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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中世纪社会结构分析及英格兰犹太女性面临的挑战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分析13世纪初的中世纪社会没有定规,也没有简单的方法。这些因素都有助于确定个人或群体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1290年时,英格兰的犹太人即将遭到驱逐,此时英格兰的犹太女性面临的状况,与她们在1200年时面对的是大不一样的。在13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很多地区乡村自由劳动者的比例迅速增加,这种现象在法国北部比在英格兰更显著。

13世纪中世纪社会结构分析及英格兰犹太女性面临的挑战

分析13世纪初的中世纪社会没有定规,也没有简单的方法。接下来,我们将关注人们的职业、财富法律地位。至于人们的宗教背景、年龄、性别、语言、种族成分和健康状况,我们也会予以注意。这些因素都有助于确定个人或群体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这样得到的图景看起来是静态的,但事实并非如此。1290年时,英格兰的犹太人即将遭到驱逐,此时英格兰的犹太女性面临的状况,与她们在1200年时面对的是大不一样的。在法国,成为一名公社社员(communard),即城镇组织的宣誓成员,在13世纪之初是革命性的,但在13世纪末,公社社员身份就只是法律惯例了。在13世纪初,对麻风病患者的限制还没有后来那么严格。类似的变化还有许多。本章粗略勾画出的景象只能描绘出上述改变的背景,至于改变的具体细节,我们将在后续章节里从其他角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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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初,人们从事的主要职业仍是农业方面的。不过,劳动者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多样了。部分农民在自有地上劳作,他们对田产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冰岛、丹麦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南部地区的乡村居民大多如此,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比利牛斯山脉一带的山民,以及地中海部分岛屿的居民亦然。通常,这样的土地所有形式和农场的分布也有关联,在自有地上劳作的农民通常住在独立农庄(farmstead)或小村庄(hamlet)里,不住在村镇(village)中。

在被有的人称为欧洲核心区的地方(英格兰的大部分地区、法兰西神圣罗马帝国、匈牙利和波兰),村镇是主要的聚居形式。在这些地方,多数人要么自由租赁土地,要么在领主奴役之下任其压榨。在这两种情况下,乡民们都拥有受古老习俗认可的固定土地使用权。这样的土地使用形式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空间,土地市场却很活跃。佃农通常会将手中的部分地产转租出去,乡村居民中常见的财产拆分的继承方式也说明地产分割常常发生。上述情况的后果之一,是有些继承人宁可放弃田产,改拿现金,出卖自己劳动力,去城镇或离家乡较远的地区居住,那是些正在经历大规模政治变革的地方,比如地处基督教世界边缘的西班牙与波罗的海地区。边境之地处于穆斯林和其他非基督教势力的暴力威胁之下,但对敢冒风险在这些地区基督教领主开拓的土地上劳作的人来说,收获也是巨大的。

属于王公贵族和教士阶层的土地,其面积有大有小,特征也多种多样,既有南意大利的大型庄园,也有分散在英格兰和法兰西各处的小面积地产。如果一片广大区域中有分散的地产,人们通常就会通过交换和购买来将持有的土地连成一片。神职人员们在这方面既是最失败的,又是最成功的。失败之处在于,由于教规的限制,他们很难将赠予教会的土地让渡出去;成功之处在于,一旦教士们获得许可交换或出售边远地产,对进一步转让土地的限制就成了保护,让他们可以稳定持有经过合并连成一体的大片地产。

领主们在经营地产时,会雇用法律规定必须做工的人和自由出卖自己劳动力的人。在13世纪的历史进程中,很多地区乡村自由劳动者的比例迅速增加,这种现象在法国北部比在英格兰更显著。原因之一是许多领主看到了自由人雇工的优势:这些人不是被迫做事的,没那么多抱怨,工作效率也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13世纪的通货膨胀率虽然极少失控,但一直在稳步上升。封建主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固定地租,而固定地租在13世纪的进程中是逐步贬值的。因此,将乡民义务劳动之类较不值钱的财产折价售出便是较为合理的做法,乡民也渴望买断自己的劳动义务,以便摆脱上述活动对他们地位的影响。各地的经济情况和法律体系不同,因此农奴解放的进程也不尽相同。

在各个地区,农业的专门化程度都非常高。《小男孩布鲁》(Little BoyBlue)这样的儿歌把畜牧业和农业描述得十分简单,但事实上,养猪、养牛、养羊、养鹅都需要从师傅那里学习非常多专门知识。把在森林里散养了一季的猪群赶到一起是非常危险的,这些猪还没驯化好,赶猪人若要安然无恙地做成这件事,就必须很懂行。对那些按季节迁移放牧的牧民而言,掌握从比利牛斯山脉的草场一直延伸到数百公里之外朗格多克平原的迁徙路径,也是很困难的任务。想有效开发沼泽地,光知道排水和筑堤技术的皮毛是不够的。培育橄榄树和榨取宝贵橄榄油的方法需要从上一代人那里学习。种葡萄和谷物的,则需要处理植物病虫害、作物轮种、贮存等多方面问题。从现在的角度看,他们用的方法比较粗糙。他们无法像现在的农民一样向作物喷洒农药,但他们知道如何辨认各种疾病的早期迹象,并赶在疾病扩散前拔除受感染的作物。

饲养家畜和从事家务劳动也需要大量知识。牧人能辨认出常见疾病的初期症状,并无情地将病畜杀死以防疾病扩散。他们善于使用偏方治疗胃中毒这种食草动物的常见疾病:他们将恶心的混合物和大量动物尿液灌入中毒动物的口中,让动物吐出导致中毒的有害植物。而织布、酿酒、挤奶、养蜂、制皂等通常由妇女承担的家务,也有许许多多的窍门可循。

当然,乡民拥有这样的知识,并不会使统治阶层对他们高看一眼。农民的形象依旧是负面的。居高位者承认农民的存在很有必要,否则他们自己就得在田间劳作了;农民们则常常幻想有一个教士和贵族都得犁地的世界。教会精英在写作中有时也会承认,乡民更有可能进天堂,因为上帝爱穷苦人。不过,在领主阶层眼里,除了一些处女之外(如果那些描写贵族情欲的诗歌能相信的话),下层乡民可以说都是渣滓。

当然,并非每个乡民都是穷人,他们也不是都在受苦。在乡村社会中,也有生活不错的农民,有些人还能通过担任领主土地上的村镇长官或监督人来获得额外的收入。他们有各式各样的头衔——管家、林地管理员、围篱管理员等等,他们中间也分等级。管家是总管,在社区事务中权力较大,相比之下,林地管理员和围篱管理员说起话来就没什么分量了。在13世纪,需要保存书面记录的时候越来越多,这样的需求意味着管家掌控着文字的力量,他们要么亲力亲为,要么安排受过一些训练的书记员记录。上至管家,下至最低级的管理人员,所有负责监督的职位都是人们渴望获得的。因此,很多家庭都想把这样的职位一代代传下去,只有那些类似工作被视为义务或奴役象征的地区除外。

乡村地区不仅有务农的人,还有手工业者。手工业者需要材料,不得不依赖在乡村社会中最受轻视的一群人:硝皮子的、挖沙子的、凿石头的,还有采矿和烧木炭的。想想最后一种人的工作吧。那时候的森林阴森可怕,可不是现代英格兰的那种修剪整齐的林地,也不是如今瑞士一些地方的那种林间小路都标记得清清楚楚的森林。1200年时,森林的面积还很大,其中还居住着狼和野猪,在英格兰以外的地方,森林里甚至还有熊。不过,这样的森林中也散布着一些规模很小、内部通婚的林地居民点。居民点里浓烟不断,因为居民们需要制作用于冶炼矿石的木炭。如果一个贵族在和狩猎队一起穿越森林时路过这样的地方,看见被烟熏黑的居民,以及他们周围的“硫黄与火”,他恐怕就会联想起地狱的恶魔。

手工业者的地位比这些人高得多,当然在精英阶层看来,手工业者的身份也不过如此。铁匠等手工业者和在农业生产中受雇工作的人有不少共同点。皮匠可能也会自己养牲畜,牲畜群是他们的原料来源。木匠的工作有季节性,不像铁匠的工作那样专门化,因此木匠会兼职种地,或是受雇于人,或是自己当小农场主。乡村玻璃工人的工作也不多,就是偶尔给地方上的修道院和教区教堂装装玻璃,除非他们加入巡回作坊,去为欧洲各地兴建的大教堂和宫殿做玻璃。

磨坊主比较特殊,他们既是手工业者,又从事农业,还是商人。磨坊主通常受雇于人。水力磨坊和从12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风力磨坊都是资本密集型设施。大体而言,领主们会支付这类设施的制造费用,然后雇用或任命祖上也管理磨坊的人来碾磨谷物、维护设备。此外,磨坊主们有时也会作为中间人来帮助乡村居民出售多余的谷物。(这些农民自己食用的谷物大多是在家里自己磨的,这必然引起领主的强烈不满,他们宣称自己的磨坊拥有垄断权,自己也有权抽取碾磨成品的一部分作为投资水力磨坊的回报。)渐渐地,在民间传说里,磨坊主成了狡猾的商人,这是因为磨坊主常扮演中间人的角色,有机会——事实上也经常——欺诈农民。

社群中,与管家同样身处高位的是村长或镇长(mayor)和堂区司铎。有的村长或镇长也是农奴阶层出身。村长或镇长对社群负有责任,长老也会协助村长或镇长。村长或镇长会协调村镇中的经济活动,比如税款的缴纳,也会制止粗暴无礼的行为。村长或镇长往往打着当地领主的旗号行事,但事实上,拥有村镇的领主或教会组织并不怎么关心村长或镇长的工作,只要能收到税款和习俗规定的罚金就行。

堂区司铎同样出身乡村,他们有关于天主教信仰的基本知识,懂一点拉丁语,足够在做弥撒时用。堂区司铎接受教育,可能是在当地的修道院学校中,也可能是通过修士的一对一教学,还可能是通过跟着前任司铎当学徒。在故事中,司铎往往被取笑为好色之徒,但事实上,他们与超自然力量之间的特殊联系意味着他们能够(像一些狡猾的本地人一样)获得一定程度的尊重。此外,他们毕竟是拥有职位的人,无论他们受的教育多么有限,都意味着他们是居民群体的天然发言人,能够在居民同地方当局的口头协商中发挥作用,在13世纪,他们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书面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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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中的专门职业就更多了,而且至少在市政当局眼中,不同职业之间是有严格的等级划分的。和贵金属打交道的人地位最高,能在城市游行队伍中占个好位置。地位仅次于他们的是跟其他金属打交道的人。裁缝和布料商人的社会地位略低一些。至于面包师、屠夫和鱼贩等跟食物打交道的人,他们的地位还要低。

行会是典型的城镇劳动者组织,行会由生产者或商人组成,一般认为在城市里对特定产品有垄断权。之所以说“一般认为”,是因为即便是在最规范的市镇经济体系中,也会有黑市。手工业行会的人数不多,成员包括:1)师傅,即行会的正式成员,享有行会中所有的特权;2)熟练工,这些人在成为师傅的路上,不过他们还需要通过种种方法操练自己的专门技能,有的方法还相当费钱;3)学徒,他们是刚刚入门的年轻人或青少年。产品通常是在手工业者家中制造出来的,因此,在教授秘传知识(例如如何处理贵金属)和获得师傅身份这两个方面,家庭纽带常常扮演重要的角色。有的行会的成员都是男性,一些城镇中也有女性行会,而男女都收的行会比女性行会要多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行会出现了两种发展趋势。行会中的女性领导者数量原本就十分有限,此后又有所减少;而原本男女皆可参加的行会,也逐渐倾向于将女性排除在外。当然,犹太人即便从事有行会组织的手工业或商业,一般情况下也无法获得行会成员的身份。

和行会相对应、功能上也有所重叠的属灵或信仰群体被泛称为“兄弟会”(confraternity)。兄弟会也可以像行会一样按职业吸纳成员。不过在兄弟会组织随处可见的意大利,有的兄弟会的成员彼此是邻居,有的在同一教区,也有的信奉同一宗派。兄弟会的成员会聚集在一起祈祷。他们也会合伙出钱,在本地教会或市政建筑上捐一扇窗或一面壁画,以纪念他们的兄弟会成员身份。在市镇当局举办的运动竞赛中,这些人会列队出席,出资支持他们的队伍。在公共宴会上,兄弟会成员们一起宴饮。他们的政治目标也相同。在理想状态下,他们彼此关照,如果有成员去世,其他人就会照顾逝者留下的孤儿,监管其土地产业的处置情况,给逝者一个体面的葬礼。

城镇是商业与服务业的中心。一些商业领域以男人为主,女人则在另一些领域居于支配地位,英语中的“卖鱼妇”(fishwife)、“酿酒女”(brewster)和“啤酒馆老板娘”(alewife)等词就体现了这一点。许多参与贸易活动的商人同时也是手工业者,有的还是女性。还有些商人专门从事谷物、丝绸、香料、葡萄酒、羊毛、油等商品的买卖,有时他们还把生意做到国外,而不仅限于当地。说起国际贸易,人们往往会联想到法国香槟的交易会、佛兰德的城镇、北意大利的城市,以及墨西拿、马赛、巴塞罗那、吕贝克(Lübeck)和伦敦等地的大型港口。

当时或可称为经济服务部门的机构里有多种多样的职务,但规模不一定大。即便是在大城镇,即便将负责治安的守卫计入,市政管理人员的数量也十分有限。1200年时,意大利和地中海沿岸的许多地方,以及欧洲北部的一些地方(比如巴黎和伦敦),其人口已经大大超过了2万或3万这样的城市人口标准。这样的城市由城市理事会(council)管理。理事会往往只有12人[用来称呼理事会成员的词有不少,包括“执政官”(consul)、 “审议员”(juror)和“参事”(alderman)],在理事会名义成员较多的情况下,握有实权的执行委会规模也很小。一个城镇的机构,要是有几名书记员、几个征税官,外加一名常设律师,还能有两打骑马的和一些步行巡逻的城镇治安官,就堪称规模庞大了。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提到了城镇自治的问题。北意大利的城镇享有近乎绝对的自治权,但这种自治权不时受到德意志皇帝的挑战,因为德意志皇帝认为城镇本来就属于自己,想重新控制城镇资源。在北意大利以外的地方,城镇仍受世俗诸侯或教会领袖的控制,自治权有限。至少到1200年为止,佛兰德的伯爵们都在政治上控制着那些欣欣向荣、让居高位者与平民一起富裕起来的纺织业城市,无论在法理还是事实上都没有让步。法兰西和英格兰的国王赋予城镇有限的政治自治权和财政特权,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一直小心提防,不愿意让巴黎或伦敦这样的城市获得完全自治权,毕竟那里有重要的府邸或行政机构。

然而,传统的历史学家依然会谈及北意大利以外的公社运动。他们认为,在12世纪,暴力冲突在莱茵兰、法国北部和西部地区的许多城镇时有发生,城镇居民对抗他们认为不法的行为,反抗领主限制商业自由的做法。对于一些贬低他们工作、几乎将他们视作农奴的法律条款,城镇居民也十分不满。法国南部与阿拉贡也有类似的公社运动,只是影响范围没那么大。

近年来学者们的研究让这幅图景充实了起来。有些学者认为,对抗公社内的不法行为和宣誓结盟都是乡村和平运动的副产品或补充形式。他们也提出,不应把世俗领主的行为看得过于简单。领主都不愿意放弃合法的权威,但他们也意识到情况发生了变化,自己需要做出创造性的回应。那些让人联想起乡村农奴制度的赋税和义务可以每年一次性付清,也可以用一笔象征服从于领主的年税代替,这样一来,城镇管理和财务安排实际上就由城镇居民掌控了。城镇居民的军事义务也会得到清楚的界定(他们将在何处服役?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能获得怎样的报酬?),在和平时期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替代。

在大多数情况下,新的措施都能和平落实,但也会有人们不肯妥协的时候,暴力活动亦随之而来。要知道,意大利之外的一些公社是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而公社这种社会结构本身就有触发革命的潜质。在13世纪的几场城市暴动中,批评者是将“公社”和“阴谋集团”这两个词等同起来的。不过,13世纪末时,在意大利以外的地区,公社社员的含义已经有所改变,从反抗世俗或教会领主统治的城镇居民变成了拥有完全公民权的人。

在其他地方,公社运动没能在充满暴力与创造性的阶段取得太大成功。英格兰的公社运动就没有什么声势,而在一些边远地区,公社运动从未发展起来,因为在这些地方建立的城镇从一开始就得到了许多特权,在财政和行政上都比较自由。一些乡村联合起来,模仿城市公社或与城市公社并行发展,结为乡村公社。但人们建立乡村公社,与其说是为了获得真正的自治,不如说是想在大贵族召开的会议上多争取一点发言权。此外,许多领主建立的新“移民点”还太弱小,那里的居民无法像科隆等大城市的居民那样向领主提出要求。这样的新居民点有时被称为“设防城镇”(bastide,基督教控制区域内部殖民活动开始之后,在基督教世界核心地区建立起来的小型城镇)。

在巴塞罗那、伦敦、巴黎、巴勒莫、克拉科夫等正成为或已成为首都的城市中,为王公贵族而非本市利益服务的行政人员越来越多,但旁人是不会看到大批官僚出现的情形的。律师和经过正式学徒训练的公证人(公证人在意大利尤为常见)地位越来越高。法学院重新发现了古罗马时代的判例,在此基础上,人们发展出了意大利式或执政官式的市政府架构,这种架构传播到法国南部地区后,公证人在起草与认证文件方面的作用就更大了,但公证制度普及到欧洲大陆北部还要再过数十年。

在大贵族统治机构中,许多律师和行政人员都是神职人员。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俗人士在行政人员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但迟至13世纪中期,世俗法庭里一些最重要的法官仍是神职人员。当然,不管教廷是在罗马还是在流亡,几乎所有接受教皇行政机构雇用的官员都是教会的一部分。教廷的官僚机构以现代标准看规模很小,但在中世纪已经是相当庞大的了,而且其规模还在迅速扩大,也难怪人们会众口一词地抱怨和教廷打交道时遇到的麻烦,也认定只有通过贿赂才能让信息快速上达。

1200年前后,教廷到底有多少事务要处理,学者们也说不好。但教皇必须和十字军国家、所有欧洲天主教王国和主要诸侯国的统治者保持联系。他还得和伊斯兰国家的统治者及拜占庭皇帝谈判。教皇需要给几百名大主教和主教写信,还要跟几千所修道院和各式各样的机构与个人通信,其中就包括军事修会,以及波罗的海边境地区那些对改信基督教犹疑不定的异教王公。13世纪末,政治局面有所改变,但教廷需要处理的事务应该还是那么多。我们能够知道的是,当时教廷每年需要发出约5万封书信。

如我们所知,在13世纪早期,部分大城市和一些小城市拥有自己的大学。年代太早,我们很难确定当时大学里教师和学生的人数,不过有证据表明,当时大学里的师生数量,特别是学生的数量,增长速度超过了相应城市提供新的廉价宜居房的速度。学生们获得了相当于神职人员的地位,城镇教士和准教士阶层的人口也因此不断膨胀。不过,这些年龄不过13岁或稍大一些的年轻人总是吵吵闹闹,给市政府的治安人员添了许多麻烦,引发了无休止的司法争端。

13世纪的城镇不管有多大,都会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从事农业生产。这些人的工作除了我们现在所说的种菜,还包括种植葡萄、开发沼泽地等更宽泛意义上的农业工作。马莱区(Marais)在司法上归巴黎管辖,曾是重要的乡村资源开发区域。参与开发资源的人并不都能获得城市的公民权,因为公民权(或者说自由人地位)和财富密切相关,往往需要购买,至少一开始是如此,买到公民权后就可以往下传了。穷人无论如何都买不起公民权,因此无法享受城镇生活给较富裕人群带来的许多好处,比如免交特定种类(带有歧视意味)的税收,以及在市集中自由参与商业活动。

家庭用人从来都不算公民,他们也无法获得城市生活的全部好处。这些人通常来自乡村,为从有产阶级到贵族的重要城市家庭提供服务,也在城市的教会机构里工作。对世俗人群来说,有一屋子仆人是荣耀的象征。主人给仆人提供食宿和一定程度的庇护与支持,比如为要结婚的女仆准备嫁妆。但仆人也可能受到人身伤害或性侵犯。世俗家庭里的仆人数量很难估算,但有不完整的数据表明,在一个教会机构工作的仆役人数可能超过那里神父、修士和修女数量的总和。

要满足精英城市居民的个人需要,光靠用人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些有专门技术的人。富人可以找医生看病,不过很多时候,他们也会像其他病人一样尝试替代疗法和医病仪式。富裕阶层的女性分娩时会找产婆。中层或底层家庭的女性如果能付得起钱,也能请到产婆。穷得请不起产婆的孕妇则会找女性亲戚在自己分娩时帮忙,当然,她们也希望能从神殿、符咒或滋补品中获得帮助。

欧洲南部的许多人会请乳母,这在北意大利的城镇中尤其常见。乳母通常住在城郊地区,在那里养孩子,她们将获得一笔报酬,托管孩子的家庭会定期派代表上门访问。13世纪的资料显示,当时意大利北部的人常常雇用乳母,但在欧洲其他地区,特别是北欧,乳母就很罕见了,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地区差异,人们还没有给出满意的答案。北方人和南方人都爱自己的孩子,似乎都认为自己的做法是对的。两种原则彼此相争。亲生母亲的母乳给婴儿带来的好处,是不是能抵消城市恶劣环境带来的影响?这个问题还需要更多研究才能解答。(www.xing528.com)

死亡和出生一样,都需要专门的服务。一些妇女或是出于自愿,或是为了微薄的收入,组成了一个特殊社会团体。这些人会洗净尸体,盖上裹尸布(极少的时候会使用香料防腐),预备下葬。她们或其他妇女还会在葬礼上担任职业哭丧人,哭丧人在拉丁欧洲特别常见,这种做法在后来的一些文献里受到了嘲笑。逝者的家庭成员会向修士或修女支付(或捐赠)钱财,请她们为逝者祈祷。丧葬费用被出身精英阶层的教会评论家视为不体面的收入,但这笔费用一定会支付。获取服务往往意味着大笔现金支出。

刚才提到的这些人在中世纪的城市社会中都有很不错的地位,当然也有人会滥用权力,比如有的神父就会索取高额葬礼费。在城市中还有一群人,他们是被精英视为社会败类的,这群人包括乞丐、小偷、销赃者、外来短工和妓女。

在中世纪,人们对贫穷和疾病怀着同样复杂的心态。很少有人想要生病。不过,生病意味着什么呢?一方面,义人和不义的人都有可能患病。《圣经》中的约伯是个道德完善的义人,却患上了可怕的疾病。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推出,一个人的道德状况和健康状况没有太大关系。另一方面,《圣经》也提到,上帝会用疾病惩罚犯罪的人,用瘟疫惩罚犯罪的民族——比如埃及。举个例子,中世纪时,麻风病患者会得到同情,让人联想起基督受难。中世纪的解经家认为,《圣经》中的拉撒路就是个麻风病患者,他在死后安居天堂,躺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圣经·路加福音》16:19—31)。但是,亚伦的姐姐米利暗得麻风病确是上帝的惩罚,因为米利暗擅自质疑摩西的领导权(《圣经·民数记》第12章)。这种观念很大程度上导致麻风病患者受到社会排斥,在13世纪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麻风病患者被隔离在健康人群之外,只能在几千所麻风病院中度过余生。

人们对贫穷的态度也是矛盾的。修士颂扬贫穷,他们颂扬的往往是富人勇敢抛弃财富的那种自甘贫穷的生活。不过,教会人士总体而言也会提到受祝福的穷人,而不会暗示他们贫穷是不是出于自愿。当然,当时也有一些穷人是后人所说的那种“不值得同情的穷人”。辛苦做工、竭尽全力才能勉强维持生活的穷人值得同情,但还有些穷人并非宗教人员,也不工作,他们每日靠乞讨过活,喝酒麻痹自己,出卖身体,讨来的钱不够时就去偷,这种人就是不值得同情的穷人,是边缘人。在大城镇中,这类人往往也是来自乡村或更偏远地区的新移民。13世纪30年代,身居巴黎的不列颠人因总是制造麻烦而臭名远扬。在巴黎本地人看来,这些人往往说着可笑的凯尔特语或糟糕的法语。在中世纪的意大利,每个大城市里似乎都有英格兰妓女。至少根据医学理论,妓女并不是好的抚养者。而正是在13世纪早期的这些年里,遭到遗弃的儿童(其中有些无疑是妓女的子女,另一些则是受强暴的女仆生下的孩子)让教皇英诺森三世等教会人士受到了触动。在教会的支持下,意大利建起了育婴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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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社会本不该如此复杂。德意志居然有仆官这样的人,他们身为农奴,却拥有骑士般的势力与权威!那些军事修会的成员呢?他们到底算骑士还是修士?商人买卖货物,不去亲手劳作,他们做的能算真正的工作吗?更糟糕的是那些放债的——他们中有不少是犹太人。这些人被控剥削穷人,利用诚实做工的人敛财,他们甚至出售时间这种上帝的恩赐,这是万万不可的。基督说过,借给人就不要指望偿还(《圣经·路加福音》6:35),但不信基督的人往往在基督教王公贵族的纵容下违背上述教诲。对于这些问题,护教者们给出了一些回答(也许基督的吩咐只适用于基督徒之间的借贷行为),但当时的世界的确相当混乱。

事情应该简单些才对。按理说,基督教世界只需要三个阶层:祈祷之人、战斗之人、亲手做工之人。商人及其贸易活动,市场与其中发出刺耳叫卖声的小贩,在街上四处玩耍、伺机扒窃的孩童,唱着下流小调的卖艺人,这一切在教会保守派人士看来,都属于城市生活丑陋的一面,而他们是向往只有三个阶层的理想基督教社会的。保守之人承认此前的12世纪充满了伟大的创造,但城镇发展除外。在他们看来,城镇发展带来了满身罪孽的边缘人群,还有基于不义之财的金钱经济。克莱尔沃的伯尔纳谴责那些用金钱交易玷污了自己的基督徒,说他们简直像犹太人一样。然而,对于数百年来发生的复杂变化,辱骂可算不上什么有效的回应。

1.圣巴多罗买教堂的正面,位于意大利皮斯托亚潘塔诺(照片来源:©Scala)

2.法国穆瓦萨克圣皮埃尔修道院教堂南门的楣饰,表现末日审判的场景(照片来源:©Scala)

3.法国欧坦圣拉撒路大教堂楣饰,表现基督将受诅咒之人和得救之人分别开来的场景(照片来源:©Corbis)

4.英国达勒姆大教堂外观(照片来源:©Scala)

5.法国维兹莱圣玛德莱娜修道院教堂正面的雕塑(照片来源:©Ludovic Maisant/Corbis)

6.西班牙卡斯提尔圣米连修道院正面(照片来源:©A.I.S.A.)

7.维兹莱圣玛德莱娜教堂内部(照片来源:©Scala)

8.法国沙特尔圣母大教堂的玫瑰花窗(照片来源:©Corbis)

9.缩微哥特教堂形状的圣骨匣(藏于意大利佩鲁贾国家美术馆。照片来源:©Scala)

10.法国巴黎圣母院大教堂的飞扶壁(照片来源:©Scala)

11.法国布尔日圣艾蒂安大教堂外观(照片来源:©Scala)

12.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地图,1250年左右,出自一本诗篇集(Ms.Add.2861,fol.9,藏于伦敦不列颠图书馆。照片来源:©AKG London)

13.叙利亚骑士堡外观(照片来源:©AKG London)

14.法国巴黎圣礼拜堂内部(照片来源:©Scala)

15.布尔日大教堂西面正门(照片来源:©AKG Londor EricLessing)

16.西班牙布尔戈斯大教堂外部(照片来源:©Scala)

17.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修道院西侧。塔楼是18世纪另建的(照片来源:©AKG London/Robert O'Dea)

18.比利时图尔奈圣母大教堂外部(照片来源:©Hufchison Library/Bernard Regent)

19.英国韦尔斯大教堂的扇形拱顶(照片来源:©Scala)

20.《圣母与圣婴》,乔瓦尼·皮萨诺作(照片来源:©Scala)

21.表现亚伯拉罕与三位天使的插画,出自《圣路易诗篇集》,1253年(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照片来源:©The Bridgeman Art Library)

22.哥特风格抄本的小插画,表现修士唱诗的场景(藏于意大利佛罗伦萨圣十字教堂。照片来源:©Scala)

23.表现所罗门王的插画,出自被称为“兵工厂版《圣经》”的哥特风格抄本(Ms.5211,fol.307,藏于巴黎兵工厂博物馆/法国国家图书馆)

24.耶稣受难像(藏于巴塞罗那加泰罗尼亚艺术博物馆。照片来源:©Scala)

25.一份哥特风格抄本中的不雅页边图(Ms.24,fol.25v,藏于纽约皮尔庞特图书馆。照片来源:©Sc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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