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王)九年(前298 年),攻析。
十六年(前291 年),攻宛。
廿七年(前280 年),攻邓。
廿八年(前279 年),攻□。
廿九年(前278 年),攻安陆。
卅年(前277 年),攻□山。
卅一年(前276 年),□。
上引《葉书》诸条,前二条为鄢郢之战的前哨战。《楚世家》载:“顷襄王横元年(前298 年),秦要怀王不可得地,楚立王以应秦。秦昭王恐,发兵出武关攻楚,大败楚军,斩首五万,取析十五城而去。”《六国年表》作“秦取我十六城”,《集解》引徐广曰:“既取析,又并取左右十五城也。”析在今河南西峡境。此战或为丹淅之战的余波。
关于秦攻取宛之战事,《秦本纪》说秦昭王十五年“攻楚,取宛”。《六国年表》将秦取宛系韩国一栏,写作“秦拔我宛城”,时在秦昭王十六年。《韩世家》作“秦拔我宛”。宛原属楚地,楚曾设宛郡,为楚北境之重镇。大约在公元前301 年垂沙之战中为韩所攻占,但主体部分仍为楚属,一地而二属,此时秦攻取之。[45]此后于昭王三十五年(前272 年)设南阳郡,[46]已见前文第一章。
《葉书》从昭王二十七年至三十一年(或三十年)的连续记事当与鄢郢之战有关,惜简文有残缺,而传世文献多有记载,二者可以互证。兹先叙战斗经过。
1.战争进程
关于鄢郢之战的过程,史载多分歧,前人亦多未能明晰,今参据《葉书》,略述鄢郢之战的经过如下:
(1)前280 年攻邓之战。《葉书》记本年攻邓,邓在今湖北襄阳西北。[47]《秦本纪》记昭王“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邓”。《白起列传》亦系昭王二十八年,作“拔鄢、邓五城”。《六国年表》作“秦拔我鄢、西陵”,《楚世家》作“秦将白起拔我西陵”。《秦策四》“物至而反”章:“顷襄王二十年,秦白起拔楚西陵。”并较《葉书》推后一年。西陵,传统说法多以为即《汉志》江夏郡西陵县,约在今湖北新洲西。然据新出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西陵与邓比邻。[48]传世文献中攻西陵或即《葉书》之攻邓。此为鄢郢之战第一役。
(2)前279 年攻鄢之战。《葉书》昭王廿八年条下,“攻”下一字不清,最初的释文作“攻鄢(?)”,[49]后出的报告作缺文处理,并作注释说:“‘攻’下一字左半不清,疑为‘鄢’字。鄢,楚地,今湖北宜城南。”[50]新整理本怀疑此处缺文为“析”字,[51]若然,则攻析或为攻邓战役的一部分,或为另一路出武关攻楚之秦军,与入方城攻楚邓之秦军有别,而攻鄢之战则缺载。但史籍关于此次战斗多以鄢、邓连称,《白起列传》更具体为“拔鄢、邓五城”。关于此次战役,《水经注·沔水》记云:“昔白起攻楚,引(宜城)西山长谷水,即是水(夷水)也。旧堨去城百许里,水从城西灌城东,入注为渊,今熨斗陂是也。水溃城东北角,百姓随水流,死于城东者数十万,城东皆臭,因名其陂为臭池。”[52]可见白起攻鄢乃用水攻,战况惨烈,死伤甚众。大约攻邓与攻鄢为一连贯战争,攻邓在前280 年末,攻鄢在前279 年首,二地相邻,故传世文献多将邓(西陵)、鄢之战连称,视为一役。
(3)前278 年以郢为中心的扩张扫荡战。《史记》记本年白起拔郢,东至竟陵,而无攻安陆事。《葉书》可补史载之缺。从相关史籍的记载看,鄢郢之战以鄢、邓的战斗最为激烈,也最为关键,郢之战可能只是一次偷袭战,袭击得手后,又向东扩张至竟陵、安陆,向南扩张至洞庭、五渚,向西及于巫山、夷陵,形成一大片区域,得以设置南郡。攻安陆即此次外围扫荡作战东扩的一部分,有关详情见下文“南郡的设置”。
(4)秦以巴蜀为据点,东进,攻占楚巫郡、黔中郡,配合白起作战。《葉书》记昭王三十年“攻□山”,整理者说:“‘攻’下一字上从‘艸’,下半不清。”[53]马非百先生以为当作“攻巫山”。[54]《秦本纪》记昭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六国年表》:“秦拔我巫、黔中。”《楚世家》作“秦复我巫、黔中郡”。《白起列传》云:“武安君因取楚,定巫、黔中郡。”《新序·杂事二》第十四章说:“王果亡巫山、江汉、鄢郢之地。”《水经注·沅水》综述其事:“秦昭襄王二十七年使司马错以陇、蜀军攻楚,楚割汉北与秦。至三十年,秦又取巫、黔中及江南地,以为黔中郡。”杨宽先生总结说:“秦昭襄王二十七年秦将司马错率陇西、蜀郡攻拔楚黔中,不久即为楚所收复。……三十年秦发大军伐楚,再度拔取巫、黔中,初置黔中郡。……(是役)白起当为统帅,张若则以蜀守率蜀郡兵随同作战。”[55]这是第四次战争。(www.xing528.com)
《范雎蔡泽传》:“白起率数万之师,以与楚战,一战举鄢、郢,以烧夷陵,再战南并蜀、汉。”“举鄢、郢”与“烧夷陵”为一战,“并蜀、汉”为另一战。梁玉绳《史记志疑》说:“并蜀、汉是张仪、司马错,不关白起。”[56]《战国策·秦策三》“蔡泽见逐于赵”章:“白起率数万之师,以与楚师战,一战而举鄢、郢,再战而烧夷陵,南并蜀、汉。”将“烧夷陵”与“并蜀、汉”连书,而与“举鄢、郢”分别为二。于鬯《战国策注》:“此盖即《(白起)传》所云‘取楚定巫、黔中郡’者,周赧三十八年事。”何建章则以为或本当作“巫、黔中”,音近而误作“蜀、汉中”,又脱“中”字。[57]范祥雍则说:“南并蜀、汉,即《白起传》所云:‘武安君因取楚,定巫、黔中郡。’《秦本纪》云:‘(昭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此概括言之,不必指蜀郡、汉中郡也。盖谓使蜀、汉地扩大。‘并巴、蜀’者,言并于巴、蜀也。”[58]
(5)楚人反扑与收复失地。《秦本纪》:“(昭王)三十一年,楚人反我江南。”《六国年表·楚表》:“(楚顷襄王二十三年、秦昭王三十一年)秦所拔我江旁反秦。”《楚世家》:“(顷襄王)二十三年,襄王乃收东地兵,得十余万,复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距秦。”关于“江旁十五邑”,《秦本纪正义》:“黔中郡反归楚。”杨宽先生以为:“此江旁十五邑,当指今巴东一带临江地区,原属楚江南。”[59]张正明先生则称“江旁十五邑”应在今鄂东南,或许还包括今赣西北一角在内。但他同时又说: 楚人所取江旁十五邑“以为郡”,也许就叫洞庭郡。[60]从当时的战局及后来的形势发展看,“江旁十五邑”位于江南,应该就是早先被秦攻取的洞庭、五渚一带。
秦、楚鄢郢之战是当时震动国际的大事,经过一系列的战斗,终于在前276 年稳定下来。秦军之所以胜利、楚人之所以失败,当时秦军主帅白起曾有这样的总结:“是时楚王恃其国大,不恤其政,而群臣相妒以功,谄谀用事,良臣斥疏,百姓心离,城池不修。既无良臣,又无守备,故起所以得引兵深入,多倍城邑,发梁焚舟,以专民心;掠于郊野,以足军食。当此之时,秦中士卒以军中为家,将帅为父母,不约而亲,不谋而信,一心同功,死不旋踵。楚人自战其地,咸顾其家,各有散心,莫有斗志。是以能有功也。”[61]可知楚之失败、秦之胜利,绝非偶然。秦自鄢郢之战攻占楚郢都设南郡后,楚人被迫东迁,秦楚局势,顿时改观。
2.秦南郡的地理范围
(1)东界。传世文献皆以为南郡东至竟陵,如《战国策·中山策》“昭王既息民缮兵”章:“王乃使应侯往见武安君,责之曰: 楚地方五千里,持戟百万,君前率数万之众入楚,拔鄢郢,焚其庙,东至竟陵,楚人震恐,东徙而不敢西向。”《六国年表》称:“白起击楚,拔郢,更东至竟陵,以为南郡。”《白起列传》:“(白起)攻楚拔郢,烧夷陵,遂东至竟陵。楚王亡去郢,东走徙陈。秦以郢为南郡。”《春申君列传》:“秦已前使白起攻楚,取巫、黔中郡,拔鄢郢,东至竟陵,楚顷襄王东徙治于陈县。”然据《葉书》,前278 年“攻安陆”。据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安陆更在竟陵以东二百五十里(秦里)。这是怎么回事呢? 可能性的解释是: 当时的主战场在竟陵,而睡虎地11 号秦墓的墓主人喜(或即《葉书》的编者)是安陆人,葬在安陆(今云梦),很可能亲见安陆亦有战事发生,因而记下攻安陆而不及竟陵;传统史书则记竟陵而遗漏安陆。
(2)南界。《韩非子·初见秦》:“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湖、江南。荆王君臣亡走,东服于陈。”类似的说法亦见《战国策·秦策一》“张仪说秦王”章:“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都、江南。荆王亡走,东伏于陈。”关于《韩非子》本章的作者,传统看法以为韩非于秦始皇十三年出使秦国时所作,[62]近今学人则以为非韩子所作,但作者亦不出秦昭王、秦始皇时代人[63]。《战国策》“五都”应作“五渚”,[64]“都”“渚”并从“者”声,可以通用,当以五渚为正,楚玺有“五渚正鈢”[65]。洞庭、五渚连称,则二者必相邻近。至于“江南”,应指沿洞庭湖的江南地,亦即《秦本纪》所谓“楚人反我江南”之江南。由此可知,秦军在攻占楚郢都后,曾更向南扩张至洞庭湖以南的广大区域,但不久即遭楚人反击,收回部分失地,即所谓“江旁十五邑”。楚人收复江南后,秦南郡的南界大致以长江为限,但在江南仍保留两个军事据点: 东边为沙羡,《荀子·强国》:“今秦南乃有沙羡与俱,是乃江南也。”秦昭王七年丞相奂殳戈,背刻“沙羡”。[66]沙羡作为秦县,亦见于岳麓藏秦简、龙岗秦牍、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西边则为孱陵,见里耶简及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此二军事据点突出江南,亦秦郡“犬牙相制”之例。
(3)西界。传世文献皆谓白起拔郢西至夷陵,通常将夷陵定在今湖北宜昌市附近。夷陵亦见《秩律》、松柏木牍等新出简牍文献,属南郡。然新旧文献所见南郡西边县为巫县,《水经注·江水》:“秦兼天下,置立南郡,自巫下皆其域也。”巫县此前当属楚巫郡,据上引《秦本纪》,攻取楚巫郡者为蜀守张若,时间较白起拔郢晚一年。或者初设南郡仅及夷陵,一年后再攻取巫县,乃重新调整南郡疆界,将巫县划归南郡,其目的大概在于加强南郡对西部长江三峡一带山地的控制。
(4)北界。据《葉书》,本次战争以攻邓开始,战斗结束即设南郡,则南郡理应包括邓县在内,然《水经注·江水》云:“秦昭襄王二十九年,使白起拔鄢郢,以汉南地而置南郡焉。”邓县于《秩律》《汉志》皆属南阳郡,可见自汉初即如此。然秦南阳郡置于前272 年,晚于南郡六年,在南阳郡设立之前,邓县或属南郡,待南阳郡设立,乃重新调整,南郡与南阳郡以汉水为界,汉水以北属南阳,汉水以南属南郡。
3.秦南郡的治所
传统看法以为南郡治江陵,向无异辞。自睡虎地秦简《语书》刊布,中有“今且令人案行之……以次传,别书江陵布,以邮行”。论者或以为秦南郡初不治江陵,而是治鄢县,[67]或治郢县[68]。我们以为秦南郡始终治江陵县,未曾改徙,新说未必可信。
新说是从《语书》“别书江陵”一语推导出来的,认为既然“别书”江陵,则南郡守腾发布文书之地就不能在江陵,从而反证江陵不是南郡治所。彼时出土材料所见“别书”无多,有此议论自不足怪。今按里耶秦简多见“别书”,如16-6:
【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礼谓县啬夫、卒史嘉、叚(假)卒史榖、属尉,令曰: 传送委输,必先悉行城旦舂、隶臣妾、居赀赎责(债),急事不可留,乃兴徭。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节(即)传之必先悉行乘城卒、隶臣妾、城旦舂、鬼薪白粲、居赀赎责(债)、司寇、隐官、践更县者。田时殹,不欲与〈兴〉黔首。嘉、榖、尉各谨案所部县卒、徒隶、居赀赎责(债)、司寇、隐官、践更县者簿,有可令传甲兵,县弗令传之而兴黔首,兴黔首可省少弗省少而多兴者,辄劾移县,县亟以律令具论,当坐者,言名史(事)泰守府。嘉、榖、尉在所县上书嘉、榖、尉,令人日夜端行。它如律令。
三月庚戌,迁陵守丞敦狐敢告尉: 告【贰春】乡、司空、仓主,听书从事。尉别书都乡、司空,司空传仓,都乡别启陵、贰春,皆勿留、脱。它如律令。
该件文书为洞庭郡守礼发文给所属各县,文书传到迁陵县后由守丞敦狐“告尉”,由迁陵尉将下达到各乡、司空和仓主。迁陵尉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分为两路,一路由都乡传递启陵乡和贰春乡,一路由司空传递仓主。秦“别书”制度虽然不能完全明晰,但应该是文书涉及多地传递时,分别抄录副本分发各地。由“别书”似不能推断秦南郡郡治曾有迁徙。里耶简9-712+9-715 记录洞庭假守齮发往洞庭郡各县的文书,文书的始发地是临沅,由临沅下分四路: 索、门浅、零阳和上衍,“各以道次传”。又写副本由临沅下洞庭都水,“蓬下铁官。皆以邮行”。文书先以“以次传”,再“别书”“以邮行”,正与《语书》所记相同。而据我们的研究,里耶“别书”之临沅,正是秦洞庭郡治所所在(详本书第三章)。《语书》“别书江陵”,是说文书的正本(真书)要“以次传”往南郡各县道;另抄副本(别书)从江陵出发,“以邮行”,发送到县内各乡里。由此可见,由《语书》“别书江陵”并不能推导出南郡治所不在江陵。而从北京大学藏秦水陆里程简册看,当时南郡的治所即在江陵。据我们考察,秦里程简册的年代当在前278 年秦攻占楚郢都设南郡后不久,说详本书第五章。
此外,江陵松柏汉墓所出木牍,记录武帝前期南郡县道名目,其中并无“郢”县。[69]这是武帝前期南郡无郢县的铁证。由此上推,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所载汉初吕后二年汉朝所辖县道名目,其中亦不见有郢县。[70]里耶秦简牍记秦南郡县道甚详,其中亦无郢县之目(详本书第三章)。由此不难推测,《汉书·地理志》所载南郡之“郢”县,其设立当在武帝以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