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也就是民生新闻叫响的第二年,爆发了“非典”(SARS)事件。“非典”报道在中国新闻传播史上是一个重大转折,促使我国建立起公开、及时报道疫情灾难新闻的传播机制。此后一系列政策如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明确要求:“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及时发布准确信息。”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2006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都对重大事件中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和媒体管理工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规范。“推进信息公开透明”、“支持和加强舆论监督”、“增强媒体社会责任感”等观念逐渐在全社会达成共识。2007年6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删除了第57条中新闻媒体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同时还删除了第45条中“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这句话。这些删改,不仅避免了规范主体不明确带来的权力滥用、媒体的监督权受到限制,而且从危机传播的角度来看,这一做法符合信息传播和新闻工作的特点。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媒体及时报道能够保证信息的流通,防止流言的扩散,从而促进事件的处理和应对工作。[4]2008年的两件大事从正反两方面强化了报道的开放程度。首先是拉萨事件的教训,3月14日拉萨发生骚乱之后,国内新闻媒体的缺位和失声,对中国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在5·12汶川地震中,情况则发生了转变。大众传播渠道的自由通畅,特别是电视媒体首次全程直播救援行动,把灾区现场的惨景和救援队伍的活动直接告诉国内群众,直接告诉全世界人民,最大限度满足了国民的知情权,使人们都能够在第一时间获知真实资讯,让世界看到了当代中国的坚定与自信。
以上是从外部环境看,民生新闻获得了更大的话语空间。另外,对于地方电视媒体而言,民生新闻改变有其内在推动力——媒介产业的发展。市场化的运作使媒体重拾“双重售卖”的基本特征。夺取主力消费人群即社会中间阶层的注意力资源成为媒体竞争的焦点。而社会中层在早期民生新闻的受众份额中所占比例偏低。因此,拓展受众范围,提升节目品质成为赢得竞争的必然趋势。
在外部言论环境改善和媒体自身发展内外两股动力的推动下,民生新闻开始了既保留原有根据地、又向新的“主流”受众群体“挺进”、扩展的这个阶段,也就是民生新闻目前正在寻求突破提升自我的阶段,可称为“大民生”阶段。这个阶段有以下两大特征。(www.xing528.com)
第一,拓展报道领域。民生报道的内容,由原来的一些“软性”的趣闻轶事和身边琐事,拓展到了与民众利益攸关的社会、政治信息与服务,如房产、金融等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医疗、教育等公共问题。大民生就是把关注的眼光、报道的领域从鸡零狗碎、鸡毛蒜皮的日常生活、市井生活转向范围更加广阔、层次更高的社会生活,从一味的“软新闻”走向“软硬兼顾”,从有趣好看,走向好看有用。大民生就是媒体不仅要在百姓身边事上下功夫,更要在重大事件、时政报道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时政报道包括党和国家重要法规、政策的决策制定过程、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各级党政领导岗位的人事变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外交国务活动,等等。这些报道对国计民生、公众和社会方方面面都有着不同寻常的影响力。如果说新闻报道是新闻媒体的核心部分,那么时政报道就是新闻报道的核心部分。时政报道不突破,就难言新闻改革的成功。[5]
第二,拓展报道深度。从播报新闻到播报观点、从一面词到多面词、从单纯的“喉舌”到能影响公共政策的“意见领袖”。将可以深入挖掘的选题进行有效的策划,引导社会热点,利用“议程设置”功能,为人们设置谈论的话题,把民生新闻做成城市的会客厅,一个真正的交流平台,成为人们观察生活、交流沟通、获得生活乐趣必不可少的信息平台。这是抓住市民阶层特别是中产阶层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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