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国志》有两处记载涉及巴郡的建置,一为前316 年,一为前314 年,并见表1-3。《华阳国志·巴志》记载:“周慎王五年(前316年),蜀王伐苴,苴侯奔巴。巴为求救于秦。秦惠文王遣张仪、司马错救苴、巴。遂伐蜀,灭之。仪贪巴、苴之富,因取巴,执王以归,置巴、蜀及汉中郡,分其地为四十一县。”此事亦见《张仪列传》,但无置巴郡事。徐中舒先生怀疑《华阳国志》记载的可靠性,认为秦在灭蜀设蜀郡,以及攻占楚郢都设南郡之前,不可能越蜀郡、南郡而治理巴地;且秦攻击楚国,从巴郡出发是其途便,而《秦本纪》却说:“秦守若伐取楚巫郡及黔中郡。”可知此时并无巴郡。徐中舒先生以为蜀郡之设在诛灭蜀侯绾之后的前285 年,则巴郡之设更在其后。他还认为秦对巴、蜀采取了两种不同的治术,对蜀是直接统治,对巴则是怀柔羁縻。[30]其他学者亦有类似意见。[31]今按: 包山楚简记有“大司马悼滑将楚邦之师徒以救郙之岁”的大事记年,学者据楚国历法推算年代为公元前316 年,李学勤先生以为简文“郙”即巴国,从而证明《华阳国志》的记载是正确的。[32]至于秦对巴、蜀采取不同的统治方略,这是很有可能的。但不能由此否定《华阳国志》的记载,原因在于: 其一,我们既已确定蜀郡之设不必晚于前285 年,则巴郡理应提前,而不可能晚至前285 年之后。其二,秦在攻伐六国的战争中,并非每郡都有常备军。从上文列举秦兵器铭刻看,当时大概是以上郡为秦国北方军事基地,统领陇西、北地兵,以对付东方三晋和北方匈奴;以蜀郡为军事基地,统领汉中、巴郡兵,对付南方楚国和西南夷。所以史载秦出兵东向攻击楚国,概由蜀郡守统领而不见巴郡。其三,古文献中每以巴、蜀连称,“蜀”可以概指巴、蜀、汉中地区。秦汉时期多迁徙罪人居蜀,但具体迁徙地则多在房陵,此可概见古文献中的“蜀”可泛指巴地。(www.xing528.com)
今姑从《华阳国志》所记,巴郡置于前3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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