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缓和适应是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两大主要战略, 《巴黎协定》也对此做出具体规定。所谓“减缓”,是指降低全球变暖的程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来缓解气候变化问题。“适应”是指加强人类社会以及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韧性和能力。早期国际社会的注意力大多聚集在减缓上,对于适应的关注较少。但是人们渐渐发现,当气候变化已然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当气候问题产生的影响已经切实发生,减缓措施的力度和气候变化造成损害的程度相比稍显无力。也就是说,不管减缓措施的规模有多大,在长期存在的气候问题面前,并不能立竿见影地解决问题,此时必须考虑到人类的适应能力。因此,适应对策的出现反而可以更直接地应对已经出现的气候问题。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国家应采取减缓和适应对策治理气候变化。这也体现了减缓和适应对策对于人权的保护作用。
(一)减缓措施对人权的保护
当气候问题已经威胁到人的健康权等基本权利的实现,国家有义务采取减缓措施来保护人权。减缓措施包括水电工程、生物燃料项目、REDD/REDD+项目以及地球工程。
以水电工程为例,水电是清洁能源的一种,无污染且可再生。在全球面临气候危机的背景下,世界各国普遍开发水电工程,大力利用水资源。水电工程可以通过调节水量合理配置水资源,抵御洪涝、酸雨等自然灾害,减少气候变化给人类带来的影响。以我国小浪底水利枢纽为例:通过蓄洪、削峰、错峰等方式拦蓄黄河中上游洪水,在2003年黄河流域承受近年来最为严重的降雨压力时,有效防止滩区人民流离失所,保护了他们的适足住房权;通过小浪底水利枢纽调节,黄河口部分生态植被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湿地面积增大,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水电工程是国家实施的一种环境保护项目,履行了减排义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人权免受气候变化的影响。
化石燃料每年向大气排放数十亿吨碳,对地球气候造成巨大威胁,人类对替代能源的需求与日俱增。在这个背景下,生物燃料得到快速发展。从理论上说,生物燃料是化石燃料的替代,是合理使用清洁能源的体现。在全球气候治理发展中,生物燃料的低碳性最值得推崇:在同等条件下,生物燃料燃烧时产生的温室气体量是化石能源的1/8左右。国家对生物燃料的利用也是气候治理的对策之一。合理发展生物燃料项目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气候现状,解除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森林对于减缓气候变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REDD/REDD+项目是清洁机制发展的主要项目,致力于减少发展中国家的毁林和森林退化问题,保护森林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碳汇,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www.xing528.com)
地球工程是指能够去除二氧化碳以及控制太阳辐射使地表降温的人工工程技术,它可以减缓全球气温升高的趋势。去除二氧化碳技术包括海洋施肥、碳封存等,管理太阳辐射技术通过减少太阳辐射到达地面从未减少地面接收太阳辐射。目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正投入大量资金来发展地球工程技术,该技术对于面临气候升高引起海平面上升的小岛屿国家有着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展了不同规模的地球工程,地球工程对各国减排目标的实现也有积极作用。
(二)适应措施对人权的保护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没有明确承认有关适应的内容,但也呼吁各缔约方:在适应气候变化影响方面通力合作;发展和制定有关海岸带管理、水资源和农业的详细规划;保护和恢复受干旱和荒漠化以及洪水影响的土地。适应措施主要有加高河堤、加强预警系统和灾害管理能力、迁移等。以下列举了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实施的一些适应措施。
加拿大联邦大桥、美国及荷兰对沿海地区管理的设计,都表明考虑到未来气候变化的情况下海平面升高的可能。马尔代夫为防止海啸侵袭,于2002年建立了三米高的海堤。这是典型的灾害预警系统,目的在于保护人们的生命权和适足住房权不受侵害。为应对普纳卡、旺地和查姆卡流域的冰川退缩和冰湖溃决等问题,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不丹实施了一个项目,旨在加强灾害管理能力,人工降低索托米湖的水位,强化普纳卡、旺地和查姆卡流域的适应能力。当气候问题导致某些群体需要迁离风险区时,国家必须提供保障,并且避免强制驱逐情况的发生,保护人们适足住房权的享受。如越南政府将迁移、安置等多种方式综合起来,减轻部分地区的环境压力。[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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