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目前仅处于公民社会初步发育时期,大众传媒的公民时代性质体现得并不明显,因此,对我国公民时代大众传媒的基本功能难以作出具体分析,只能作一些原则性阐述。
1.信息传授服务平台
在公民时代,公民要履行宪法与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其前提是知情权的保障。不知情,公民就难以正常有效地履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大众传媒应为公民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增强服务意识,淡化广告宣传意识。在公民时代,大众传媒的首要功能就是为公民服务,对社会尽责。
在信息爆炸的当今时代,公民面对海量的信息,难辨真伪优劣。大众传媒应打造各类各种权威信息平台,为公民的日常工作、日常生活及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提供决策参考。
2.理性意见交换平台
公民社会本质上是一个法制社会和理性社会,其前提是各类社会行为主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类社会行为主体之间尊重彼此的法定权利,公正、公平地彼此相待,摒弃偏见,相互尊重——这就是社会理性。
大众传媒组织本身也是社会行为主体之一,它一方面要理性地对待其他各类社会行为主体(包括每一个公民),另一方面又要为各类行为主体提供理性意见交换平台。不同的行为主体,因其利益或立场不同,难免观点、意见相异。他们可以通过大众传媒进行理性博弈,多进行换位思考,寻求合理的妥协方案,最终实现双赢——这是公民社会理性的非零和游戏规则。另外,对于一些公共事件或公共议题,各行为主体可通过大众传媒提供的意见交换平台,平等交流,理性互动,最终形成社会共识。
3.公共事务参与平台
关注、关心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合格的公民的主要素质之一,也是一个成熟公民社会的重要标识之一。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与方式有多种,但大众传媒是其中最重要的渠道之一。
参与公共事务既是公民的内在需求,也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因此,公民时代的大众传媒应满足公民的需求与权利,建立各类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各种参与公共事务的便捷渠道,为公民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产品。
4.公民权利诉求平台
善于维护自身正当合法的权利也是一种重要的公民素质。公民维权的渠道与方式有许多种,比如司法渠道、行政渠道、外力介入和上访等,但诉求于大众传媒无疑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公民时代,大众传媒最基本的职责是为公民服务,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因此,大众传媒应建立相关的维权平台,通过合法的渠道,采取合法的方式,回应并协助公民实现合法合理的权利诉求。
(喻平阶,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史、中国历史文化。)
【注释】
(www.xing528.com)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缩印本,第2084页。
[2]鲁迅:《鲁迅作品精华》第3卷,东方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5~63页。
[3]《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缩印本,第343页。
[4]《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缩印本,第816页。
[5]《新华词典》(修订版),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7页。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55~56页。
[7]百度文库《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http://wenku.baidu.com.
[8]司马迁:《史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863页。
[9]班固:《白虎通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676页。
[10]方汉奇:《中国新闻传播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8页。
[11]《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4册,上海国光社1953年版,第133页。
[12]丁文江:《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页。
[13]中国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史诗般的辉煌巨变》,《光明日报》,2011年7月6日。
[14]方汉奇:《中国新闻传播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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