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增值额是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本质所在。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称做增值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级累进税率,增值率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因此,准确计算增值额就显得非常重要。要想准确计算增值额,需要有准确的房地产转让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在实际房地产交易活动中,有些纳税人由于不能准确提供房地产转让价格或扣除项目金额,致使增值额不准确,直接影响应纳土地增值税纳税额的计算和缴纳。
因此,土地增值税有关法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是指纳税人不报或有意低报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价款的行为。(www.xing528.com)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应由评估机构参照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不据实提供扣除项目金额的行为。
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应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3)无正当理由的、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的转让房地产成交价格,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转让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交易价,纳税人又不能提供凭据或无正当理由的行为。该行为由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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