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念在我国近代的流行激发了妇女运动,妇女得以伸张女权,民国时期受西方罗曼蒂克风气熏染,社会趋向男女平等,但整体仍比较保守,缺乏明显进步。未婚女青年不可踏出闺阁,农村女性很早出嫁。“妇女十三岁之后就不能常出门,所过从之人弟妹娣嫂,外人除亲人不得见面。十五至十八岁为出嫁之年,十之八九的妇女是这四年里出嫁的,新媳妇也不常离开家堂。遇到赶庙会,青年妇女不能参与,只有幼女和四十岁以上的女人才能享受观看。”[53]未婚女青年不得出门侧面反映出社会进步的缓慢。《社会学杂志》编辑甘南引在《晨报副刊》《北京京报》、上海《觉悟周刊》等报纸上设题,做社会调查了解青年婚姻情况,发现城镇女性结婚年龄同样偏早。这次调查从1922年12月至1923年9月,陆续发放整理问卷共计835份,填答问卷的已婚者395人,未订未婚313人,已订未婚127人,调查遍布26个省,问卷对象为这26个省份大中学校的学生,也有机关人员,结果显示,女性基本在二十二三岁就嫁出去了。已婚人士24岁的最多,共有55人;未订未婚的21岁的最多,有45人;21岁以前的女性普遍还是单身;已订未婚的20岁的最多,有21人;26岁以后就没有订婚的了。[54]
1924年,妇女不仅早婚,还有为数不少的缠足,在总计397人填答的问卷中,有242人的妻子是小足的,天足者96人,放足40人。早婚和缠足的后果是影响下一代的发育。早婚导致为父者不知如何为父,为母者不知如何为母,下一代的教育受到严重影响。且早婚使人口过庶,生育繁多,父母的身心用于培育婴孩,寻计为家,不能更好地发展事业补益公务。缠足不但禁锢妇女体力,后一代的生长养育同样受到影响。[55]
从结婚的程序看,定亲情况普遍,已婚的人中,由父母或旁人定亲的341人(占86%),自己定亲的只有21人(占5%左右),自己和家庭合定者33人;已定未婚的人中,由父母定亲的91人(占70%),自己定亲的20人(占15%)。人们对于包办婚姻表示反感,愿意自己定亲的273人(占86%),愿意父母和旁人定亲的27人(占9%)。定亲者中,有40%的男女双方未曾见过面,只听人说过,见过面的有的仅二三次,半次的也有,还有的在十多年前见过,或者见过但未交谈过,又或偶然撞见过等。定亲夫妻有感情不好的,陈述者说结婚二十日即外出,结婚七年但同眠不过三个月,十一年了还未共处过,结婚一年的在家不过一个月这几种情况。有说自己结婚二十年了,但结婚时自己是一个不过周岁的小孩。[56]定亲的夫妻感情情况如下:感情浓厚的137人(34%),有答前三年冷淡,后七年浓厚,或者忽然有点小爱情之类。答关系平常的92人(23%),爱情只是常情,或者说没有感情也没有冷淡,答冷淡的116人(30%),不知感情为何物,终年无欢,冷淡如冰。答莫名其妙的52人(13%)。[57]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在民国这一时期占据主体。这些数据吊诡的是,定亲的并不是完全没有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感情逐渐建立,尤其在生子后,占总数近一半者保持着比较和谐的夫妇关系,与自由恋爱关系融洽的概率无异。
对于妻子的要求,答对容貌最满意的84人,满意性情温顺的330人,满意有学问智识的51人,满意她父兄有势力的6人,满意身体健康的154人,满意她聪明伶俐的143人,满意善于治家教子的17人。最不满意学问智识的233人,最不满意相貌的53人,最满意性情的73人。总体来看,最满意的方面为性情温顺,最不满意的是无学问知识,其次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是身体是否健康,容貌聪明又再次,父兄的势力最不足考虑。因此,前三项是性情、学问、身体,其次容貌和聪明与否,还有操持家务。如果不满意,要与妻子离婚的有44人,另外纳妾的有31人,冷淡对待妻子的63人,盼妻子早死的28人,未回答者215人。可见,婚姻尽管是他人定的,要离婚的还是很少。若离婚办不到,有回答说一丧人格,二不人道,三背天良,良心上过不去。喜欢与父母同住的529人(占63%),不喜欢与父母同住的184人(占22%),中立的59人(占7%)。其中,喜欢与父母同住的原因有父母提供吃住、掌握经济权力等。还有的回答自己喜欢与父母同住,但妻子是否喜欢就不知道了,很多人回答妻子不愿意与父母同住。80%的人没有发生过婚外恋,只是有过精神上的恋爱,有的回答社交不公开。女人一般在家不出门,但愿意妻子在社会中服务的有595人(占71%)。[58]由上述种种可见,即使是读书较多的青年,人们观念更新已经符合新潮流,而行动还是传统方式。总的来说,女性无论作为女儿、妻子还是公民,都不能与男性平等,[59]社会行为的变化跟不上观念的进步。(www.xing528.com)
民国时期,女性开始接受公共教育。传统教育中,只有少数贵户的女性可以进入私塾读书,民间虽流传女性女扮男装混入私塾书院,与男同学发生感情纠葛的故事,但女性不进入公开的学校学习。专门为女性设立的学校始于1844年英国在华的教会学校,直到1907年前中国政府都没有宣布为女孩提供教育。1907年政府才允许女子获教育文凭,但男女学生必须分开,初小和正规学校毕业的女生年限比男生少一年,女性不能接受中学教育。1918年,北京办起女子大学,此后,1923年,有180 949名女学生在校读书,占学生总体的12%,学校遍布江苏、安徽、山西各地。女性争取到接受更高教育的机会或多或少会遇到家庭的阻力,如家里人不给交学费,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因而感到难以理喻。接受教育的女性多数未婚,她们有的以读书为由逃离家庭婚姻的传统桎梏。[60]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还是少数,接受教育文凭是女性活动用于改变男女关系天平上的重要砝码。女子进入学校打破了“男女授受不亲”的惯习,男女自少在一个地方接受学习,加强了男女的沟通了解,使男女距离更加接近,相互学习协调性别的亲密关系,男女性共同接受社会的准则。
《社会学杂志》登载的有关女性研究的文章位于时代前列。其中一篇翻译过来的外国人的文章《妇女运动的变迁》展望了现代社会变化对于女性的双重影响。工业革命对女性提出了更多要求,传统女性以家庭为工作范围,19世纪初由于实业制度的发达,女性开始与男性竞争岗位,女性由此负有家庭和工作两方面职责,这使女性负担加重,“一种所谓的社会义务强加于身上,很觉得累赘繁重”。大家庭女人共集一屋分工合作,互助愉快,现代妇女单独做家务,耗费光阴,加上还需兼顾社会的工作,以致于没有时间照顾自己,且家务质量要求妇女提高经济智慧,所有这些都变为对女人的无形枷锁,束缚住她们追求自我价值的脚步。而与此同时,女性争取社会地位的需求不可缺少,这是获得与男性平等并改革婚姻家庭及其相关制度的必要条件。在婚姻家庭上,女性逐渐恢复自行选择男性为其配偶的自然权利,而不是与之相反的男性占据择偶的主导地位,后者与自然界规律是相反的。[61]这篇文章超前于时代,诠释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含义要件。文章中提到了西方女权主义先声者梅蕾·渥尔斯东克拉夫(即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62]、桥治·散德(即乔治·桑,George Sand)[63]等,即使现在,这篇文章也道出了女性兼顾家庭和工作时面临的主要矛盾。
名流学者大谈妇女解放,《社会学杂志》梳理了中国学者对妇女问题的总体看法。罗家伦说,妇女解放是不可避免的事,妇女解放从提倡与男子共同接受教育、进入职业、儿童公育开始。廖仲恺指出妇女解放要靠妇女自己自觉,自己要求自己奋斗,从道德上、智识上、体育上自己准备解放的手段。还有胡适、陈独秀、李达、施存统、易家钺、周建人、杨贤江、慧庐、沈雁冰等社会贤达对妇女问题所持的个人的独特看法都摘要其中。该综述文章重点探讨了男女同校后的问题、妇女职业、男女共同劳动、女性参政、生育节制、男女社交和两性问题、婚恋家庭、贞操独身、两性教育问题,[64]几乎涉及所有的妇女问题,可见那时妇女解放是一大潮流,吸引了各阶层的广泛关注,造就了妇女运动的思想大解放,这些思想对我们来说仍有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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