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师范道德教育思想源自“三纲五常”。“三纲五常”是董仲舒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董仲舒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所谓“五伦”,指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董仲舒又在这五种关系中突出强调君臣、父子、夫妇三种主要关系,“君为妻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他认为“王道三纲”,并用“天人感应”“阳尊阴卑”等理论对这一思想进行论证。与三纲相匹配的是“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三纲”是道德的基本准则,“五常”则是与个体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实践等心理、行为能力相关的道德观念。“三纲”与“五常”结合的纲常体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具体而言,董仲舒关于师范道德教育思想的原则和方法有四点。
第一,“正我”。他提出,“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他的主导思想是,在道德教育中,着重“治我”,治我要严,待人要宽,“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人人都要认真省察自身的过错,而不要去责怪别人。
第二,“强勉行道”。他强调:“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意思是说,只要发奋努力进行道德修养,德行就会一天比一天好。用“渐以致之”“谨小慎微”“众少成多,积小致巨”“集善累德”的方法,以加强效果。
第三,“明于性情”。在道德教育中,他主张运用“明于性情”的方法,主张“引其天性之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者”,诱发他天性中的美好,抑制天性中所厌恶的。教育中重视培养道德感情的做法,是可取的。(www.xing528.com)
第四,“必仁且智”。他提出:“莫近乎仁,莫急于智。”“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他认为,道德行为和道德认识要相互结合起来,才能做到“必仁且智”。道德行为上出现的错误,往往是由于认识不清,即“知之所不明”“虽有圣人之道,弗论不知其义”。因而他说:“君子不学,不成其德。”他认为,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是不可分割的。
综上分析,董仲舒倡行儒学并把先秦儒学铸成汉代新儒学,作为封建统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同时,提出了独尊儒术的教育体系,推进了汉代封建教育理论的发展。在中国教育史上,董仲舒是中国古代封建阶级具有深远影响的儒学大师和教育家,是封建教育的重要创建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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