年富力强。就姓氏而言,名人以张、李、陈、王、刘、杨姓氏居多,这些姓氏为中国大姓,本身成员众多,且同姓之间有接近相互帮助的心理,故大姓中出名人的概率增加。

余天休分析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时有一个特点,即注重一国的特殊性,因中国与西方风俗各异,所以不能对西方的理论和社会建设方式照搬照用,为此他提出中国社会学家的目的和责任是了解中国人民之识力。这些话颇有见地,也是理论科学化的一个层面。他指出一种学术上的不良现象:“现在有许多人运输外国传播品,囫囵吞枣,不加以研究,此是中国最不幸之大事,而对于本国事情反不加注意,不进行分析。”[66]这种现象在近代较为严重,近代以西化为主,各行各业都西洋化,导致水土不服,实际这是不可行的。学习西方先进的经验固然重要,但不能盲目,要注意是否适合国情,盲目西化不是真正科学的精神。中西之间的差异使得西方学术不能完全适合于中国,借用移植西方学术如果不加以消化吸收,如此急促施用于实践,终不能从根本上改造中国。在近代,中国文化相对于西方处于劣势,社会普遍信奉西化,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余天休的“了解中国民众之识力”的认识,对于一位自幼接受西洋文化教育多年的学者来说难能可贵,不盲从不偏激不醉心西化,不鄙视自己的固有文化,保持独立识见,表现出一位实事求是而不好高骛远的学者的风范。[67]将西方学术运用于中国实践,需要以本国理论为主体,借鉴吸收他国的经验,从本国实际出发,创立属于本土的学术。

与此同时,提倡本国国情不是一概地排斥西方,西方的科学原理还是要学习转化的,有些原理可以选择地借鉴吸收。社会学是西方的舶来品,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期待社会学从中国本土创生,“社会学本土化”这个命题得到民国众多学有所成的学者认可,本土化本身包含学习西方的意义。如吴文藻提出“根植于中国土壤”:“理论和事实糅合在一起,获得一种新综合,而后现实的社会学才能根植于中国土壤之上;又必须有了本土眼光训练出来的独立的科学人才,来进行独立的科学研究,社会学才算彻底中国化。”[68]孙本文认为,本土化实际是中西合璧。“社会学中国化是一个采用欧美社会学之方法,根据欧美社会学家精密有效的学理,整理中国固有的社会思想和社会制度,并依据全国社会实际状况,综合而成有系统有组织的中国化的社会学的过程。”[69]本土化以本土国情为依据,对中西学术进行某种最佳状态的融合,本身就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本土化呼声至今不断。

另外,为求得社会稳定平衡,余天休提出改变社会生活状况,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是从实践层面实地发展社会,从本国社会的特点出发,余天休认为中国社会建设必须要去除从士大夫流传下来的奢侈、排场、浪费、好面子、不从事实际生产的旧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如果不得到克服,贪污腐败也根除不了。而欲改变中国人的这种生活和思想,必须推行社会建设。社会建设包括如下方面:第一,推行运动,如政治、工农、妇女、新文艺新生活和全民识字运动;第二,调整社会行政机构,将原属内政部的户籍、礼俗、民政、社会保险、社会统计事项改由社会部统一管理;第三,组织民众,政府不与民争利,不贪图民众之利,而是为人民谋取利益,解决民生问题,如此才能把握民众,得到民心;第四,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如民族问题,农村经济问题,妇女、农民、劳工问题等。民族问题指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弱小民族观念,只有大中华民族观念。训练干部,从本阶层中选择精干分子充任,通过组训发现干部。社会建设总体来说重在建设,对社会发展薄弱面予以关注补进,是一种专门致力于发展的眼光和实践。

社会建设1940年得到国民政府的推动扶持,又在21世纪受到学者重视,政府大力组织人员实施社会建设,虽然前后历时多年,想来并非偶然。社会建设重在发现、实践,而不汲汲于原理理论,在实践中增长经验,或许这是符合我国本土特色的一大题目,其中的道理值得总结提升。

[1] 余天休. 社会学之定义[J]. 教育丛刊,1923,4(2).

[2] 余天休. 社会学大纲[M]//谢立中. 民族复兴与世界联邦:余天休社会科学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

[3] 余天休. 社会学最后的目的[J]. 社会学杂志,1930,3(4).

[4] 余天休. 社会之意义[J]. 社会学杂志,1922,1(5).

[5] 余天休. 社会学原理[J]. 社会学杂志,1922,1(1).

[6] 余天休. 社会学原理[J]. 社会学杂志,1922,1(1).

[7] 余天休. 社会学原理[J]. 社会学杂志,1922,1(1).

[8] 余天休. 社会学原理[J]. 社会学杂志,1922,1(1).

[9] 余天休. 社会学大纲[M]//谢立中. 民族复兴与世界联邦:余天休社会科学论集.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2.

[10] 余天休. 社会学大纲[M]//谢立中. 民族复兴与世界联邦:余天休社会科学论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5-46.

[11] 余天休. 社会学派别[J]. 社会学杂志,1922,1(1).(www.xing528.com)

[12] 亨利·托马斯·巴克尔(Henry Thomas Buckle),英国实证主义史学家,实证主义史学认为人类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历史同样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他以1857-1861年间所著的《英国文明史》(History of Civilization in England)第二卷闻名于世,主张气候、食品、土壤等地理自然因素对组织人群的演变发展独有大效。

[13] 此为民国时期的译名,为保留史料原味,后文也将给出部分民国时期的译名。

[14] 夏尔·德·赛孔达·孟德斯鸠男爵(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代表作有《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等。他认为地理环境,特别是气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例如,气候会影响一个民族的性格,冷热空气对人体外部纤维末端刺激程度不同,这使寒带的人精力充沛,有较强的自信心、勇气、体格魁伟,开朗直爽,较少耍诡计、猜疑,但感觉迟钝,不太机灵活泼;热带的人较软弱、多疑、器官娇嫩、感觉敏锐。热带民族的怯弱常使他们沦为其他民族的奴隶,寒带民族的勇敢则使他们能够维护自己的自由。寒冷国家的人对快乐、疼痛和爱情不够敏感,而炎热气候下,很多东西看起来都像爱情,但其实它们不是爱情,在更炎热的地区,爱情是生命,是幸福的唯一源泉。热带国家里的妇女容颜容易早衰,有的热带地区的女孩在十岁就达到结婚年龄,二十岁就衰老了,热带人们的需求不多,故男人常常遗弃发妻而另觅新欢,因而产生多妻制;寒带的男子纵饮烈酒,在对待酒方面的理性比女子弱,妇女有一种天然的节制,因而容易实行一妻制;寒带人因有独立自由精神,宜兴新教,热带人没有自由精神,故天主教盛行。土壤的不同状况也有类似的社会作用,如在平原上,在大的帝国中,就必须始终实行专制统治,否则易割据和分裂,土地贫瘠使人灵巧、朴素、耐劳、勇敢和善于打仗,反之,土壤肥沃之地的人容易懒惰和贪生怕死。

[15] 朗博·阿道夫·雅克·凯特勒(Lambert Adolphe Jacques Quetelet),近代统计学之父、数理统计学派创始人。最早的统计学被称为“国势学”,研究的主要是“国家的形势”。17世纪,研究这门学问的人在德国被称为“国势学派”,在英国则被称为“政治算术学派”,凯特勒从事有关人口和犯罪问题的统计学研究。

[16] 埃伦·森普尔(Ellen Semple),美国地理学家,地理环境决定论的代表人物,又译为辛普尔,师从拉采尔。曾任克拉克大学教授,著有《美国历史及其地理条件》《地理环境的影响》《地中海地区地理及其与历史的关系》。

[17] 余天休. 人类过去现在与将来[J]. 北京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季刊,1943:41-60.

[18] 龚普洛维奇(Gumplowicz Ludwig),奥地利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1863年参与波兰起义,1893年任奥地利格拉茨大学教授。他把社会看作是相互之间为争夺统治地位而无情斗争的各群体的总和,社会群体之间连绵不断和残酷无情的斗争构成了社会生活的主要因素。著有《种族和国家》《种族斗争》《社会学史纲要》等。

[19] 弗朗西斯·高尔顿(Prancis Galton)和达尔文是表兄弟,他对地理科学有浓厚兴趣。1850年,他与友人先后远赴马耳他、埃及尼罗河流域和南非进行考察,曾只身进入巴勒斯坦腹地,这使他成为一位大无畏的知名探险家,在科考中搜集了许多珍贵资料。他和达尔文一样,由于远出患上了一种“神秘的疾病”(神经不稳)。据皮尔逊不完全统计,高尔顿平生著书15种,撰写各种学术论文220篇,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1909年,他被英国王室授予勋爵称号。他创造了“优生学”(Eugenics)这个新词,用以表述一个以人类自觉选择来代替自然选择的社会计划。主要著作有《遗传的天才》(1869)、《英国的科学家们:他们的禀赋与教养》(1874)、《人类才能及其发展的研究》(1883)、《自然的遗传》(1889)。

[20] 卡尔·皮尔逊(Karl Pearson),1879年毕业于剑桥大学数学系,1884年进入伦敦大学,教授数学与力学,被公认为“统计学之父”,许多熟悉的统计学名词如标准差、成分分析、卡方检定都是由他提出的。

[21] 托马斯·亨特·摩尔根(Thomas Hunt Morgan),美国进化生物学家、遗传学家和胚胎学家,发现了染色体遗传机制,创立了染色体遗传理论,是现代实验生物学奠基人。他用果蝇做实验于1933年发现染色体在遗传中的作用,为此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主要著作有《进化与适应》《实验胚胎学》《胚胎学与遗传学》和《基因论》等。

[22] 莱斯特·弗兰克·沃德(Lester Frank Ward),美国社会学家,美国社会学的开创者之一,也是植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曾参加过美国内战,1871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现为华盛顿大学),1906-1913年为布朗大学社会学教授,1906年当选为美国社会学会第一任主席。主要著作有《动态社会学》(1883)、《纯理社会学》(1903)、《应用社会学》(1906)。

[23] 哈维洛克·艾利斯(Havelock Ellis),英国性心理学家、作家,是指出性别与染色体相关的第一人,代表作有《男人与女人》(1894)、《天才与遗传》(1904)。

[24] 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William Graham Sumner),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曾在牛津大学、日内瓦大学和哥廷根大学攻读神学、社会科学和语言学,1863年毕业于耶鲁大学,1872年回到耶鲁大学任政治学和社会学教授,是美国大学中最早教授社会学的学者之一。1909年继沃德之后担任美国社会学会会长。主要著作有《社会阶级间的负债》(1883年)、《民俗论》(1906年)、《事实的挑战及其他》(1916年)。

[25] 埃米尔·迪尔凯姆(mile Durkheim),又译为杜尔凯姆、涂尔干、杜尔干等,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社会学年鉴》创刊人,与卡尔·马克思及马克斯·韦伯并列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主要著作有《自杀论》《社会分工论》等。

[26] 洛克(John Locke),英国经验学派的哲学家,有人认为他是17世纪自由理论的鼻祖,主要著作为《政府论》,主张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论。洛克的理论是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理论的来源,美国的《独立宣言》几乎是《政府论》的翻版。

[27]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英国第一位哲学家,1651年完成名著《利维坦》(Leviathan,在《圣经》中意思为大海兽,比拟国家和社会制度)。

[28]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出身贫寒,四十岁后因写作一篇征文而闻名,出版《社会契约论》《爱弥儿》《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忏悔录》记录了卢梭的一生,是他的自传文。

[29] 威廉·麦独孤(William McDougall),美国心理学家,策动心理学的创建人,社会心理学先驱,代表作有1908年出版的《社会心理学绪论》和1920年出版的《团体心理》。

[30] 彼得·阿历克塞维奇·克鲁泡特金,俄国无政府主义运动的最高精神领袖和理论家,其父为世袭亲王。在西伯利亚任军官时,他业余从事地理考察和动物研究,因主张废除一切形式的政府和从事反沙皇活动而被捕,在越狱逃逸后长期旅居瑞士、法国、英国。主要著作有《一个革命者的回忆录》《互助论:进化的一种因素》。他的思想在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对中国产生过较大影响,刘师培、章太炎及巴金等都曾受其影响。

[31] 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有“群体社会的马基雅维里”之称。最著名的著作有出版于1895年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该书认为当许多个人构成一个群体时,就会产生独特的集体心理,这种集体心理通过彼此情绪上的相互感染,使得个人不由自主地丧失理性思考的能力,其行为方式会与和平时独处的时候大相径庭,集体行为被描述为一种根本上基于情绪的、非理性的甚至是疯狂的行为,人们会非常容易地、不加怀疑地接受群体提供的意见、想法和信念,并盲目模仿群体中其他人的行为和态度。

[32] 加布里尔·塔尔德(Jean Gabriel Tarde),法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统计学家和犯罪学家,1900年担任兰西学院教授,主要著作有《比较犯罪学》《模拟的定律》《社会规律》。塔尔德社会理论的核心是“社会模拟论”,认为每一种人的行动都在重复某种东西,是一种模拟。模拟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社会就是由互相模拟的个人组成的群体,社会事实是由模拟而传播、交流的个人情感与观念。

[33] 阿尔宾·穆德伯里·斯莫尔(Albion Woodbury Small),美国社会学家,1876-1879年在牛津神学院进修,1892年转到芝加哥大学,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社会学系,芝加哥学派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他是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与文森特合著的《社会研究导论》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学教科书,1895年他创办了美国第一个社会学刊物《美国社会学杂志》并一直任该刊主编。他是美国社会学会的主要创立者之一,著有《社会学导论》《亚当·斯密和现代社会学》《美国社会学五十年(1865-1915)》。

[34] 亨利·詹姆斯·萨姆那·梅因(Henry James Sumner Maine),19世纪英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历史法学派在英国的代表人物,因著作《古代法》而被西方学者公认为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近代法律史学科和比较法学科的开路先锋。

[35] 弗朗兹·博厄斯(Franze Boas),或译为法兰兹·鲍亚士,德国裔美国人类学家,享有“美国人类学之父”名号,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50多年。

[36] 余天休. 原人心理:波亚斯学说[J]. 社会学杂志,1922,1(1).

[37] 余天休. 布兰佛德[J]. 社会学杂志,1931,4(4).

[38] 陈汉钦. 韩非的社会思想[J]. 新社会科学,1934,1(2):117.

[39] 程伯群. 中国社会思想史[M]. 上海:世界书局,1937:2.

[40] 见余天休1947年的演讲《中国文化》。

[41] 汪公亮,朱照箕,陈文震. 余天休先生之学术思想与政治理论[M]//谢立中.民族复兴与世界联邦:余天休社会科学论集.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55-356.

[42] HUGH Y T.The evolution of the Chinese political system in comparison with that of Europe[J].The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1922,1(2):14.

[43] 见胡余锦明女士提供的资料:《余天休先生生平事略》。

[44] 见余天休所译的《道德经》序言(中译英)。余天休所译的《道德经》书名为《道家的哲学》,由香港全球出版社1970年出版第1版,1989年出版第2版。

[45] 余天休. 道家的哲学[M]. 香港:香港全球出版社,1970:55-58.

[46] 余天休. 道家的哲学[M]. 香港:香港全球出版社,1970:45-53.

[47] 余天休.社会学之历史的背景[J].社会学杂志,1931,3(10).

[48] 一定意义上,西方社会思想从柏拉图开始,柏拉图是古希腊哲学家,代表作有《理想国》和《法律篇》,他主张社会正义、社会分工互助、财产公有、人人各得其所。柏拉图的弟子亚里士多德著有《政治学》,注重社会事实、实际应用而非其师的城邦理想,他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好的政府教导人们服从法律,法律是良善的,有恒产者斯有恒心,中产阶级促进社会稳定。古希腊晚期,伊壁鸠连(即伊壁鸠鲁,Epicureans)提倡快乐幸福的哲学,认为人生最大的目的为求快乐,简单和自然的享乐让人生安详而宁静,社会最大的目的是使人人享受快乐,这一学说成为后来西方边沁功利主义的滥觞。斯多葛(走廊)学派由芝诺(Zeno)所创,该派主张发展人的理性,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发展应顺应自然法则,刻苦自修,讲善讲德,克制情绪私欲,过简单生活,且人的理性相同,故全世界的人们都可团结起来完成一大社会。卢克莱修(Lucretius,又译为鲁克黎提亚斯),著有传世之作《物性论》,发明原子论、物质种子论。古罗马的西塞罗(Cicero),提出理想的国家构建是共和政治,共和意为人民全体组织。

[49] 耶酥传道以平等博爱构建社会秩序,告诉人们要爱上帝,也要彼此相爱,爱是人们信仰的基础,也是人类生存的力量。“爱上帝也爱兄弟,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应当爱你的邻居,也要爱你的仇敌,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奥古斯丁(Augustine)整理归纳了基督教义,其代表作《上帝之城》描写了两个都城:一是上帝之城,一是尘世之城,前者是未来的社会,是神的世界,是神圣的、全善的、永久的和爱上帝的;后者是现实的、物质的、罪恶的、暂时的、爱自己而蔑视上帝的。尘世之城受到惩罚,上帝之城要得到胜利,达到美满的境界。教会是上帝之城在尘世的代表,能为上帝所接受的只是上帝之城的少数人,他们能够获得永生,这是人类生存的意义所在。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是经院学派(Scholasticism)的代表人物,著名作品有《神学大全》,他将基督教义系统化、理论化。阿奎那复活了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他的理论将圣俗分开,人们内心服从神的法律,肉体服从惩治罪恶的法律。宗教权力可以干预世俗事务,犹如肉体服从灵魂,但基督徒也要自发爽快地服从人间的判决。阿奎那处于从古代到现代的十字街口。

[50] 马基雅维里(Niccolo Machiavelli)所著的《君主论》论说人性是恶的,自私自利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动机和出发点。君主为求国家安定可以不择手段,当国家发生安全问题时,一切都可以弃之不顾,以设法保护国家的生命和自由为第一要务。君王应以武力让人民恐惧和爱戴,恐惧重于爱戴。还有莫尔(Thomas More)的乌托邦思想和康帕内拉的《太阳城》以及培根的《新大西洋岛》,这一时期涌现出了洛克、卢梭、康德、黑格尔、维科、休谟等现代思想巨匠。

[51] 威廉·葛德文(William Godwin),法国大革命后的英国激进知识分子,靠写作和借贷谋生。他的《政治正义论》反对财产制度和婚姻制度,反对男女结婚和同居,主张男人和女人可以像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一样相处,男女分开住,各干各的工作,互不干扰。但他本人不但结了婚而且当了父亲,他是著名诗人雪莱的岳父,雪莱抛弃了自己的妻子海丽特和葛德文的小女儿玛丽私奔。《政治正义论》宣传唯理主义和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主义,可以看作第一本无政府主义的系统著作,论说实现政治正义的前提是人人生而平等。但在葛德文个人的生活体验中,他是功利主义者,故而得出法律和国家保护有财产者和权势者,与无政府主义相反的结论。

[52] 莫瑞斯(F. D. Maurice),英国作家,牧师,帮助创立了基督教社会主义,发动将基督教教义和社会主义原理相结合的改良运动。

[53] 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苏格兰评论家、讽刺作家、历史学家,代表作有《法国革命》《论英雄、英雄崇拜和历史上的英雄业绩》。

[54] 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19世纪英国杰出作家、批评家、社会活动家,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和美术评论家。他对社会的评论使他被视为道德的领路人或预言家,他担任过牛津大学的美术教授,60年代后思想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致力于社会改良运动。1871年,他组织圣乔治会,力图实现改良主义的社会理想,建立一个乌托邦。他认为机械技艺的发展扼杀了工人的主动性,应把中世纪手工业劳动理想化,多次试办手工业,重建亚麻布手工作坊。

[55] 详见余天休的《欧洲近代社会之变迁与社会思想之发达》,载于《法政学报》1923年第3卷4期,第1-32页;以及《欧洲近代社会之变迁与社会学之起源》,载于《社会学杂志》1923年第1卷6期,第1-33页。

[56] 余天休. 社会学大纲[M]//谢立中. 民族复兴与世界联邦:余天休社会科学论集.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6-11.

[57] 余天休. 社会学大纲[M]//谢立中. 民族复兴与世界联邦:余天休社会科学论集.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

[58] 余天休. 社会学大纲[M]//谢立中. 民族复兴与世界联邦:余天休社会科学论集.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88-189.

[59] Suggestions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an institute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research:prepared by the commission of social research in China[J]. The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1925,2(5/6).

[60] 余天休. 实习的社会学[J]. 社会学杂志,1931,3(7).

[61] 余天休. 传学[J]. 社会学杂志,1930,3(5).

[62] 余天休. 中国近三十年人物的分析[J]. 社会学刊,1932,3(2):1-29.

[63] 关于名人和地理的关系,丁文江做过类似的研究,他标记的历史人物从前秦至明清,史书中记载的名人都被他标记出来,然后分析这些优秀人物的地理省份分布。如河南名人在后汉占37%,明代不过7%,江西名人在前后汉占的比例不到5‰,明代占11%以上,江苏、浙江两省南宋以后成为文化中心。实际上,各省的名人数量基本随着该省在全国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升降而增减。丁文江关注人的名望和地理的关系,余天休的分析比丁文江涉及内容更广。参见丁文江的《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载于《史地学报》1923年第2卷4期。丁文江,江苏泰兴县人,1911年英国葛莱斯哥大学地质系毕业,早期地质学家,注重地质调查与地质教育,任过地质调查所所长、北京大学和中央研究院教授,发起创立地质学会,是第一任会长。

[64] 陈青之. 中国教育史:下[M]. 北京:东方出版社,2012:459-460.

[65] 本部分主要参考了钱端升和陈之迈等的著作。钱端升:《民国政制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钱端升,生于上海,从清华大学赴美,24岁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等校任教,代表作品有《中国政府与政治》《民国政治史》《法国的政府》《德国的政府》。另陈之迈:《中国政府》,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陈之迈,广东番禺人,1928年从清华留美预备部毕业,赴美留学,获俄亥俄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4年回国任教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加入过胡适的“独立评论社”,参与创办《独立评论》和《新经济》,1938年从政,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中政会法制专门委员等职,参与政府典章制度的拟定执行。

[66] 参见余天休的演讲《中国社会学家的目的与责任》,由陈汝裳做笔记,载于《社会学杂志》1922年第1卷1期,又载于《北京大学日刊》1921年第802期。此为余天休在中国社会学会成立会上的演讲内容。

[67] 关于余天休提倡学术本土化特点的评价,可参见《余天休先生生平事略》。

[68] 孙本文. 当代中国社会学[M]. 南京:胜利出版公司,1948:284-286.

[69] 郑杭生. 社会学中国化的几个问题[J]. 学海,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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