幌子,即招幌,源于古代最原始的实物广告和标记广告,是现代广告的雏形。
在漫长的农耕时代,凡修理、加工、商贸、服务等从业者,为招揽顾客,推销货物,采取各种各样的招幌形式,民间广为流传的俗语“敲锣卖糖,各干一行”,就是对招幌运用的生动描述。即使是目不识丁的人,通过幌子也能识别。唐代诗人张籍“高高酒旗悬江口”和杜牧的“水村山郭酒旗风”等诗句所描述的情景,就是这种招幌广告。
如果说靠响器或叫卖是流动推销的广告形式,那么,招幌就是固定的店铺招徕顾客的手段,同时表明所售物品或服务项目,宣传和扩大影响,在长期的商业经营中得到民众的公认,成为约定俗成的特定标记,这是中国传统的一种商业民俗。招幌起源甚古,早在明刊《西厢记全图》中的许多画幅里都画有酒旗,宋代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也画有酒旗。战国《晏子春秋》中记载“君使服之于内,而禁之于外,犹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也。”《韩非子》中说:“宋人有酤酒者,悬帜甚高。”可见用牛头和旗帜做幌子为时很早了。(www.xing528.com)
“幌”原指窗帘、帷幔,起初特指酒店的布旗,用布帘缀于竿端,悬于门前,以招引顾客。后来加以引申,凡店铺招徕顾客在门面上展示的标志,统称为幌子,用以表示经营的商品类别或不同的服务项目,可称为行标。幌子大致可分为形象幌、标志幌和文字幌三类。形象幌以商品或实物、模型、图画为特征,这是最原始、最直接的广告,如卖鞋的挂鞋,卖帽的挂帽,卖刀的则挂刀。标志幌主要是旗幌,“山远近路横斜,青旗沽酒有人家。”这是南宋辛弃疾吟咏酒旗的词句。其他如修车铺、理发店门前的都是标志幌,以区别于其他行业。文字幌多以单字、双字简单标识经营类别,来引起人们注意,如经常看到的茶、烟、当(铺)等字幌即是,均能给人留下过目不忘的深刻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生产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广告形式发生极大的变化,千姿百态,各具特色。但在广大农村地区,一些传统形式仍在民间继续传承,商贸经营、酒店餐饮等行业,多是固定的商店和场所,招幌形式仍在应用,依然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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