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112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可见,立案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司法机关的一项专门职权,除此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方面的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以判明是否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具有相对独立性。立案阶段的任务就是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追诉和审判程序。公安机关、法院在行使立案决定权时,必须严格遵守立案的法定程序,依据立案的条件和标准,不能超越各自的管辖范围和逾越法定职权界限,既要准确、及时打击、惩罚犯罪,又要充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立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始和必经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前后相继衔接的诉讼程序。其中,立案是刑事诉讼中必须首先解决的一个程序性环节,立案程序不启动,刑事诉讼就无法开始,只有经过立案,其他诉讼程序才能依次进行。公检法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不能随意超越、颠倒任何一个诉讼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理刑事案件,保证刑事诉讼目的和任务的实现。
2.立案有利于迅速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公安机关在审查决定立案后,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等强制措施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检查、搜查、辨认等侦查手段,及时发现、收集相关证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使一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www.xing528.com)
3.立案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任务,体现在立案阶段,就是要求公安司法机关通过立案前的审查,如果发现不具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就不能立案。避免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辜者错误地追究,减少冤假错案,从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关口,就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立案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立案过程中,公安司法机关通过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一定时期内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基本情况。研究和分析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和发展态势,为公检法三机关确立打击重点、制定防范措施,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将打击犯罪与制止、减少和预防犯罪有机结合起来,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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