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中明确提及秦置河东郡的有二条:
(1)《范雎蔡泽列传》载昭王四十一年(前266 年)“昭王召王稽,拜为河东守,三岁不上计”。五十二年,“王稽为河东守,与诸侯通,坐法诛”。王稽死事亦见云梦睡虎地秦简《编年记》(《葉书》),可证《史记》确然可据。所以,昭王四十一年是秦置河东郡的下限。
(2)《水经注·涑水》:“秦使左更白起取安邑,置河东郡。”“秦”,原本作“秦始皇”,杨守敬曰:
取安邑事,在昭王十四年。此“始皇”二字衍,盖浅人习闻始皇分天下为郡,遂意增二字,而不知起事在其先也。然考《秦本纪》云: 昭王二十一年,左更“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则二十一年乃实有其地。故全祖望《汉志稽疑》谓二十一年置河东郡。[44]
杨守敬谓“始皇”二字为后人妄加,其说当可据。但他从全祖望说,将秦置河东郡置于昭王二十一年,则未必然。即以所引《秦本纪》而言,昭王二十一年攻魏主将为左更错而非左更白起,不合者一;安邑为魏所献,非为白起所取,不合者二。
秦取河东置郡实在昭王十七年(前290 年),本年《六国年表》“秦”栏、《魏世家》均谓魏将河东地四百里献于秦。《白起王翦列传》载此事的年代有些混乱,其记事为:
昭王十三年,而白起为左庶长,将而击韩之新城。是岁,穰侯相秦。任鄙为汉中守。
其明年,白起为左更,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又虏其将公孙喜,拔五城。起迁为国尉。涉河取韩安邑以东,到乾河。(www.xing528.com)
明年,白起为大良造。攻魏,拔之,取城小大六十一。
据《六国年表》《秦本纪》,昭王十三年(前294 年)任鄙为汉中守;昭王十四年,白起攻伊阙,但《秦本纪》却无取韩安邑事。其下所述秦攻魏“取城小大六十一”事,《六国年表》《魏世家》均系于前289 年。所以,在此前一年之“涉河取安邑”事,应系于前290 年。《白起列传》本段有关白起记事应作:
昭王十三年,而白起为左庶长,将而击韩之新城。
其明年,白起为左更,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又虏其将公孙喜,拔五城。
[昭王十七年,]起迁为国尉。涉河取韩安邑以东,到乾河。
明年,白起为大良造。攻魏,拔之,取城小大六十一。
今本《史记》缺“昭王十七年”或类似字样。经过整理,可以看出司马迁行文,都是先叙某年,接叙官爵,后叙战功,全文一律。《战国策·秦策二》“陉山之事”章:“秦得安邑,善齐以安之,亦必无患矣。”吴师道云:“按《白起传》……昭王之十七年也。”[45]所论极是。总之,秦置河东郡当在昭王十七年(前2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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