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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陶瓷研究:降魔内容的变化与延展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则这类图像依然源自佛教降魔内容,只是这类降魔内容与程式化的天王降魔有所不同,也正是因为这种视觉上的不同,形成了解读上的偏颇,我认为造成偏颇的主要原因是站立陶俑的“人形外貌”。图6局部中手抓恶鬼头发的站立者与毗沙门天王应共属天神范畴,形象的来源均出自佛教,两者除形象的异同之外,还在于,天王降魔是受到毗沙门掌管天龙八部的影响,另者则是受到佛陀降魔成道内容的影响。

古陶瓷研究:降魔内容的变化与延展

图6 唐彩绘红陶护法抓鬼俑 
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收藏

除天王俑形象外,还有一类唐俑反映的同样也是降魔内容(图6),但这类陶俑由于之前未见实物及著录,有研究者初见时认为此类陶俑为表现的是日常生活内容,解读为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站立者为胡人奴隶主,跪地者为奴仆。但是细看这件陶俑中跪地者面目就可发现,跪者并非人类,而是口吐獠牙、双手反束的恶鬼,从跪地恶鬼的外形判断,也与前文描述的药叉形象有较多吻合。那么,手抓恶鬼头发的站立者究竟是何等身份呢?

实则这类图像依然源自佛教降魔内容,只是这类降魔内容与程式化的天王降魔有所不同,也正是因为这种视觉上的不同,形成了解读上的偏颇,我认为造成偏颇的主要原因是站立陶俑的“人形外貌”。2015年我在台湾历史博物馆《历史文物》月刊发表了一篇名为《汉代抱婴陶俑用途考辨》论文[6],文中考辨对象虽为汉代陶俑,但关于将“神灵”误解为“人类”的观点可与此唐俑做互鉴、参考。

这里需要简单说明一下“神灵”被误解为“人类”的观点。神灵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一种精神内容,在人们思想中,神灵拥有人类不可及的法力与智慧,在形象的上也有别于凡人(创造者)自身形象。在这样的思维下,工匠创造出的神灵,无论在能力还是视觉上,都与人类(创造者)自身存在差异,如人们创造出的羽人、瑞兽都是在这样的思维下孕育。当这类陶俑的属性被定为人类(非神灵)之后,顺理成章地又进入下一个划分阶段——种族划分,深目高鼻形象自然地归入胡人范畴,人物关系上也只能用奴隶与奴隶主的解读牵强附会。

图6 唐彩绘红陶护法抓鬼俑(局部)
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收藏(www.xing528.com)

美国芝加哥大学巫鸿认为古代工匠创作陶明器前面临一个挑战——如何创造出符合彼世界独有的气质,工匠们从视觉再现中找到了答案。[7]“生人”为了区别“亡者”,在制作明器时会在视觉上进行再创造,这种再创造通常以变化材质,规格、尺寸、外形等手段加以实现。

图6局部中手抓恶鬼头发的站立者与毗沙门天王应共属天神范畴,形象的来源均出自佛教,两者除形象的异同之外,还在于,天王降魔是受到毗沙门掌管天龙八部的影响,另者则是受到佛陀降魔成道内容的影响。需要一提的是,与图6陶俑同时发现的还有另外三件陶俑,三件陶俑是以个体形象出现,其药叉的形象一目了然,如宽鼻阔口,竖耳竖眼,火焰发束,上身赤裸。其中个别药叉手中原持有铁制兵器(法器),现已失,只剩手握处还有部分保留(图7)。

图7 唐彩绘红陶药叉俑(组) 陕西唐三彩艺术博物馆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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