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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保险产业组织的演进与优化研究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包括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在内的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表明宁波市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形成。宁波市保险市场除了保险公司以外,还有众多的保险中介组织。对于本课题的研究对象——宁波市保险产业组织的演进和优化,需要指出的是,我市的保险产业组织大多是由保险企业的分支机构构成。回顾宁波市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依据市场保险主体增长状况及保

宁波市保险产业组织的演进与优化研究

邱波等

【摘要】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宁波保险产业组织初步形成。本文通过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下的SCP分析框架,研究我市保险产业发展演进历程。在剖析我市保险产业现存问题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保险产业组织优化措施。保险产业组织优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行业组织以及具体保险企业等各方主体从各方面调整战略,改变思路,最终实现全行业绩效的改善。其中,地方政府的产业监管政策以及行业组织的联合自律是发挥主导作用的两大因素。

【关键词】宁波市 保险产业 演进 优化

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改善,为宁波市保险业的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十几年来的发展,宁波市保险业的市场规模不断壮大,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保险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日益明显。

如今,保险业已经成为我市金融领域内不可忽视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宁波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2005年我市保险业总保费收入达到51.17亿元,比上年增长22.33%,财产险保费达到19.18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为28.01亿元,全市保险公司共为全市23000余户企业、191000多户家庭和569000辆机动车提供了总保额为6865亿元的财产安全保障,为176万人次提供总保险金额为2253亿元的人身安全保障,人均拥有保额12.8万元,人均持有寿险保单4.38张。2005年,我市保险密度达到920元,保险深度为2.09%。在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中,宁波市保险业的保费总收入和财产险保费收入排名均靠前(见表1)。

表1 2005年宁波市主要保险指标及排名状况表

W(单位:百万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险年鉴2006》数据整理得到。

随着保险事业的不断推进,人们对保险的了解和接受程度不断加深,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保险越来越成为社会生产与人民生活的稳定力量。2004年全市保险各类赔款与给付总计达到12.87亿元,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为9.58亿元,同比增长39.08%,因台风“云娜”袭击引起的财产损失的赔款100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灾后恢复生产的资金问题,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也开始显现,分红险种和投资联结产品的销售收入2004年达到14.61亿元,吸引了大量以养老教育、防病等为目的的储蓄性资金和部分投资性资金流入保险业,提高了保险在宁波市金融领域内的市场份额,拓宽了民间资金的运用渠道,优化了社会金融资产结构。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现代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在保险业逐步发展成熟并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巩固和加强之后衍生出来的一项功能。汽车保险是保险公司与广大普通社会公众联系最紧密的一个险利,通过汽车保险的开力、,出现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全方位的服务,减少交通事故纠纷,降低交易成本,维护社会稳定。包括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在内的责任保险的快速发展表明宁波市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形成。

截至2006年9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在宁波设立了总公司或分支机构,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2家(包括总公司1家,分公司10家,政策性公司1家),人寿保险公司11家(其中分公司7家,营销服务部1家)(见表2)。保险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为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促使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被保险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仅有保险主体的市场不能称之为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宁波市保险市场除了保险公司以外,还有众多的保险中介组织。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6家(其中代理公司11家、经纪公司3家、公估公司2家)(见表3),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127家,代理机构网点和人员遍布宁波各乡镇。目前,一个多层次、覆盖全市范围的保险市场体系已经逐步健全,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表2 2006年1-9月份宁波市保险公司市场份额一览表

注:大地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浙江省内除杭州辖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包含宁波市外的数据。资料来源:宁波市保险学会

表3 2006年宁波市专业中介保险机构一览表

资料来源:宁波市保险学会、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保险产业组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保险产业中各类保险主体之间的相互组合关系或者竞争(垄断)的市场关系。对于保险业的发展,人们的研究兴趣较多着眼于保险市场这个范畴。长斯以来,由于受保险业总资本金规模以及保险行业发展速度的约束,保险产业并没有作为独立的产业形式被人们所认识和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总体实力的增强,保险业开始拥有渐成气候的独立的资金循环系统和配套的市场运行环境。保险资本开始要求独立于金融资本存在,保险产业形成自身独立产业的内在需求越来越强烈。2005年全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经达到1.5万亿元,占金融总资产的比重达到3.3%。预计到2010年,保险业管理的总资产将达到5万亿元,在金融总资产中的占比将达到9%。[1]保险产业资本从金融资本中分离出来的态势已经出现。国内保险产业的蓬勃生机也引起了外资保险资本的极大兴趣。2005年我国已有38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46家保险公司中有27家在我国设立营业机构,全球最大的50家保险公司有29家在我国开展保险业务。进入我国保险业的国外资本在保险业中总资本的占比已从3%上升到37%[2]。保险产业的独特魅力开始显现出来。

对于本课题的研究对象——宁波市保险产业组织的演进和优化,需要指出的是,我市的保险产业组织大多是由保险企业的分支机构构成。这些分支机构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时.既受到各自总公司的垂直领导,在产品开发等环节依托于总公司的技术力量,又需要切实考虑宁波市场的实际保险供求,根据市场状况调整销售策略产品结构,改进服务质量,创造保险产业价值。由分支机构形成的保险产业组织在产业组织理论分析框架中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和独特性。

根据国内学者江生忠(2004)的研究,保险产业形成的条件和标志包括:保险公司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保险市场结构相对完善,保险产品发挥相应的社会功能,保险监管体系和保险法律基本建立。回顾宁波市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依据市场保险主体增长状况及保险市场保费增长率的变化(见表4,图1),将我市保险产业发展历史大体上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表4 1989-2006年宁波市保险市场公司主体数量增长表

(单位:家)

图1 宁波市保险市场1989-2004年总保费增长率趋势图

1995年以前,宁波市保险市场的主体只有三家:中国人保宁波分公司、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和平安保险宁波分公司,保险市场发展较为落后,保险产业形成的条件尚未成熟。1950年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宁波市场上出现第一家保险企业,开始提供保险服务。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分别于1991年和1995年在宁波设立营业机构,初步形成了三足鼎立的保险市场格局,保险作为新生事物还未被人们普遍接受,保险的市场影响力较弱。

在保险业发展的原始阶段,保险企业的产品结构和市场行为都较为单一,由于缺少产品供给主体,市场竞争程度并不激烈。长期以来人保公司提供传统的企业财产险、简易团体人身保险等小金额、广覆盖的产品,同时也为农作物生产提供农业保险。在这一时期内,保险产品主要通过团体业务开展,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本阶段,宁波保险市场发展较快,为保险产业组织的最终形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主要体现在:

(1)市场主体快速增加。根据1995年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同一家公司不能同时经营财产险和人寿险业务。1996年年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完成产寿险分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宁波市分公司、中保人寿保险宁波市分公司也随之成立。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公司在宁波的营业机构也随后于2000年和2001年进行机构分设。2000年前后,两家区域性财产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和天安保险在宁波设立了分公司,开始正式营业。2004年中宏人寿进入宁波市场,成为首家在宁波营业的外资保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公司的出现标志着我市保险市场正式对外开放,中外保险公司可以同场竞技,共同经营开发大多数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数量的快速增加扩大了人们购买保险产品的选择余地,外资公司的出现加剧了市场竞争程度,多元化市场竞争格局全面形成。

(2)营销方式发生变化。本阶段寿险保费年增长率为38.02%,寿险业的超高速发展得益于产品营销体制的创新。各家保险公司纷纷采用个人营销方式销售寿险产品,使寿险保费大幅度上升的同时公众的保险知识也得到了普及,人们开始认识和接受保险产品。传统的保险销售以公司员工专业销售团体保险为主。自友邦保险公司将个人销售带入中国市场以来,个人营销制度已经成为寿险产品主要的销售方式之一,2003年个人营销业务人员已经达到7264人,成为保险产品销售的一支重要力量。此外,寿险分红保险单的推出也带动了银行代理保险销售业务量的稳步增长,银行保险已经成为寿险公司重要的业务销售渠道之一。

(3)保险产品创新踊跃。寿险产品创新是本阶段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亮点。投资联结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新型投资型寿险产品纷纷亮相。各家分公司在总公司推出新型寿险产品的基础上,适时加强寿险产品的销售力量,使新型寿险产品在新世纪初的保费收入快速增长。2001年,中国人寿的分红保险、平安寿险的投资联结保险、太保寿险的万能寿险等创新产品的保费收入约占宁波市寿险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已经成为寿险市场主要业务增长的源泉,并且这一增长势头继续得以发展延续(见表5)。1998年人寿险保费收入首次在总量上超过财产险保费收入,产、寿险保费收入之比为49:51。[3]在新型寿险产品出台和营销方式创新的带动下,保险市场上寿险保费增长率上升明显,克服1997年银行降息风波的不利因素后,2001年达到64.62%,成为自《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市保费增长速度的历史最高水平。

表5 2001年、2005年寿险市场创新产品与传统产品的对比

(单位:%)

资料来源:伊博,《2001年宁波寿险市场调查报告》,《保险研究》,2002年第7期,第54页;宁波市保险学会

(4)专业中介开始出现。保险中介组织是保险业发展的助推器,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离不开专业保险中介组织的参与。自2003年开始,我市出现了专业保险代理公司,随后保险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等先后出现,目前专业中介组织已经达到15家,以保险公司为主体,以中介机构为纽带的健全的保险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随着保险市场供给面的扩大和丰富,客观要求以保护行业安全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市场监管组织出现。2004年宁波保监局的成立以及2006年宁波市保险学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保险行业已经拥有自身的监管机构和行业协调组织,保监局、保险学会和2001年11月成立的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一起承担起维护市场发展和稳定、促进保险业发展、保障全体投保人利益的历史职责。截至2005年底,宁波市保险业的总资产已达到111.1亿元,占全市金融业资产总额3%左右。一定的公司规模和资产规模以及较为齐全完善的保险市场结构标志着我市保险产业组织已初步形成。

对产业组织演进和优化的研究过程往往沿用产业组织理论中传统的SCP分析框架进行,SCP范式指的是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和市场绩效(Performance)

三方面。本报告正是通过传统的市场结构、行为、绩效三个角度对宁波市保险产业组织的演进作一系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保险产业组织的对策及思路。

市场机构是指规定构成市场的卖者(企业)之间、买者(消费者)之间以及市场上已有交易主体与潜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各类关系及其特征。市场结构是决定市场价格形成的方式.是决定产业组织竞争性质最基本的因素。市场结构的比例变化直接影响到市场交易主体的市场行为决策,影响到企业最终的经营绩效和产业组织的市场绩效水平。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水平、新企业的进入壁垒等指标。

在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框架下,市场集中度是决定市场结构的首要因素,市场集中度的变化对市场竞争状态有很大的影响。最基本的市场集中度指标是绝对集中度。保险市场集中度可以从保险机构的市场份额大小来反映,反映的是保险机构销售保单的集中程度,集中度指标可以直观地描述保险市场的分配格局和市场垄断程度。

图2和图3显示了我市财产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及人身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的变动情况。从这些图里可以看到,我市2001年后财产保险领域的寡头垄断格局迅速瓦解,随着保险机构数量的增加,中国人保宁波分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00年的72.6%一路下滑到2004年的40.02%,前4家产险机构的市场占有率为81.17%。与此相应,中小型产险机构从原来可被忽视的地位起步,规模迅速扩张,2004年各个产险机构的市场份额已经比较接近。产险市场已经基本维持在垄断竞争的市场状态。2005年产险市场垄断竞争格局继续延续。以汽车保险市场为例,全市除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外的十家财险公司均涉足汽车保险市场,市场份额在10%以上的有4家,5%左右的有4家,且处于同一发展水平上的财险公司份额非常接近(见表6)。

表6 2005年宁波市汽车保险市场份额表

(单位:万兀)

(续上表)

资料来源:宁波市保险学会

寿险市场上,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三家寿险公司三足鼎立态势依然很强劲,长期以来占据我市寿险市场的绝大多数份额,垄断力量相当明显。新兴股份制保险公司由于历史短,市场规模还偏小,仍难以对具有较长期经营时间的保险机构构成实质性挑战。2002年开始,新的寿险机构进入我市后,三家机构的市场总份额从2002年的96%下降到2004年的88.8%,变动不大。以美国贝恩教授对产业类型的分类,前4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75%以上的产业可称为极高寡占型产业来看,我市的寿险市场正属于典型的极高寡占型产业组织。

可见,目前我市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市场集中度仍然较高,保险市场依然属于产业组织理论上的极高寡占型组织。但动态分析可知,近年来我市产险和寿险市场集中度均在不断下降,垄断力量进一步削弱。尤其是产险市场,市场份额加速扩散的趋势更为明显。

图2 宁波市财产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变动图

图3 宁波市人身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变动图

产品差异化是决定市场结构优化产业组织的关键性因素。产品差异化是指企业在所提供产品基础上,造成足以引起消费者偏好的特殊性,使消费者将该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相区别,以达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目的。成功实施产品差异化策略的企业能够避开残酷的价格竞争,保持良好的客户忠诚度,为自身赢得获利空间。我市保险市场产品销售主体大多数是保险企业的分支机构,虽然产品的开发设计由总公司精算部门完成,分支机构不会自行设计开发产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产品差异化策略不能实行。针对保险分支机构,产品差异化的实现可以根据地方市场需求有选择地挑选和组合总公司的产品系列推向市场,形成有别于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的个性化产品,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不完全替代产品的竞争,同样可以帮助保险分支机构实现产品差异化策略。

令人遗憾的是,我市保险机构产品同质现象严重,销售的保险产品没有明显的公司特色,撞车现象严重,财产保险市场产品结构极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1)机动车辆保险比例过高。2004年我市机动车保险保费占财产保险市场总保费的60.6%,天安财产保险公司的这一比例甚至高达83.38%!同为传统财产类险种支柱的企业财产险和货物运输险的保费比例却远远低于机动车保险的市场份额,仅为12.4%和6.4%。我市地方经济的两大特征是港口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如前所述,我市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现状与我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地位和外向型经济特征极不相符。随着宁波港港口开发力度的加大,2000年起宁波港口货物吞吐量持续快速增长,已经超过天津、大连、广州等其他国内著名港口的吞吐能力,但我市货物运输险的业务量却仍然低于上海、大连、深圳等城市(见表7),货物运输险尚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出口信用险发展缓慢。2005年我市外贸出口额达到222.3亿美元,同期我市专业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全年的保费只有59.8亿元人民币,仅为全市外贸出口额的3.4%。[4]

表7 2004年宁波市与其他沿海城市货物运输险业务量比较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05》

(2)现代财产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市场的开发尚处初级阶段。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的责任险份额都保持较低水平,信用保证保险也仅有出口信用险一类业务数量较大。全行业责任险和信用保证险两类产品占财产险总保费的比例只有5.6%。宁波市会展经济发展迅速,旅游开发方兴未艾,现代化生活对责任信用类保险的巨大需求还未充分发掘出来,落后的资任险现状远远不能满足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3)获得短期人身险经营许可权后,各家财产险公司的此类保险发展均较快,但差异不大。除平安产险公司的比例稍高外,其余各家公司的比例都在2%~5%之间。

可见,宁波市各家产险公司都遵循相类似的发展轨迹,产品结构不合理,高赔付率险种业务比重过大,有效益险种又未充分挖掘。忽视产品差异化策略的结果导致各家保险机构在狭窄的现有业务地带展开激烈竞争,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不良市场行为的出现。

寿险类公司的产品差异化程度相比产险公司较高。以分红险产品为代表的新型投资型产品是宁波市寿险市场上的主导产品,但中国人寿以销售分红险见长,平安公司推出独有的投资联结产品,太平洋公司则提供万能保险产品,三家公司在细分的寿险子市场分别销售,体现出一定的差异化策略。另外,中国人寿的个人寿险业务占比较高,2004年该比例为82.2%;太平洋公司的团体寿险业务表现不俗,2004年团体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53.4%。分红保险市场仍然是各家寿险公司激烈争夺的市场领域。传统的寿险产品市场销售业绩不佳。

进入壁垒是市场结构中与集中度和产品差异化并列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进入壁垒分析是考察产业内已有企业与准备进入的企业间的竞争关系,用来反映市场中潜在竞争程度的高低。进入壁垒高,则产业内已有企业受到的保护程度就大,产业竞争程度就下降;进入壁垒低,则产业外投资者易于进入,市场竞争就会更加激烈。保险业的进入壁垒可以分为:法律与政策壁垒、经济壁垒、技术壁垒文化壁垒等诸多方面。

目前构成我市保险机构进入壁垒的主要是文化壁垒。由于受我市独特的经商崇商文化气息影响,市民的金融理财意识较强,一定程度上对传统寿险业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新型股份制寿险公司迟至2003年才到宁波开设分支机构,两年间仅有泰康、新华、太平人寿三家寿险公司进驻,与产险市场5年增设8家分支机构相比,进入时间和速度均明显落后。其中文化壁垒的存在是个不容忽视的因素。长期以来,我市民众的消费习惯和选择偏好决定了其对保险这一无形的服务类商品的接受程度有限。人们倾向于消费确定的、有实用价值的、可比较的大宗商品,对寿险产品的未来保障功能难以建立感性认识,导致新进入的寿险公司分支机构难以打开市场局面,经营成本居高不下,三年来新公司市场份额的缓慢增长就是明显的例子。可见,文化壁垒实质上起到了阻止寿险保险机构进入的作用。

市场行为是保险企业在充分考虑保险市场供求关系和其他企业关系的基础上所采用的各种决策行为。市场行为由市场结构的状况和特征所制约,同时,市场行为又反作用于市场结构,影响市场结构的状况和特征。保险市场上不同规模的保险机构会分别采用最有利于自己的市场行为手段扩大市场份额,中小规模的保险公司亦有可能采取得当的市场竞争行为来扩大自身在保险产业组织内的影响力,产生改变市场结构的效果。

在讨论保险企业的具体市场行为之前,我们认为有必要先行研究保险机构的行为目标。我市保险公司的市场行为主要是通过其分支机构实施的。客观分析后我们必须承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行为目标与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总公司)的行为目标存在不小的差距。

近几年经过保险机构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几大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都已转成股份制保险公司,产权结构对企业行为目标具有决定性影响。一般来讲,对所有者而言,他的利益取向是利润的增加和财产的增值,企业经营者也即管理层的利益取向是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由此带来的薪酬增加和管理者市场价值的提高,劳动者的利益取向是工资收入的增加。对股份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而言,迫于股东的赢利压力和保险机构长期发展的要求,经营目标必须是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的条件下实现股东的最大盈利。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行为目标却不尽然。分支机构在市场上拓展业务,面对保险客户,需要更多的费用作支撑;经理层面对员工的福利要求,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也需要尽可能多的费用作保障。他们对于来自股东的嬴利压力体会较少,没有其总公司感受那么深。因此,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行为目标上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对经营费用(包括工资)的过度追求。与法人机构追求偿付能力充足条件约束下实现盈利最大化的行为目标相对应,分支机构的行为目标则更多地体现在上级公司给定的保费和利润条件约束下,实现经营费用最小化和员工收入最大化目标上。这一行为目标势必带来分支机构对市场份额的极度渴望和对保费收入的疯狂追求,并有可能导致大量非理性市场竞争行为的产生。

保险市场上常见的市场行为包括价格竞争行为和非价格竞争行为。

价格竞争行为是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最常见的竞争手段之一。尽管一般认为价格竞争是低层次手段,服务竞争才是高层次手段,但对保险机构而言,降价已然成为保险产业市场行为中最严重、最激烈、风险最大的一种竞争手段。大多数保险机构都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等手段或方式在市场上招揽客户。这种竞争行为的结果是导致保险机构经营成本的上升和经营风险的加大,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大大搞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个人寿险业务和汽车保险业务成为高佣金率、高手续费的主要“受害”险种。由于新成立机构急于立稳脚跟,赢得市场份额,价格竞争策略是其最常用的竞争策略。这些机构在市场竞争中不惜采用任何手段,往往以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超常压低费率价格等行为获取生存,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残酷的价格竞争的不断深入,各家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的边际成本日益上升,当危及保险产业的整体利益时,自发的价格协调行为就产生了。2001年我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后,在行业协会的牵头下,众多行业自律协议开始签订生效,这对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开展公平竞争,提高行业自律,树立保险行业良好的整体形象具有积极作用。

众所周知,保险产业是典型的服务性行业,服务质量是保险产业做大做强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改善保险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价格竞争面前另辟蹊径,获取良好的市场绩效。广泛的广告宣传、不断更新变换产品、周到的售后服务等诸多产品服务策略:都是企业市场行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各家保险机构力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家寿险公司都充分认识到服务水平是市场竞争的关键,纷纷健全客户服务体系.组建客户服务机构,强化业务员的培训,开展客户回访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设立电话服务中心。人保宁波分公司和太保产险先后推出了机动车辆险小额赔案简易处理办法,积极推广应用“事故车辆定损系统”,对现场查勘进行计算机快速处理。上述这些服务方式的改进对倡导良性互动的市场行为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利于改善保险企业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关系以及保险产业长期可持续的发展。但是,服务水平的提高并不能掩盖我市保险服务差异化依旧不足的瑕疵。各家保险机构目前均已建立电话服务中心服务,车险业务的快速理赔、代为查勘等手段也为各家财产险公司所仿效,在“服务同质”前提下,价格竞争再次成为左右市场份额的“杀手铜”。差异化不足仍然是制约我市保险产业市场行为改善的主要原因。

市场绩效是产业组织研究的终极目标。由于我市保险产业形成的时间不长,以及由于数据资料搜集的困难,我们还无法形成对保险市场绩效实施常规的利润指标分析。我们分析的主要数据均来源于公开发表的《中国保险年鉴》,由于年鉴中不公布各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表等重要财务报表,因此无法计算保费利润率、资产利润率等相关指标。保险机构的投资业务均集中由总公司操作,投资收益率也不能成为考核分公司经营绩效的指标之一。为此,我们选取了宁波市场上的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以及保险机构新增保单件数等三类指标,试图从保险市场、保险产业以及保险机构三方面反映和揭示我市近年来保险经营绩效的变迁规律。(www.xing528.com)

研究市场绩效的变迁有不同的研究途径。在此,我们拟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纬度以及动态和静态两种状态来描述我市保险市场经营绩效的变迁轨迹。一方面,我们选取2004年我市与其他经济发达程度类似的部分沿海开放城市就同一指标体系展开比较分析(见表8),另一方面,通过我市2000年以来保险密度和深度指标体系考察我市保险产业组织变迁的路径(见表9)。研究的视角从同一行业不同地区间的指标体系转向行业间的指标体系,由此确定我市保险市场经营绩效的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

我们认为,反映保险市场绩效优劣而指标不能单纯从保险产业的总量占当地金融业、社会保障行业以及整体经济实力的份额等相对指标上分析。由于保险产业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产业,整体规模较小,短时期内保险业的重要性还不能发生大的改观。同时因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形式,保险基金是投保人在谨慎性预防动机下提取的用于分散风险的小额资金的集合形式。受自身资金特点所限,保险基金规模自然无法与银行业、证券业相提并论。真正可以客观反映保险市场经营绩效的指标对比应来源于产业组织内部,基于共同的产业特性才能看出某地市场的经营绩效水平。从表8分析可知,我市保险产业经营绩效在同类开放地区表现良好。除了保险深度不尽如人意外,寿险的人均持单量、公司人均产能以及新单比例都名列前茅,显示出宁波保险市场良'好的市场开发能力和发展水平。

表8 2004年我国部分沿海开放地区保险绩效比较表

*这里的人均产能定义为:保费收入/营销人员数

**2.14为广东省2004年的保险深度。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险年鉴2005》整理所得。

表9 宁波市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变迁表

(单位:元;%)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保险年鉴》

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我们认为,与相同地位的沿海城市保险业相比,我市保险产业表现尚佳,但与自身保险产业蕴涵的发展潜力相比,我市保险产业的市场绩效并不明显。具体来说,保险市场经营绩效变迁的基本特点是:

(1)保险市场持续做大,但仍未能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从表9可知,我市保险行业的发展基本遵循了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规律:保险密度和深度的变化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成正比。经济越发达,保险就越发达。作为经济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宁波的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33~4.16倍,显示出宁波市民较强的保险消费能力。反观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全市GDP的比例)的变化发现,我市保险深度近年来不但没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和全国平均数的差距还在逐年扩大。2000年我市保险深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87.8%,到2004年这一比例仅为64.4%(见图4)。保险密度呈规律性的逐年下降与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符,成为困扰我市保险行业发展的一个难解之谜。

图4 宁波市保险深度占全国平均保险深度的比例变化情况

我们认为,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的反向变化是有一定原因的。首先,保险密度持续上升反映了保险业一直保持自身正常发展的良好势头。随着全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人均购买保费水平逐年上升;其次,保险深度是保险产业与整体社会经济横向比较的结果,深度的变化不仅仅取决于保险行业本身,也不仅仅与整体经济水平相关,更重要的还在于当地保险产品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忠诚程度。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信托基金等其他相关金融产品有较高的替代性,一旦由于某种原因保险产品被大量模仿或替代,即使经济水平处于上升阶段,保险深度仍然会出现下降。我市保险深度的逐年下降恰好说明,虽然与自身相比,我市保险产业自身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与整体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保险产业的潜力还远未得到充分挖掘,保险产品还没有成为宁波市民普遍认可和接受的必需品。保险产品往往充当尴尬的“过渡性金融产品”的角色。一旦出现更好的金融替代产品,保险产品的接受程度就大大降低。

我们认为,造成我市保险深度起伏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受宁波市特殊的地域文化和市民的消费习惯影响所致。首先,宁波市所处的浙江省是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一无资源二无权势的宁波人出于对私人权益的极度主张,富裕的人们倾向于接受和消费更具有实际经济价值的商品,热衷于汽车、住房等大额耐用消费品的购置,而对于提供无形服务的保险产品则心存疑惑,既对未来长期保险金的保值增值表示怀疑,又对短期意外风险心存排斥感,不愿在太平安康的时候设想意外,唯恐“惹祸上身”。这也正是我市家庭财产险迟迟得不到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宁波市民历来比较务实,比较注重和要求看得见、有把握的利益。因此,只有当人们意识到风险客观存在并且极有可能威胁到自身财务安全的时候,才会一窝蜂似的涌入保险机构寻求保障;而一旦风险完全处于可控范围内时,即使是小额支出,人们仍然会认为没有必要而拒绝消费。这样,保险经营要求的大数法则就无法发挥作用,风险不易分散,导致保险机构难以承受而不愿提供保险保障。电动车保险的夭折就是一例。对寿险公司而言,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人们预期寿命的提高,人们对因长寿而导致的经济资源不足的担忧超过对早逝的恐惧,因此保险产品中既包含保障功能,有兼具投资增值特性的新型产品市场前景比较乐观。1997年和1998年,寿险公司开始推出新型投资型险种,随着平安保险“世纪理财”投资联结保险和太平洋保险“长发两全”万能保险等险种热卖,人们感到所交保费能最大限度地给自身带来收益,于是纷纷参加保险,使该两年的保险深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97.2%和93.0%。第三,由于投保人对自身利益的强烈保护意愿,宁波市场上有缺陷的保险产品更容易被人们所抛弃。保险产品同质化、保险服务落后等我国保险市场的诟病在宁波市场上更容易遭到销售的“寒流”。经济实力的强大使人们有更多控制风险处理风险的途径选择,低效的保险市场因此被冷落,保险产业发展与经济水平增长之间出现了不和谐的逆向变化趋势。

(2)保险产业的社会效益得到广泛承认,但仍与社会期待有很大差距

保险的市场绩效的另一方面可以用保险对社会的贡献能力来体现。保险产业对提高社会稳定减少社会损失具有天然的作用,社会效益的好坏理应成为保险产业经营绩效的一个反映。2000年至今,我市财产保险赔付率一直维持在50%左右的水平。宁波是台风多发城市,每年都要遭遇或大或小的台风损失,尤其是2004年“云娜”强台风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我市各保险机构积极理赔,及时赔付,在灾后恢复生产、稳定人们生活秩序方面发挥的强有力作用已被人们广泛接受。保险经济补偿职能受到肯定的同时,我市保险社会管理职能的发挥则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险人对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责任纠纷、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仍有强烈的转嫁需求。我市机动车辆保险和各类责任保险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险种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开发。2004年我市全社会参保率仅为32%[5],保险的承保面还比较狭窄,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保险的社会效益发挥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3)保险机构的潜在竞争能力仍难以转变成现实生产能力

反映到保险机构层面,市场绩效主要表现为保险机构的经营绩效和经营能力,而决定一家保险机构未来发展的因素主要在于其潜在的竞争能力。以寿险公司为例,我们从各家保险机构历年新单保费占总保费比例指标中(见表10)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表10 宁波市寿险公司新单保费比例一览表

(单位:%)

寿险公司多销售长期的寿险产品,期缴保费的特点一方面可以保证保费收入的现金流持续不断,另一方面骄人的历史业绩又可能造成保险机构开发新市场动力不足。因此新单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保险机构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进取粘神。从上表可知,我市中小股份制保险机构因市场份额较小,存在强烈的规模扩张开发市场的内在需求。近年来泰康等寿险公司新单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均在70%以上。其中既有小公司盘子小,业务发展相对容易的因素,也有公司组织形式灵活,市场忧患意识强烈的原因存在。反观规模较大的保险机构阵营则差别较大。太平洋寿险公司长期保持较为稳定的市场推进速度,年新单比例保持在75%左右,表现不俗。平安寿险公司的新单比例则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中国人寿的新单比例近年来起伏较大。一般说来,大型保险机构是保险市场上的主导力量,我市平安寿险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市场开发绩效不佳相当程度上影响全行业的绩效改观。

可见,保险机构的潜在竞争力还有待开发,公司创新能力不足是导致保险产业获利能力低下的主要因素。虽然说分支机构销售的产品均来自于总公司,但分公司可以在产品组合、市场销售渠道、组织管理等方面尝试改革和创新,以此将潜在的竞争力变为现实的生产获利能力,提高企业和保险产业的经营绩效。

应该肯定的是,我市保险产业的市场绩效水平在同类城市中表现良好,而且自身正进入绩效不断改善的良性轨道上。这既是对我市十余年来保险产业努力开拓持续发展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我们看到,市场绩效仍有可以上升的空间,与国际同类城市的保险业发展水平相比,我市的保险经营绩效水平仍然较低,几个反映绩效的相关指标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保险业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不高,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经过十余年保险市场的培育,以各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为主的宁波市保险产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在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外资公司进入壁垒全面解禁的2006年,我市保险产业既面临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必须正视垄断利润逐步下降,竞争程度不断加剧的严峻考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方面,应围绕满足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服务的要求,按照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加快金融业在组织、机制和服务方面的改革创新。……规范发展证券、保险、信托行业,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宁波,不断增强辖区内金融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建立门类齐全、功能各异、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6]”。规划纲要的制定已经为宁波市保险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指明了道路。

在我市保险产业的优化发展战略上,我们必须坚持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保险产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强调政府主导的核心作用,在宁波市保监局的监管和政策引领下,适度遏制保险市场竞争程度,防止过度竞争对保险市场的破坏力,规范宁波市保险市场的市场秩序和市场行为,优化合理的保险产业市场结构,由此全面提高全行业的市场绩效。

我们认为,由政府主导完成我市保险产业组织的优化过程是非常关键的。其理论依据有两点:

(1)自然垄断产业属性决定保险产业必须由政府实施主导性产业政策

根据西方经济学原理可知,自然垄断产业具有下列特征:首先,规模经济现象显著;其次,产业内具有极大的范围经济;此外,要求投资的固定资本沉淀性强;最后,还要求基本的技术经济标准统一。保险产业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只有销售足够数量的同质保单才能使风险尽可能得到分散,可见保险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倾向。不仅如此,保险产业还因为设计开发众多相关及交叉产品以及大量前期培训、广告等相关费用投入使其成为较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

作为自然垄断产业,政府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一般来说,自然垄断产业的市场价格是由政府管制的,产业的进入壁垒主要为沉淀性和政府管制。保险产业同样需要政府的适当管制。保险行业内过度强调自由竞争是违背自然垄断产业的特征的。没有节制的过度竞争一方面会使保险企业之间两败俱伤,没有足够的精力考虑经营创新和营销方式创新,同时大量恶性竞争会使公司规模无法壮大。没有一定规模保证,企业内资源就不能有效整合,市场竞争力就无法提高。另一方面,迫于强大生存压力的各家公司为求生存,不惜采用各种手段.支付高手续费、高佣金,甚至公司同行之间相互拆台等不正常现象,只顾眼前利益,忽视或者无暇顾及企业长期利益及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使保险产业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有效竞争”理论保证自然垄断产业可以实现较高利润

保险产业是自然垄断产业,要求产业内企业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实现稳健经营。有效竞争理论强调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相互协调,以此形成有利于长期均衡的竞争格局。要处理好产业内各主体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不能因垄断因素的存在损害竞争效率,同时也不能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破坏主体规模的扩大,影响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

(1)继续维持一定的市场进入壁垒

在目前保险市场绩效不佳的前提下,盲目增设公司主体不仅造成有限的保险资源浪费,而且还会人为引起市场内过度竞争和低效竞争,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培育。因此保监局对新公司开业的审批态度应坚持“根据需要,择优放行”原则,不能简单一批了事。宁波自2003年起已对外资保险公司取消地域限制,外资进入宁波市场已没有什么政策上的障碍。2004年我市已有1家外资保险公司积极筹建分支机构。外资分支机构的设立可以带来全新的经营理念,先进的营销模式,超前的风险意识,优质的服务手段,迎合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也能对保险供给主体带来示范效应,有利于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但外资分支机构也会因其雄厚的资本金实力、良好的投资绩效而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获利预期,从而对其他保险机构形成威胁。友邦保险在上海市场份额的快速辘升就是一例。对于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我们应持谨慎的欢迎态度。

(2)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鉴于目前保险市场客观上恶性竞争所导致的各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低下,监管部门应该在退出机制建设上控制市场竞争的程度。市场必须“有生有灭”。为了整合保险资源,提高保险行业整体绩效,那些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以及经营绩效不佳的企业需要安排特定的程序让其平稳地退出市场。近年来,虽然宁波市场上还未出现破产的保险企业,但随着外资公司的进入,竞争程度势必将进一步加剧,构建一套完整的市场退出机制迫在眉睫。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是我国建立保险企业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经济发达地区,同时又作为沿海开放城市的宁波,经济开放度高,风险因索多而且复杂,市场竞争强度大,需要未雨绸缪,提前研究规划市场退出,确保保险市场绩效稳步提高。

(3)充分重视市场行为监管的重要性,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我国保险业的监管已经从原来的市场行为监管转向现在的偿付能力监管与市场行为监管并重再配之以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三支柱监管框架。事实上,目前保监会比较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效果。从我市目前情况分析,保险业的市场行为监管仍应给予一定的重视或者说一定的地位。宁波市保监局应该对包括价格竞争在内的所有保险主体市场行为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在价格串谋、产品串谋、夸大产品效用、恶意诋毁同行、破坏性掠夺性开发市场等等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实施查处,重建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打造市场诚信度,这样才可能使所有主体在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4)重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是保险企业之间的自律组织,对于规范市场行为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场绩效的提高不仅依靠合理市场结构的配合,对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国家而言,更需要良好的市场行为来保证。过度竞争会损害市场效率。依靠行业协会的协调力量,可以最大限度保证行业内各公司之间的收益最大化。我市的行业自律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制定了《宁波市寿险银行(邮政)保险业务行业自律公约》、《宁波市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联合共保协议》、《宁波市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寿险个人代理人业内流动自律公约及违约处罚办法》、《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行业自律公约》、《车辆理赔参照标准业内协议书》等行业协议并参加了相关机构,有效地规范了市场行为,提高了各保险机构合规经营、公平竞争的自觉意识,大大减少了恶性竞争等违规现象。

保险产业组织优化的核心问题是保险体制改革。保险产业组织优化既需要保险监管机构的政策优化,也必须依赖微观保险企业实际采取的组织行为和市场行为的改进。我市保险企业多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形式,在经营战略、产品定价以及资金运用等方面均接受公司总部指令行事。地方保险分支机构虽然不能左右总公司保险体制改革的宏观战略,但可以在自我职责范围内努力改进组织行为和市场行为。作为保险企业的销售终端,分支机构在产品结构调整、市场营销以及市场非价格竞争行为等方面仍存在改进空间以提升营业机构和地方保险产业组织的市场绩效水平。

不断提高保险产品创新能力是保险机构市场竞争力增强的重要表现。我市各家保险机构应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结合我市经济结构的特点及客观需求,在市场开发及产品结构调整上尝试创新,改变现有车险业务“一枝独大”的不合理现象。例如:我市作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业发展非常迅猛,保险机构可以适时改进各类旅游责任险产品,通过与旅行社合作等多种方式扩大旅游类险种的销售;又如,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帮助我市众多中小型外贸企业了解出口信用险的条款,疏通出口信用险的销售渠道,降低外贸出口风险;此外,船舶险的参保率也较低。“十一五”期间,宁波港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耍的国际深水枢纽港和集装箱远洋干线港,国际船舶往来频繁,保险机构需加强自身专业的人才培养和技术升级,变潜在的船舶投保需求为实际的船舶保险份额,为地方经济服务。

无论是我市的财产险公司还是人寿险公司,保险组织在开展业务时都需要结合各自总公司的优势进行产品组合创新、营销渠道创新和管理组织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错位竞争,打造各个保险机构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不加剧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的市场绩效。例如,平安保险宁波分公司、中国人保宁波分公司、中国人寿宁波分公司、大地宁波分公司可以借助各自保险集团公司的优势开展业务;天安宁波分公司、大众宁波分公司等可以发挥它们的区域地方性优势,太平人寿则可以借助其海外股东背景加强组织管理等等。各家保险机构只有从产品到公司组织形式、从销售到管理等各方面都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才有可能改变企业行为策略,才有可能在日益激烈的保险市场中获得共嬴。

2002年上半年,大众保险宁波分公司在产品创新上做出有益的尝试,和宁波市多家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全国首推“机械设备按揭保证保险",通过完全商业化的运作,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宁波市中小企业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已形成日用家电制造业、塑料机械制造业、汽车及零配件业等若干产业集群,因此工程机械设备、注塑机、通用机床等设备在集群内具有较好的通用性。通过此项产品创新,不仅能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保险公司也从中获利良多。到2002年下半年,大众保险宁波公司已经累计为5亿多元的机器设备贷款额提供了贷款保证保险,保费收入接近1000万元,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保险营销是保险企业市场竞争最充分、最激烈的领域之一,对于地方保险分支机构而言更是如此。我市目前的保险营销制度还很不成熟,非市场性和垄断性特征对保险产品的前期销售和后期服务都带来不利影响。从保险产业组织优化角度出发,保险企业应首先优化保险营销人员的市场行为。2005年我市寿险保费收入中来自个人代现的保费收入占到59.03%[7]。强化个人营销制度的管理仍然是当前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任务。具体包括:首先,应加强对个人营销制度的管理和改进。提高营销员队伍的从业索质要求,加强营销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使保险营销人员真正成为企业家庭的理财顾问。其次,对个人营销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堵住代理人的管理漏洞。提高保险营销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推行代理手续费、经纪人佣金的市场化,加大代理人违规操作的制度成本。

专业保险中介是现代保险营销制度的发展方向,大力支持发展专业保险代理公司提供专业的保险中介服务。2006年年中,宁波同创保险代理公司开出的“保险超市”是保险销售渠道创新的一种有益的尝试。通过集中展示22家保险公司的近六十种保险产品,使保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更多的便利以及更完善的利益及服务保障。

保险产品的售后服务是保险企业树立良好市场形象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市保险企业普遍存在重营销、轻服务的问题。我市保险经营机构首先应从经营理念的转变入手,加强对保险产品售后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保险企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服务特质,努力开发和实施保险产品售后的“增值”服务,如重视灾害类保险的防灾防损工作,事先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前期检查和准备工作。这样既有利于减少损失发生概率,又能有效减低保险赔款的支出,有效改善保险企业与投保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提升保险产业的社会美誉度,并最终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

[1]江生忠.中国保险产业组织优化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魏华林、李开斌.中国保险产业政策分析[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3]孙祁祥、锁凌燕.论保险市场开放的经验与面临的新问题.保险研究[J].2004(12)

[4]赵旭.关于中国保险公司市场行为与市场绩效的实证研究.经济评论[J].2003(4)

[5]张绪风.我国保险产业有效竞争的目标与实现途径[N].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4(2)

[6]朱晓燕、徐光.论加强我国保险同业竞争的监管.浙江金融[J].2004(8)

[7] 2005年宁波市保险市场运行报告.宁波保监局网站

[8]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宁波市政府网站

[9]中国保险年鉴[M].1990-2006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

注释

[1]唐运祥:《坚持科学发展努力自主创新全面推进中国人保第三步发展战略》,《保险研究》,2006年第3期,第6页。

[2]同上。

[3]数据来源参见《中国保险年鉴1999》。

[4]根据《宁波统计年鉴2006》和,〈中国保险年鉴2006》相关数据计算而将。

[5]根据《中国保险年鉴2005》地方版宁波市数据计算而得。

[6]《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2006年3月2日。

[7]数据来源:宁波市保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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