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事、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领域范围内有效。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也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民事诉讼法的对事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对事效力,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即哪些案件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 条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体现在两类案件中: ①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并引起诉讼的案件;②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案件。
二、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适用,哪些人应受其约束。《民事诉讼法》第4 条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这就是说,民事诉讼法对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有效。不论是中国的当事人,还是外国或无国籍的当事人,只要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都必须受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约束,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地讲,民事诉讼法对下列人有效: 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居住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在中国的外国企业和组织( 享有司法豁免权者除外);申请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和组织。
三、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时间。我国《民事诉讼法》从1991 年4 月9 日起生效。2007 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文,自2008 年4 月1日起生效。2012 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文,自2013 年1 月1 日起生效。2017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关条文,自2017 年7 月1 日起生效。在我国领域内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律法规与《民事诉讼法》相违背的均不得再适用。
四、民事诉讼法的领域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领域效力,是指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效领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 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这里的领域包括: 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的延伸部分。凡在这些领域内发生的民事诉讼,均应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本章小结】(www.xing528.com)
1.本章阐述了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征、性质、任务和效力范围。
2.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其特征有四个。民事诉讼法,就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民事诉讼有广、狭义之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是部门法、基本法、程序法。
3.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①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②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 ③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④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4.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事、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什么领域范围内有效。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事的效力、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和领域效力。
【思考题】
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2.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3.何谓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4.简述我国民事诉讼的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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