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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的历史发展的介绍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时期发表了许多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论文和译文。民事诉讼法学已成为各政法院校的基础课程之一,并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一阶段主要是请苏联民事诉讼法学家讲课,翻译与介绍苏维埃民事诉讼法,借鉴与学习苏联的民事审判制度与理论。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民事诉讼法》的起草班子,着手起草《民事诉讼法》。第六阶段,从1982 年3 月至今,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兴起并蓬勃发展时期。此外,还出版了20 余本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民事诉讼法学的历史发展的介绍

中国古代不仅存在法学,而且其还是一种比较发达的法学形态。[1]中国古代有无民事诉讼法学是人们应当关注的问题。虽然目前还尚未发现中国古代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成套记载,但是我们从一些历史书籍的记载中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有不少解决民事纠纷的理念和方法。中国古代的诉讼理念是以“和为贵”为指导,通过“调停”“以德化民、息讼戒争”等来解决民事纠纷的。[2]这些理念和方法,不仅是中国古代人们处理民事纠纷的珍宝,对当今社会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近代民事诉讼法学,大致经历了两个重要发展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大清民事诉讼律( 草案)》起草前后,请外国专家讲学、翻译并出版了一批民事诉讼法方面的书籍和文章。[3]第二个时期是1935 年中华民国政府制定公布《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前后,又翻译和编著了一大批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书籍和文章。民国时期发表了许多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论文和译文。民事诉讼法学已成为各政法院校的基础课程之一,并培养了大批人才。[4]经过这两个重要时期的引进、介绍和研究,民事诉讼法学方面的基本原理和程序,在中国得到了认同。[5]

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与我国法治建设一样,经过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9 年到1955 年7 月,是我国全面学习苏维埃民事诉讼法学的时期。这一阶段主要是请苏联民事诉讼法学家讲课,翻译与介绍苏维埃民事诉讼法,借鉴与学习苏联的民事审判制度与理论。[6]在这一阶段,中国的民事审判实践还没有形成较为规范的程序,民事诉讼法学尚未形成。直到1955 年7 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十三个大城市高、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初步总结》才基本结束。

第二阶段,从1955 年7 月到1958 年下半年,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初创时期。各政法院系开始开设民事诉讼课程,编写民事诉讼教材,如中央政法干校、中国人民大学编印了《中国民事诉讼讲义》作为教材,其他很多院校翻印了这本书。研究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文章也陆续问世。这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已经开始。此外,还翻译了不少苏联民事诉讼方面的著作。[7]

第三阶段,从1958 年底到1966 年,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停滞时期。由于受反右运动法律虚无主义的影响,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很多学者被下放劳动,失去了研究的机会;大专院校基本上取消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偶有在婚姻法中涉及婚姻诉讼和人民调解等内容。

第四阶段,从1966 年到1976 年10 月,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被破坏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不仅停滞,而且由于政法院系被撤销,已经建立起来的尚不完备的民事诉讼理论体系被彻底破坏,一直持续到粉碎“四人帮”。(www.xing528.com)

第五阶段,从1976 年10 月到1982 年3 月《民事诉讼法( 试行)》颁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恢复并初步发展时期。一些政法院校、大学法律系复办,并陆续开设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撰写了一些民事诉讼法讲义。此期间的民事诉讼理论研究零星散碎,文章不多。[8]1978 年12 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于推动民事诉讼的理论研究起了很大的作用。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民事诉讼法》的起草班子,着手起草《民事诉讼法》。

第六阶段,从1982 年3 月至今,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兴起并蓬勃发展时期。随着《民事诉讼法( 试行)》和1991 年《民事诉讼法》的颁布,以及2007 年、2012年、2017 年的修改,以及2015 年《民诉法解释》的颁布实施,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民事诉讼理论界围绕民事诉讼法的制定、试行以及修改,结合我国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进行了一系列研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第一,从著作方面看,较早的几本教材是1982 年10 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柴发邦等编写的《民事诉讼法通论》,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常怡主编的《民事诉讼法教程》以及同年12 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刘家兴编著的《民事诉讼教程》。这些教材吸收了我国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这一学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此后迄今,据不完全统计,民事诉讼法学共计出版了教材、讲义100 余本和普及读物10 余本。其中有代表性的有4本: 一是1983 年7 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柴发邦任主编,常怡、曾昭度、江伟任副主编的《民事诉讼法教程》( 修订后改名为《民事诉讼法学》)。它广泛吸收了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体系科学、内容丰富,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成为全国高等法律院系的通用教材和司法部门的重要参考书籍。该书获得了“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和“司法部高等院校优秀教材”称号。该书目前已发行20 余万册。二是1983 年6 月由西南政法学院编印的《民事诉讼法讲座》,该书汇集了第三期全国法律专业“民事诉讼法”师资进修班上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柴发邦、江伟、王锡三、常怡、唐德华、刘家兴、杨荣新、谢邦宇、徐鹤皋、陈六书的讲稿,全书约64 万字,引用资料丰富、研究深入、文字朴实、通俗易懂,对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研究都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此书2020 年入选西南政法大学成立70 周年校庆系列文库,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三是1988 年2 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王怀安任主编,柴发邦、唐德华任副主编的《中国民事诉讼法讲义》,该书体系结构新颖,尤其是结合司法实际、运用了大量的实践材料,对指导司法工作很有帮助,是全国法院和业余法律大学的一本好教材。四是1988 年6 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周道鸾主编的《民事诉讼法教程》,该书在体系上有不少创新,内容上富有新意,是大专法学试用教材。此外,还出版了20 余本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第二,从研究内容和方法上看,近些年来,无论是研究的内容、论证的角度,抑或研究的方法、文章的结构,都令人耳目一新。这些论文和著作或是对民事诉讼法传统理念的大胆革新,或是对民事诉讼新领域的积极探索,或是对民事审判实践进行理论概括,或是为立法提供依据。这对于进一步丰富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宝库和提高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水平,无疑起到了推动作用。

第三,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加强。这不仅表现在司法实践部门重视法律文件的整理、汇编和实践问题的概括、总结。同时,理论界自身加强了资料积累工作。另外还翻译外国教材、法典、专著。这对于了解外国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深化我国民事诉讼的理论研究及完善民事诉讼立法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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