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专制政府的压迫,争取新闻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是中国新闻界长期奋斗的目标。《临时约法》的颁布,反对《暂行报律》的胜利,[8]更鼓舞了中国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信心。袁世凯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实施新闻统制政策,极力想动用手中的立法权制定报律,钳制新闻舆论,自然遭到新闻界的一致反对。1912年6月,由《申报》《新闻报》《时报》等几家报刊发起组织的中国报界俱进会上海特别大会,专门讨论“报律”问题。有的代表提出“报律推其缘起,因专制时代政府各事秘密”,“畏人宣泄,假报律两字,以为其提防之方法”,现在共和时代,“共和国事务应主放人民,本应无秘密可言”,“报纸可以自由传播”,“若谓损害个人名誉,则民法上当有名誉赔偿之规定,似无需再定专律”。[9]会议期间,发生了广东都督仍沿用《大清报律》取缔报纸事件,与会代表一致决议,以全国报界俱进会名义致电袁世凯,要求严厉纠正广东都督的错误,电称:“广东都督妄用前清报取缔报馆,全国报界同感骇惊,请严电申斥,并通令全国各省都督嗣后不得有此等违法举动,以符民国约法言论自由之旨。”[10]
1914年袁世凯政府炮制的《报纸条例》一出笼,便遭到上海新闻界的反对。《申报》率先发表评论予以驳斥,许多报纸也随后著论严厉批驳。4月7日《申报》在短评中指出:“报纸者,政府所厌弃之物也,彼之所不欲言者,而报纸则刺刺不休也;彼之所不欲闻者,而报纸又强聒不舍也;彼之所欲掩藏,而报纸发其覆也;彼之所欲进步,而报纸碍其步也。”尖锐地指出了袁世凯为压制报纸宣传而制定报律的实质。《申报》在时评中指出:“报纸天职有闻必录,取缔过严非尊重舆论之道,故应取宽大主义”,反对制定报律。《申报》还陆续报道北京新闻界反对《报纸条例》的消息,强调“自新报律颁布以后,中外报纸评论纷纷,多表反对”。5月27日,《申报》在时评《自由平等与法律》中再次指出:“权势之辈以蹂躏自由,严分等级为法律,是法律与自由平等不相容也”,抨击袁政府妄图借用法律压迫人民基本民主权利的错误行为,从根本上否定制定《报纸条例》之必要。《字林西报》也发表评论批评《报纸条例》,指出:“法令在今日实无规定之章程,唯以地方官之权力绅缩为定”,“随其意向行事”。《报纸条例》只是“纸上之文字,毫无价值”。(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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