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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的原理及解决机制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使用国际投资协定中所谓的投资者和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投资者能够在仲裁中要求东道国执行未能使投资者或者其投资获得的权利,并针对投资者可能遭受的任何侵犯要求金钱赔偿。本书旨在向读者介绍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将针对投资的概念、征收、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义务;简言之,对投资保护的典型国际公法问题进行介绍。投资者和东道国争端的规则和程序是待遇的延伸。

国际投资法的原理及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法已经成为国际法中非常热门的研究对象。其在法律专家和法学生中流行至少从10年前开始——部分原因在于绝对的范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UNCTAD)投资政策中心表明当今世界上存在超过3000份的国际投资协定(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IIAs),其中超过2300份已经生效。

作为通常的概念,国际投资协定(IIAs)包括了双边投资协定(BIT)、区域投资协定中关于投资保护的章节(例如《南方共同市场促进和保护投资互惠议定书》)或者优惠贸易协定中的投资保护条款(例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第9章)或者含有投资保护条款的部门协定(例如《能源宪章条约》)。尽管不同类型条约中所载的条款内容是相似的,但却足以提供一系列可供思考和讨论的法律问题。

除了投资协定的数量引起本领域的关注之外,投资者利用国际投资协定挑战外国主权这一事实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国际投资协定可能(总体上来说也确实是)在国际法上允许个体通过构建有拘束力的争端解决程序对抗外国主权政府。通过使用国际投资协定中所谓的投资者和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投资者能够在仲裁中要求东道国执行未能使投资者或者其投资获得的权利,并针对投资者可能遭受的任何侵犯要求金钱赔偿。随着投资者越来越频繁、公开地从这些可能性中获利(透明度如今在投资法中是一个关键概念),ISDS获得了法律学术界以外的注意,也包括来自律师的关注。政府管制环境公共卫生、原住民权利的审查程序、高达数千万美元(有时是几十亿美元)的裁决,[2]国际投资法义务的执行正在对国内法律产生影响。这已经引起了政府、特定非政府组织(NGOs)、媒体和普通民众的关注。(www.xing528.com)

本书旨在向读者介绍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将针对投资的概念、征收、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义务;简言之,对投资保护的典型国际公法问题进行介绍。投资者和东道国争端的规则和程序是待遇的延伸。最后,关于投资保险的章节将为如何保护投资者的金融财产不受政府影响提供进一步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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