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金菊
【摘要】城市农民工问题是社会关注和研究的热点,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迫切任务。本课题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问卷调查资料的实证分析,揭示了在宁波务工经商的外来农民工的基本特征和面临的发展困境,最后提出了如何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实现农民工融入城市,促进城市和谐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农民工 发展困境 合法权益
城市农民工主要是指其户籍仍在农村,但已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城镇或异地从事非农业产业,亦工亦农,以工资等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群体,是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宁波地处沿海发达地区,市场经济发育较为完善,非公经济发展迅猛,由此吸引了大量的外省和省内其他地区的人员到宁波进城务工经商,到2005年底,宁波市外来劳动力已达234.78万,他们广泛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社会服务业,已经成为宁波城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性原因,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生活居住、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进城农民工的问题,不仅是关系到农民、农业、农村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城市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十分突出,笔者在2004年暑假对居住在宁波市区的外来农民工的生活现状、收入、就业、社会权益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一次调查,此次调查采取了随机抽样和访谈的方法,共回收有效问卷298份,获得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果。
在本次被调查人员中,男性共占了65.8%,年龄在18—40岁的青壮年占了78.2%,这与宁波市城调队的调查结果比较一致(宁波城调队的调查结果是21—40岁人群占73%,2004),说明目前外出的农民工大多是青壮年,主要是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体、文化索质较好,适应城市环境能力较强,这部分农民工属于农民中素质较高的一个群体。
城市农民工文化程度仍旧偏低。在被调查人员中,拥有初中文化的占43.96%,其次是高中文化水平占19.46%,小学水平占15.77%。由于进城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较低,决定了多数人员从事的是非脑力劳动,大多是脏、苦、累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长。
调查结果显示,排在进城务工目的前三位的是:赚钱、寻找发展机会、见世面,分别占了46.31%、22.82%、8.39%(见表1)。可见,对于大多数背井离乡的农民来说,进城务工的首要目的是赚钱改善家庭经济状况,经济利益是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动机。同时随着外来农民工文化水平的提高,这部分农民中年轻的精英分子期望通过进城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展现自己才能的舞台。
表1 农民工进城动机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外来农民工在制造业和建筑企业打工的最多,分别占被调查人员的36.58%和15.10%,有5.70%的人员在酒店、宾馆做服务员。进城农民工总体收入水平偏低,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外来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另有三分之一左右在800—1200元,月收入1200以上的占24.5%(见表2)。
表2 外来农民工月收入水平
调查结果显示,占23.83%的被调查人员在宁波居住时间超过5年以上(见表3),表明这部分外来农民工已拥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居所,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工已经逐渐融入城市社会,具备适应城市工作生活的能力。调查显示也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工流动性较强,他们在城市逗留的时间较短,在宁波居住1—2年的占21.81%,一年以下的占17.79%。
表3 在宁波居住时间
调查中56.04%的外来农民工在宁波居住的时间超过2年,但由于城市生活成本高,就业难度大,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权益难以保障,至今大部分城市农民工仍没有长期生活在城市的明确意向。从表4可以看出,对于“准备在城里停留的时间”这个问题,有60.74%的人表示视情况而定,22.15%的人回答只要能赚钱越长越好,可见他们还是期望能在城市里获得稳定的收入并能够长期留在城市,但对是否能实现愿望没有把握。另外有8.05%的被调查人员表示赚了钱就回去,说明还是有一定比例的外来农民工有返乡的打算。
表4 准备在宁波停留的时间
就业权益是劳动者权益中最基本的权益,实现权益的方式是通过参加生产获得劳动报酬。而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进城务工人员遭受就业歧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本次调查显示,仍有17.11%的被调查农民工碰到过拖欠、克扣工资的现象。同时外来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很长,超时、疲劳工作现象比较严重。调查显示,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下的仅占19.80%,8—10小时的占31.55%,10—12小时的占23.49%,12小时以上的占13.42%(见表5)。
表5 每天工作时间
长期以来,国家每年为城市居民提供上千亿的各类社会保障和福利,而绝大部分外来农民工却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在失业、生病或伤残时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从表6可以看出,在被调查人员中,占74.16%的人所在单位没有为农民工办理过基本的社会保险。调查显示,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时,只有28.86%的人由单位解决治疗费用,由保险部门提供治疗费用的只占5.37%,绝大部分人员只能依靠自己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表6 就业单位农民工办理保险情况
调查显示,城市农民工的生活条件普遍较差,生活清苦,个人的消费基本压缩到能维持简单生存的限度,其他消费少之又少(见表7、表8),绝大部分每人每月消费开支在400—500元之间,占被调查人员的60.07%,200—400元的占27.85%,尚有5.37%的人每月消费在200元以下。总消费中66.78%的消费支出用于食物,每月仅有7.05%用于娱乐活动。在城市居民步入富裕生活的阶段,城市农民工却成为城市贫困群体,他们省吃俭用,在有限的收入中将节余下来的钱寄回老家。
表7 每月消费金额
表8 每月消费支出主要用途
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圈子基本局限在城里打工的老乡和朋友,他们在社区中的隔离状况比较严重。调查显示(见表9),有39.60%的人和城里人偶尔来往,还有10.40%的人从来不和城里人来往,只有21.48%的人经常和城里人来往,关系融洽。碰到困难或缺钱时,66.78%的人选择找老乡和朋友帮忙,13.09%的人找父母解决。
表9 农民工和市民交往情况
访谈中外来农民工表示他们的生活半径基本是单位到住所的距离,业余时间最多是看电视度过,公共娱乐活动很少。业余活动参与最多的分别是看电视、看报、无所事事、去娱乐场所、唾觉、打牌。本次调查中,有36.58%的人与打工的老乡和朋友一起住,和配偶同住的占20.47%,和兄弟姐妹一起住的占13.76%。
虽然农民工对城市社会和文化的融入相对有限,但在城市的经历使他们耳濡目染具有了一些城市人的观念和素质,他们除了赚钱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以外,也关心国家和社会发生的变化,关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他们已经不是从前生活在农村的、封闭的乡村农民了。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看报已经成为外来人员业余生活的一个主要内容。调查显示(见表10),农民工接触媒体最关注的前三位的事依次是社会新闻和国家大事(占43.96%)、身边和周围发生的事(占19.13%)、和工作相关的事(占9.40%)。
表10 对媒体报道内容的关注程度
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和底层,在其被歧视、被排斥、工作没有保障、权益没有保护的城市里,农民工缺乏安全感、成就感,更没有归属感。调查中当问及“觉得自己是否是城里人时”,只有14.43%的人回答“是”(见表11),大部分人还是把自己定位在农民。这种过客心理导致他们不愿意主动地、全方位地融入城市社会,甚至对城市文明进行抵触,加剧了越轨行为的发生,增加了城市的不安定因素。(www.xing528.com)
表11 对自身身份的确认
我国因为存在多种社会阶层,有着不同的利益矛盾,所以才有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组织,在政府与各阶层之间建立起沟通渠道来代表这些阶层的利益,表达他们的心声。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代表农民工利益的正式群众组织,没有代表他们的合法民意代表,长期以来,进城务工人员一直是城市处于失语的弱势群体。本次调查显示,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己任的工会组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吸纳程度较低,只有23.15%的人参加了城市里的各类工会,一旦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绝大部分人员就不能通过集体的力量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外来人员打工大多是出于经济动因,为了保住饭碗,他们宁愿在恶劣的环境中加班加点,加上就业竞争激烈,面对用人单位的歧视,他们只能忍气吞声,很少有人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调查中只有24」6%的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普遍,发生劳务纠纷时,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护。调查显示,遇到各类纠纷时,被调查人员中只有32.55%的人选择通过政府部门或寻求法律保护,反映了大部分的外来人员缺乏法律维权意识。
调查显示,由于就业信息发布和获取渠道不畅通,通过新闻媒体获得用工地、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和招工时间等信息的进城务工人员很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51.01%依靠在城里打工的老乡和朋友、15.44%通过城市的劳动力市场获取,政府部门组织的仅占2.01%,只有41.61%的人受过职业技能培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地区务工经商。切实解决好进城农民工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快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世界上实现户籍管理的国家有不少,各国户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功能有二:一是证明公民身份,二是统计人口数据,为公民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便利,为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基本数据和信息。而我国户籍管理的特别之处或是不合理之处在于依附于户籍之上的各种权力和福利的二元安排,将人口划分成地位不同、权力不等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大集团。所以当前我市户籍制度的改革应以实现农民市民化为目标,以居住地户口登记为基本形式,以合法稳定住所或稳定收入为户口准入条件,继续降低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门槛,逐步剥离依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福利制度,弱化户籍背后的利益关系,推进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最终实现人口自由迁移。
城市农民工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可以帮助他们抵御城市工作、生活中的风险,增强他们的安全感和对城市的认同感,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耍把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核心,坚持分阶段逐步落实的原则。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和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导致的劳资纠纷都决定了最优先和最迫切的是要确立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可以根据农民工职业的稳定性和流动性将农民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采取分类、分层的社会保障办法,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或只建立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要把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规范的劳动关系作为维权的前提。政府应建立城乡统筹就业的组织领导体制,建立覆盖全大市的劳动力信息网络,改革不平等的就业政策,消除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工作,制定适合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特点的劳动合同文本,重点督促、指导进城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制造、建筑、餐饮等行业的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缺乏职业技能,是他们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要进一步加大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和针对性,提高进城农民工的就业竞争能力,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政府部门为主导的职业培训新体系。要以市、区劳动部门的职业培训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职业技院、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承担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建立社区学院,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构建“社区学院+公司+农户”的职业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衔接机制。
社区是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演变的转换区域,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社会化组织载体。要以社区资源为基础,通过人性化管理,为社区内农民工提供职介、医疗、职业培训等各种服务,保障社区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农民工个人与社区群体、社区环境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区的社会融合功能。加强农民工对居住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和管理,增强其作为社区成员的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与城市居民和谐相处。
刚刚转化为新市民的农民工,无论在自身素质和行为、生活方式方面,还是城市就业的环境、社会保障方面,相对于市民来说,都是处于弱势和磨合状态。同时,市民对外来农民工长期以来形成的偏见,将农民工视做城市的另类。因此城市政府要加强对市民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应加大宣传力度,唤起全社会对进城务工群体的关注,大力宣传外来务工人员对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摒弃和消除对外来务二匚人员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使城镇居民能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进城务工人员,培育市民对外来农民工的认同感和亲近感,形成平等友善、和睦相处、共建城市的社会氛围,最终实现二者的同质化。
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促进进城农民工和市民的沟通。发挥新闻媒体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客观报道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的生活困境,介绍他们的正面典型事迹,呼吁市民尊重他们的合理生存发展权利,为农民工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各种民间组织和团体可以深入基层,到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和社区提供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为外来农民工营造更广阔的社会支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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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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