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是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北方民间称之为手戳、戳,即私人印章,旧时多在签署契约、合同或支领钱物时使用,盖上戳记就相当于今天的签字。“戳”字本是动词,是盖、印之意,把印章盖在文书上就是戳,后来盖印章的动作逐渐演变为名词,戳就有了印章的含义。手戳的意思,言指这种印章可以随身携带,随手拿着,随时使用,可以在衣兜里装着,也可以在腰间挂着。
旧社会,老百姓大多不识字,会写字的人更少,需要签字时盖上印章,既避免文盲之窘,又便利省时,同时也显得郑重其事,这大概就是手戳兴起的原因。20世纪五六十年代,使用印章十分盛行,不仅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人领工资要盖戳,城镇居民或农村社员支领钱物要盖戳,给人打欠条、开收据也要盖戳,总之,凡是需要当事人身份的时候,往往都要盖上戳记,盖上戳就表示事实成立了,或表示某种行为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在生产队时代,凡分配粮食物品或发放工资时,会计总要事先造出长长的表格,标注出每个家庭或每个职工支领的数量,最后一栏是支领人盖章,等财物分完了,表格后面留下一溜儿鲜红的手戳印记。
“玺”是印章最早的名称。秦朝以前,无论官印私印都称“玺”。秦统一六国后,制定一系列等级制度,并设置专门掌管印章的“符节令丞”,印章成为证明当权者权益的法物。当时规定皇帝独称“玺”,其材料用玉,臣民只称“印”,且不能用玉。近几年来,出土的文物又把印章的历史向前推进了数百年,也就是说,印章在周朝时就有了。(www.xing528.com)
印章种类繁多,基本上可分为官印和私印两大类。从材质看,元代以前一般以铜材为主,后来常见的以象牙、硬木、玛瑙、玉石、翡翠、琥珀等制作,成为可供把玩欣赏和实用两种用途的收藏,既讲究材质,更讲究刀法,是文玩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篆刻一般用石材,如寿山石、青田石、巴林石、昌化石等为主,而以法人代表为主的私人印章,仍用木质、塑料、橡胶或有机玻璃,以楷书、隶书为多,以实用性为第一,时下手工刻章的也极其少见了,代之以电脑刻章,“诸体皆擅”,简直无所不能。
笔者家中保存至今的这枚印章,是爷爷的遗物,刻有繁体楷书“李学泽印”,阳文,整体高3.3厘米,截面为正方形,边长1.2厘米,还有做工精致的牛皮戳套,可以穿挂于腰带之上。这枚印章,是初级农业合作社时期,爷爷担任丰南县李八廒乡玉官庄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时刻制并使用的,时在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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