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其职能分为:刑事警察、巡逻察警、特种警察、交通警察、治安警察、户籍警察、缉毒警察、网络警察、外事警察、海警等。
刑事侦查员,即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本书中涉及和需要介绍的模拟角色之一。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侦查部门是打击刑事犯罪的专职部门。在公安部设有刑事侦查局;在省级公安厅设有刑警总队;在地市级公安局(处)设有刑警支队;在县级公安局(分局)设有刑警大队。刑事警察负责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刑警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可以使用警械;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可以使用武器。
1.侦查员任职要求。担任刑事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年满18岁的公民;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③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④身体健康;⑤具有大专以上学历;⑥自愿从事警察工作。此外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及考核。但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2.侦查员履职要求。刑事侦查人员负有查明案件类别和性质、决定何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收集证据材料、抓获或控制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赃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证人、被害人安全、决定案件是否移交检察机关、预防犯罪等职责。依法行使:立案权;调查询问权;刑事鉴定申请权;刑事鉴定权;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权;讯问犯罪嫌疑人权;现场勘验、检查权;执行搜查权;执行扣押物品权;执行通缉权;组织辨认权;执行技术侦察权;决定移交案件权;中止侦查活动建议权;撤销案件建议权;合法使用警械、武器权;侦查实验权等侦查权。(www.xing528.com)
3.侦查员职业伦理要求。人民警察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4.侦查员职业道德要求。依据《人民警察法》,刑事警察应当按以下道德标准要求自己。①忠于职守:刑警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程序严格,需要认认真真的工作态度,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装在心中。②严格执法: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不徇私情,不畏权势。杜绝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做到不枉不纵。③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身为执法者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甚至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这些不清不廉的行为就是腐败,必须坚决杜绝。④严守纪律:服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强调服从,这是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是军事化管理所必须的,也是党的组织纪律的要求。刑警是管人管事的,如果自己不严守纪律,约束自己,随意泄露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就不能严格执法、约束他人,履行好职责。⑤公正文明执法:2016年5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强调要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做到从接警、传唤到立案、强制措施、调查取证等执法全程每一个环节的权力运行都必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尽可能限缩警察在执法时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范围,并指引警察在必要的情境中能遵循比例原则而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从而减少因无章可循造成的客观失误,杜绝因个人情绪或私利导致的主观任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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