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4日,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复旦大学达成协议,决定共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协议从共建的目标、任务、共建形式、职责、经费、附则六个方面对作为甲方的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和作为乙方的复旦大学的权责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正式开创了我国“‘部校共建’新闻人才培养模式”的先河。
13年后,2013年12月20日,中宣部、教育部在复旦大学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复旦大学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的做法,并指导10个省市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签署共建协议。会议指出,要把部校共建作为战略任务、基础工程,遵循新闻教育规律、遵循新闻人才成长规律,发挥业界学界各自优势,携手培养有正确立场、人民情怀、责任担当的一流新闻人才。要努力打造合作平台、探索合作形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使新闻人才培养更加契合新闻事业发展的时代需求,走出一条新闻教学与新闻实践深度融合的新路。[1]会议当天,包括北京市委宣传部与中国人民大学、江苏省委宣传部与南京大学、山东省委宣传部与山东大学、安徽省委宣传部与安徽师范大学、湖北省委宣传部与武汉大学、广东省委宣传部与暨南大学、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吉林大学(2014年3月22日,由吉林省委宣传部和吉林大学共建的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四川省委宣传部与四川大学(2014年4月30日,双方成立共建新闻学院院务委员会,并通过了共建新闻学院2014—2018五年规划)、海南省委宣传部与海南师范大学、重庆市委宣传部与重庆师范大学(4月28日,由市委宣传部和重庆师范大学共建的重庆新闻学院正式成立)在内的l0个省市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签署了共建协议。
随后,部校共建进入高峰期:2014年2月18日,由江西省委宣传部与南昌大学共建的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正式成立;4月4日,湖南省委宣传部与湖南师范大学商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实施方案(草案)”,正式开启共建工作,6月19日,该院院务委员会成立;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共建传媒学院签约;4 月29日,《光明日报》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光明传播学院;5月4日,河北省委宣传部分别与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签署共建新闻学院协议;5月8日,甘肃省委宣传部与西北师范大学共建新闻学院;5月28日,新华社与北京大学签署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协议;6月26日,山西省“部校共建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协议举行签约仪式,山西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与山西大学、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广播电视台和山西传媒学院进行共建;6月27日,云南大学新闻学院成立,由中共云南省委与云南大学共建;7月7日,北京师范大学与光明日报社商讨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双方商定,由双方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加强新闻传播学院的顶层设计,完善组建方案,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加快新闻传播学院的筹建步伐;7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广西大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7月11日,浙江省委宣传部与浙江大学签署共建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协议,成立部校共建传媒学院院务委员会;7月23日,贵州省委宣传部与贵州师范大学共建传媒学院举行签约仪式并召开第一届院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9月17日,天津市委宣传部与天津师范大学举行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工作启动仪式;9 月25日,人民日报社与清华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举行签约仪式……全国诸多其他“部校共建”工作仍在继续。
通过上文的梳理,我们不难发现,“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所涉范围甚广:从省市上来看,不仅囊括了北京、上海、广州等领跑全国传媒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省市区域,也包括其他次发达甚至相对落后的省市。从整体上来看,基本包括了除港澳台地域之外的华北、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7大区域;从所有所涉新闻学院的发展历史上来看,既包括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的老牌新闻学院,也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相对年轻的新闻学院,还包括南昌大学、云南大学等借“共建”东风新成立的新闻学院;同时,在合作主体上,与高校合作的单位也从单纯的“部”(即各级宣传部)发展到了“部”与“媒”(即各级“媒体”)。
总之,我们认为,使用“‘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正如火如茶地在中国大陆全面展开”这样的话语来描述这一现象,并不为过。
对于这种“火热”的局面,不同主体给予了不同的反应:(www.xing528.com)
第一,国家级媒体对此进行了密集报道。2014年9月16日,CCTV《新闻联播》以“部校共建,资源融合,培养新闻人才”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当晚,CCTV《焦点访谈》又以“共建新闻人的摇篮”为题,详细介绍了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复旦大学共建复旦新闻学院的经验:同一天(9月16日),《人民日报》以《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是一盘好棋》为题,对全国范围内的“部校共建”进行了报道,并称“新闻人成长成才的‘新时代’已经来临”;还是9月16日,《光明日报》以《部校共建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好举措》为题发表评论员文章,对“部校共建”进行了报道和评价。次日(9月17日),《光明日报》又以《搅动新闻教育改革一池春水》为题发表评论员文章,再一次对“部校共建”进行了报道和评价,同样称“通过部校共建的不断深入推进,一个新闻人才成长的新时代即将到来”,总体而言,上述四家国家级媒体对“部校共建”持肯定态度,而这种持肯定态度的密集报道本身也正是一种对这一做法的宣传和推广。
第二,与上述国家级媒体的肯定态度不同,“部校共建”及其相关话题在网络上引发了诸多讨论。10月2日,针对“人民日报社和清华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新浪微博博主“新闻学研”发表题为“共建新闻学院到底意味着什么?”的长微博,引发热议,并使得“共建新闻学院”成为微博热门话题,荣登微博热门话题榜。在此长微博中,作者指出,对于“部校共建新闻学院”,“有人认为,部校共建新闻学院由宣传部主导,业界缺失”;“有人担心,宣传部将以此干预高校的新闻教育”。此外,“兰州大学新闻学院院长林治波”事件,也在网络上引发长达1个月的持续性热议,关于“林治波(们)配不配当新闻学院院长?”的讨论一度成为全民议论的话题,而此事被指与“部校共建”有关。[2]
第三,作为“部校共建”参与方的高校新闻学院内部也呈现出不同主体在态度上的分化:首先,学院领导层多持肯定态度,不论是在《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的新闻(评论)中,还是在有关各个单位实现“部校共建”的消息报道中,学院领导层都对“部校共建”表达了一定程度的肯定;其次,新闻学院的普通教师中,有些持乐观态度,认为“部校共建”能够为学院和教师本人带来资金、硬件设施等有利条件;有些持悲观态度,认为“共建”可能会影响到新闻教育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些持观望态度,认为既然已经是既成事实,就应该顺其自然。我们对一所正在筹划“部校共建”的新闻学院的普通教师进行了简单的调查,结果显示:40%的人愿意积极参加到“部校共建”的各项工作中去,15%的人不愿意;20%的人觉得没有太多想法,听从领导安排,25%的人感觉目前教学科研的工作压力已经很大,已经力不从心。针对“部校共建”实施之后最希望迫切解决的问题是“科研政策的倾斜”占35%,“教学条件的改善”占30%,“申报博士点”占20%,“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占15%。45%的老师认为“部校共建”的最大受益者是高校学生,35%认为是高校新闻学科和教师,20%认为最大受益者是管理部门。
诚然,不同的利益群体对“部校共建”持不同的态度、意见实属应当,我们不能简单的对哪一方做出评价。但是,作为独立于上述群体的新闻教育研究者,面对中国新闻教育史上出现的这一仍在持续升温的热潮,则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独立的、客观的分析和冷静的检视:“部校”为何“共建”?“部校”“共”什么?又“建”什么?如何“共建”?“共建”是否一劳永逸?以上一系列问题是我们下一部分要讨论的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