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德布鲁赫一生著作等身,由阿图尔·考夫曼主编整理为《拉德布鲁赫全集》20卷[9]:法哲学3卷、文化哲学和文化史1卷、文学史和艺术史1卷、费尔巴哈1卷、刑法2卷、刑法改革1卷、刑罚体系1卷、刑法史1卷、魏玛政论2卷、国家与宪法1卷、比较法1卷、传记1卷、书信2卷、议会发言1卷、补遗和索引1卷。拉德布鲁赫的主要论著有:
1904:教授资格论文《刑法体系意义上的行为概念》、论文《论罪过概念》;
1905:《论堕胎》、《论遗弃》、《论比较法的方法》(1905/1906);
1907:小册子《助产与刑法》,论文《论监狱问题》2篇;
1908:《法定的刑罚改变》、《论结果责任》、《刑法改革的政治征兆》(1908/1909);
1910:专著《法学导论》,论文《刑法改革》2篇、《初步自由刑体系》;
1911:小册子《渎神者彼得·金特:正教世纪中的吕贝克文化形象》,论文《监禁心理学》、《论文化的概念》(1911/1912)。
1914:专著《法哲学纲要》(1914/1922)、论文《俄国和德国的大学生》、《论法感情》(1914/1915);
1915:《法律家——坏的基督徒》、《圣人伊华——赫洛里》(1915/1916);
1917:《勇气及其类型》、《论这场战争的哲学》;
1919:小册子《你们年轻的法律人!》(附与贝赛勒的论战)、《文化的宗教哲学、法的宗教哲学》(1919/1920),论文《调解程序与德国法感情》、《国际联盟中的教皇》、《社会人民国家中的法》、《“正义战争”:对一个口号之战》、《法及国家的教育》、《宪法及公民的教育》、《刑法的改革》、《宪法委员会中的公民学》、《业余大学的规划》、《国际联盟思想》、《业余大学与价值观》、《业余大学与知识》、《威廉·麦斯特的社会政治使命》(1919/1920);
1920:《对胎儿的犯罪》、《妇女与社会主义》、《论宗教问题》、《全国高校会议上的公民学》、《世俗学校》;
1921:《论公民投票》、《刑法视角下的堕胎》、《司法:格尔利茨纲领释义》、《公民学》、《世俗学校和世界观学校》;
1922:专著《社会主义文化论:意识形态的考察》,《德国通用刑法典草案》,论文《宗教是私事》、《社会主义文化和业余大学》、《我们的司法及其新秩序》;
1923:《少年法院法草案》(1923-02-16),论文《社会民主和国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理念与法质料:一个轮廓》(1923/1924);
1924:《德国通用刑法典之路》、《论信仰犯》、《公民学课程的任务》、《法理念的问题性》、《政党与国家》;
1925:《作为立法者的国家》、《支持威廉·马克思》、《保安说与法的安定性》、《社会主义与文化》、《社会主义国家和革命的任务》、《作为专业课的公民学》、《司法考试法?》(1925/1926);
1926:专著《1532年卡尔五世刑事法庭条例》,论文《德帝宪法的精神》、《德国大学和当今国家》、《司法与批评》、《文化和退化》、《卡普政变瞬间图景》、《刑法的改革》、《论信仰犯问题》、《超越马克思主义?》、《刑法的削减》(1926/1927)、《劳动力的刑法保护》(1926/1927);
1927:《刑法改革的新航向》、《司法上议院?一个回应》、《作为问题的新教团契》、《精神的复苏》、《社会主义与刑法改革》、《刑法草案中的内乱罪》(1927/1928);
1928:《一种人生:歌德》(1928/1944)、《现行及未来刑法中的人工流产》、《未来刑法中的虐待儿童罪》、《社会主义学者的问题性》、《新刑法草案刑事政策目的确定的进步和退却》、《社会民主党五十年战斗和胜利》、《共产党人诉讼:批判政治司法》、《人民国家中的法和司法》、《刑事罪过形态的心理学》;
1929:《法与自由的联合》、《政党国家与人民共同体》、《论政治补贴》、《共和国责任论》、《刑事审判中的推定真实》、《经济与法:一种法学视角》、《十年魏玛宪法:回顾和展望》、《法学学习改革》(1929/1930)、《国家戒严、国家自卫和政治谋杀(回应格林)》(1929/1930)、《内乱罪与政治谋杀》(1929/1930);
1930:《宪法第157条第1款“劳动力”》、《政治世界观之路》、《法律意识的教育》、《德国国家法体系中的政治党派》、《国家危机?》、《从个人主义法到社会法》、《社会主义高校政策》、《论犯罪学体系》;(www.xing528.com)
1931:《作为刑法改革标志的死刑废除》、《三次为权利而战:布勒杨、弗里德斯、哈尔斯曼》、《宪法日的思考》、《当今权力分立:“高校章程需要改革吗?”》、《切勿草率!》、《律师职业的相对论》(1931/1932);
1932:专著《法哲学》,论文《刑法本质中的教育思想》、《社会主义和当代精神状况》、《议会制的危机》、《法哲学与法律实务》、《歌德—社会学》、《刑法修订的精神史地位》(1932/1956)、《社会主义的高校共同体》;
1934:《法哲学中的相对主义》(1934);
1935:《解释的类型》、《德国刑罚执行中的教育思想》(意文)、《身份和刑法:法史的轮廓》;
1936:《大陆学者眼中的英美法理学》(英法文)、《刑法中的法理学》(英文)、《国际关系中的正义与衡平》(英文)、《关于法的安定性的英国学说》(法文);
1937:《论印度刑法典》、《法的目的》(法文,1937/1938);
1938:《英国刑法驱逐出境的历史考察》、《法律思维中的类概念和秩序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人的心理学》(意文);
1940:《歌德世界眼界中的法律》(意文);
1941:博士论文《中世纪和现代之间的德国农民:艺术史的考察》(由蕾娜特开始)、《作为法学思维形式的事物本性》(1939初稿);
1944:《奥诺雷·杜米埃:司法界》;
1945:《五分钟法哲学》、《险境中的青少年》、《新政党—新精神》;
1946:《魔笛的刑法》、《超国家》、《精神的国际》、《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诗的人生导航》、《英国的法源和法发现》、《死亡之舞》;
1947:专著《英国法的精神》、《司法讽刺画选介:奥诺雷·杜米埃版画》、《刑法:依据案例的犯罪学》(由恩格尔哈德开始),论文《法的复苏》、《深造—大学?》、《法律与法》、《犯罪学的时代考察》、《政治格言》、《废墟,重建还是新建?》、《科学与犯罪》、《关于反人道罪的讨论》;
1948:授课整理稿《法哲学入门》,论文《论政治谋杀》、《帝国司法部的名声和末日:纽伦堡法律家审判》、《论法兰克福基本法》、《1848、1849年的政治抒情诗》、《魏玛国家中的司法危机》、《作为学科的公民学》;
1949:《死刑的终结》、《最高法院与政治》、《19世纪的三部刑法学教科书》、《法律职业的专业前提和性格前提》、《正义与恩典》、《刑事警察的边界》、《斯蒂芬妮·拿破仑:无解的卡斯帕·豪泽之谜》。
死后发表:《作为民权主题的精神权力》(1950)、《伪造货币——一个古老的行业》(1951)、专著《犯罪史:历史犯罪学的尝试》(1951)、《法科学的新问题》(1952)、《格言——论急躁》(1954)、《基尔市的马背公民卫士》(1954)、《论知性主义——残篇》(1960)、《法哲学后记草稿》(1999)。
1938年首版论文集《刑法的优雅:刑法史研究》收入:《加洛林纳法典中的抢劫》(1931)、《刑法被束缚状态的起源》、《早期监狱及其精神史背景》、《弗朗兹·冯·李斯特——基础和环境》、《汉斯·巴尔东的女巫图》、《伊萨克·伊瑟兰论切萨雷·贝卡里亚》、《彼得·金特——愚人和英雄》(1912)、《行星的刑事人类学》。1950年第二版增收:《安塞尔姆·费尔巴哈与比较法学》(1940)、《死的方式:刽子手—牧师—可怜的罪人—民众》(1945)、《西塞罗德国化——约翰·冯·施瓦岑伯格“论义务”译本》(1942/1944)、《刑事歌德研究:歌德与施瓦岑伯格、歌德与卡尔·费迪南·霍梅尔》(1938)、《正义和共同善之爱——约翰·冯·施瓦岑伯格的公式》(1941)、《施瓦岑伯格——肖像》。
1944年首版论文集《人物与思想:八项研究》收入:《西塞罗——图莉亚的悲痛和慰藉》、《费尔巴哈家族——一个精神的王族》、《约翰逊博士及其传记作者》、《歌德—施特拉斯堡大学学位论文》、《歌德——威廉·迈斯纳的社会使命》、《米开朗琪罗——美第奇礼拜堂》(1929)、《莎士比亚——以尺报尺》(1931)、《特奥多尔·冯塔纳或怀疑与信仰》(1944/1945)。
1957年首版论文集《法律中的人:法律基本问题演讲和论文选》收入:《威权刑法还是社会刑法》(1933)、《法律中的人》(1927)、《法哲学中的相对主义》(1934)、《阶级法与法理念》(1929)。1969年版增收《法的目的》。
全集第6卷收刑法学家费尔巴哈的传记:《保罗·约翰·安塞尔姆·冯·费尔巴哈:一位法学家的生涯》(1934维也纳)、《作为犯罪心理学家的费尔巴哈》(1909/1910)、《法学家费尔巴哈》(1925)、《为权利斗争者费尔巴哈》(1925)、《法学家费尔巴哈逝世百周》年(1933)、《费尔巴哈纪念演讲》(1952)、《费尔巴哈:比较法的先驱》(法文,1938)、《费尔巴哈与比较法学》(1940)、《费尔巴哈家族:一个精神的王族》(1944)、《1848、1849年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在海德堡》(1948)。
全集第16卷收名人传记和自传。传记包括:[学者]《格奥尔格·耶利内克》(1911/1912)、《弗朗兹·冯·李斯特》(1919/1920/1938)、《费迪南·滕尼斯》(1925)、《鲁道夫·施塔姆勒》(1926)、《卡尔·冯·利林塔尔》(1927/1928)、《莫里茨·李普曼》(1928/1929)、《恩斯特·富克斯》(1928/1929)、《威廉·卡尔》(1929/1931/1932)、《卡尔·海因斯海默》(1929)、《赫尔曼·坎托罗维茨》(1946)、《赫伯特·恩格尔哈特》(1945)、《格哈特·安许茨》(1947)、《爱德华·科尔劳施》(1948)、《恩斯特·哈福特》(1949)。[政治家]《弗里德里希·艾伯特》(1925/1927/ 1931/1946)、《拉特瑙》(1947)、《古斯塔夫·斯特雷泽曼》(1947/1978)。[其他]《伏尔泰》(1927/1928)、《约翰逊》(1944)、《霍姆斯》(1946)、《冯克》(1922)、《斯林》(1927/1928/1929)、《古斯塔夫·罗伯特—托尔诺》(1920)、《主教约瑟夫·舍弗》(1930)、《伯恩哈德·史韦费格》(1948)、《恩斯特·坎托罗维茨》(1952)、《海德维格·坎托罗维茨》(1929)、《格特鲁德·赫尔墨斯》(1942/1943)、《玛丽安妮·韦伯》(1948)。自传:专著《心灵之路:我的生活片段》(1951),论文《卡普政变时在基尔》(1970)、《生平履历》(1968)、《拉德布鲁赫70寿辰祝贺——致谢讲话》(1948)等。
此外还有大量书评、书信、演讲题目略去不译。
日本学者对拉德布鲁赫思想的引介十分丰富,早在1923年即有《法哲学纲要》等译本。后东京大学出版社于20世纪60年代出版《拉德布鲁赫著作集》十一卷:第一卷,法哲学;第二卷,法哲学纲要;第三卷,法学入门;第四卷,实定法与自然法;第五卷,法律中的人;第六卷,英国法的精神;第七卷,一位法律家的生涯:费尔巴哈传;第八卷,社会主义的文化理论;第九卷,人与思想;第十卷,心之旅路;别卷,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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