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个农业大国,我们的祖先大都是以种田为生。为了使稻谷、小麦等计量方便,发明了斛、斗、升等一整套标准的计量器具和计量单位。每种计量器具的高、矮、大、小,都有严格的规定。粮食交易都要用“量”,而非称重的方式。当地人“量粮食”是被沿袭下来的习惯称呼。
斛、升、斗是什么?这个问题现在或许只有一些生活在农村的老人才能回答,他们会告诉你,在过去,粮食称分量不是用秤,标志粮食多少的计算单位也不是现在用的公斤和吨,常用的容器就是斛、升和斗,是家家户户都离不开的工具,更是粮店必备的量具。斛,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唐朝之前,斛为民间对石的俗称,1斛即1石,1石等于10斗,约120斤。汉朝许慎《说文解字》释:“斛,十斗也。”自宋朝开始,改为5斗为1斛 ,而1石为2斛。明朝张自烈《正字通》:“斛,今制五斗曰斛,十斗曰石。”斛,呈正台形,木制,上小下大,4个侧面都是标准的梯形,像无尖无顶的金字塔状,选用质地坚硬的木料合角斗榫制作而成,边沿裹铁皮加固。材质大多选用松木,其纹理细密,软硬适中,耐用且易加工,不开裂,不变形,不生虫。斗的制作看似简单,其中却蕴藏着中国传统的榫卯艺术,对精细程度的要求也极高,需要木匠有精准的计算和打磨技术,还有慢工出细活的耐心。
斗是主要量器,升是辅助量器。斗又分官斗、民间用斗两种。民间的斗一般是用毛笔书写标记,多为墨书一个“斗”字,商务用斗多写有商号名称、年号及“公平”字样等。而官斗内壁两侧和底面烙有官纹标识,用以防伪,这是区别于民间用斗的重要标志。历朝历代,政府为征农业粮赋或规定粮食交易中所必用的官斗,更有权威性,从文物价值上讲也更为珍贵。
《说文》曰:“斗,象形,有柄”。《前汉书》云:“十升为斗。斗者,聚升之量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亦统一了度量衡,汉代颁布《律历志》规定:“量者,龠(读yuè)、合、升、斗、斛也。”斗为十升之量器,即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升和斗这些古代量器世代相传,量值却各地有异。
过去,粮食是人们主要的生活资料,再加上物价不稳定,农民互相之间借贷,特别是地主收地租支付工钱,都讲究以粮食兑现。即使是封建社会官员的俸禄,解放初期干部的工资,也都是用粮食支付,主要用斗和升,后来才论公斤计算。为了公平,还配一个专门的工具——抹子,也就是说盛满一斗一升时,最后用抹子抹平,就是一种公平的体现。在旧时的曹妃甸,因各种粮食作物比重不同,重量也有差异,以加工好的小米为例,正好每斗50斤、每升5斤。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逐步以衡器替代量器。(www.xing528.com)
不同地区的量器材质大同小异,但造型不一。升与斗不同,常见的为柳条编制,非常细密,有的上口和底大小接近,肩部以上用柳木薄片一层层箍圈,往往加两个铜环作耳,便于提拉,造型仿似古尊,浑厚饱满,颇有商周青铜器的遗风;也有的状如花瓶,口、底粗,而腰部或颈部细,甚为秀气。百姓家里常有一种半升子,形状多为桶状,有柳编的,也有铁制的。有的人家至今尚存,不过功能不同以往了,仅仅是一种舀米工具罢了。
比升还小的容量单位为合(读gē),每合约0.5斤,10合等于一升。这种容器多用于播种时控制播种量。民国时期,李八廒区域种小麦亩播种量为二升半,玉米约为半升,高粱为三合半到四合,谷子最省种,为两合。这种器具,尽管各处搜寻,终未得见。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人,从小就接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大斗进、小斗出”之说虽流行于那个时代,但缺乏生活经验的我们,当时不仅不知道到底怎么操作,就连斗是什么样子都没有看到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