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战略对策。中国这艘社会主义巨轮正在由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拐角深海处,破浪前行,加速前行。在整个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中国传媒业不可逆转的趋势就是市场化与产业化。无论是世界的实践,还是学界的探讨,抑或是政府的法律与政策,在传媒市场化与产业化发展的问题上已经达成了共识——绝大部分传媒单位将由计划经济时代事业单位性质应时而变革为文化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来运营各种生产要素。例如中央电视台为了顺应影视文化市场化需要,2010年成立“中国影视剧制作中心”,本中心由公办转为民营性质。我国在出版行业大刀阔斧地改革,仅保留人民出版社作为事业单位,其余出版社改制为民营企业,一改政府包揽模式,转向市场求生存求发展。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体制改革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作为文化产业核心的广播电视传媒业更是进入了一个整体的调整期,深层次的改革不可回避。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人力资源观念的引入,人们开始意识到,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容易流动的资本,是最有创造力的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已成为决定一个单位成败的主要原因。世界人力资源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只有一项真正的资源——人。管理就是充分开发人力资源以做好工作。”IBM创始人毕生认为:“就算你没收我的工厂,烧毁我的建筑物,但留给我员工,我将重建我的王国。”人力资源是中国传媒业的核心竞争力之所在。在传媒业竞争日趋白热化的21世纪,媒体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媒介机构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一般属于组织秘密,不容易被外界知晓。因此,媒介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以花费大量成本和时间进行研究,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尤为必要也是切实可行的。(www.xing52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实行计划经济。受此影响深刻,中国传媒业特别是电视业普遍存在人事制度改革落后的问题,在招聘、培训、激励、薪酬、绩效、劳动关系等诸多问题上,或多或少存在着行政化集权管理弊端,存在着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相悖的法律风险。如何用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与制度,去规避潜在或显现的法律风险,使中国传媒业在依法治业的轨道行进,成为摆在传媒行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我国媒体机制的弊病,本文从传媒业、人力资源管理学与法学多学科复合交叉的角度去研究这一复杂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现实意义与防护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