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笔者掌握的有限资料看,尚未发现域外对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宪法保障研究的专门成果,但是如果将本书标题进行细分,可以分为刑事被告人权利以及宪法保障两个部分。所以笔者对于域外研究现状就是以这两个内容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和搜集的。不过由于资料的限制和语言水平的缺陷,笔者主要掌握的域外资料以美国居多。
涉及刑事被告人权利的著作主要有:劳伦斯·M.弗里德曼:《美国法律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该书对20世纪美国法律的发展描述存在一些不足,但是作者却对刑事被告的权利给予了相当的关注。劳伦斯·却伯的《看不见的宪法》(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该书通过对“看不见的宪法”进行了超越文本的探索,并对刑事被告人的个别权利进行了阐述。戴维·J.博登海默著《公正的审判:美国历史上刑事被告的权利》,该书对美国历史上的正当法律程序以及刑事被告的权利进行了描述。以上这些著作对于我国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笔者搜集的有关刑事被告人权利的论文并不多,有一篇关于加拿大刑事被告人权利的代表作:阿兰·W.麦威特:《宪法保障》,江礼华、杨诚主编:《外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德国关于基本权利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理论界对刑事被告人权利的基本态度。德国非常重视对权利的研究。即使是在宪法教材上,基本权利在宪法学教材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宪法学的重点内容,其篇幅明显大于其他章节。诸如有学者所言:“基本权利理论肇生于德国,也以德国宪法学的研究最为完备,因此在研究基本权利理论时,德国理论的借鉴具有重要意义。”[9]德国权利研究的权威人物是罗伯特·阿列克西,他于1985年出版了专著《基本权利论》,该书与他的另一部著作《法律论证理论》(系阿列克西博士论文)基本奠定了阿列克西在国际法哲学领域中的地位和名声,可以称之为他的“扛鼎之作”。[10]阿列克西的思想可以集中概括为:“宪法权利的构造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规则构造,一种是原则构造。规则是明确命令,它的应用形式是涵摄,而原则是最优化命令,权衡是它独有的运用方式。”[11](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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