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家庭曾是共同体,随资本主义发展被溶解为个人主义关系。作为经济单位的房屋院落家庭生产共同体,到资本主义时代被企业取代,家庭成员从家庭中分解出来,分别进入不同的经济单元中。家庭从生产单位变为消费共同体,丧失了作为有机体、个体的特性,房屋院落成为单纯的楼道住房共同体。经营、职业、政治操守等新的共同体在形成中。适应家族的个人主义解体这一经济基础,寻求文化和法律结果的努力表现为妇女运动和青年运动,对抗家长制的父权,寻求男女平等和青年自主权利。这一倾向体现于立法中:离婚简单化;非婚生与婚生子女地位平等;家庭教育从父母固有权利发展为共同体教育;儿童权益法和青少年法院法取得显著进展。
社会主义虽可用新的住房制度塑造家庭框架形态,但无力抗拒家庭的个人主义解体,使家庭退回生产共同体形态。个人主义留下了一切婚姻和教育的难题,因为夫妻、亲子关系只剩下彻底的个人联系。农业手工业经济时代的婚姻由于不存在超越共同工作的直接个人关系而极为牢固,个人主义却在婚姻领域也保持纯粹的个人关系,从灵魂共同体走向利益共同体、从爱情走向同志关系的婚姻,由于丧失经济机能而失去共同的实质目标。父母对子女的严格或法定控制也随着共同体被打破,而取决于个人决定。从前作为自然过程被接受的生育和受孕现在可自由决定,由个人良心来郑重回答。子女教育从自发过程变为自觉活动,从前的家庭是大的国民劳动共同体的缩影,子女是小的劳动共同体的一员,家庭劳动是未来职业自然而然的实习,而现在必须在幼儿园和职业学校,尤其是家庭中完成自觉的教育。
社会主义始终考虑共同体的形成,在承认个人主义对婚姻家庭的解体不可避免的同时,也需表明由二者的固有本质带来的终极难题。(www.xing528.com)
本节内容概括如表7.6。
表7.6 前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家庭观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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