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罗马皇帝,中世纪时正式名称为罗马人民的国王,近代早期称为德意志-罗马皇帝,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者和国家元首。罗马天主教教会认为神圣罗马帝国是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罗马帝国的唯一合法继承者。从8世纪到16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同时会加冕为意大利国王;从12世纪到18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同时会加冕为德意志国王。
从名义上和外交层面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被认为是至高无上的君主,是欧洲罗马天主教君主中地位最高的君主。实际上,一个皇帝的强大取决于他的军队实力和包括联姻在内的联盟情况。
从加洛林时代(800—924)专制政体开始,到13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这一头衔的获得方式逐渐演变成一种君主选举制,即皇帝由选帝侯选举产生。不同时期的欧洲各王室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头衔的世袭持有者,特别是奥托王朝(962—1024)和萨利安王朝(1027—1125)。在中世纪后期的政权危机后,哈布斯堡家族从1440年到1740年一直拥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位。1765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的最后几位皇帝均来自哈布斯堡-洛林王朝。在奥斯特利茨战役中,弗朗茨二世被拿破仑·波拿巴打败,宣告神圣罗马帝国终结。
神圣罗马帝国盾形徽章(1450—1806)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统治被普遍认为是君权神授,尽管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经常与教皇产生矛盾,甚至立场相对,尤其是在皇位继承问题上。尽管像赛奥法诺和玛丽亚·特蕾莎这样的女性在神圣罗马帝国史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但神圣罗马帝国从未由女皇进行统治。在整个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被视为罗马天主教信仰的捍卫者。直到1508年,皇帝当选人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被要求经由教皇加冕才能获得皇帝头衔。1530年,查理五世是最后一位由教皇加冕的君主。即使在宗教改革后,当选的皇帝也一直是罗马天主教教徒。在历史上,曾有那么一段时期,选帝侯主要是新教教徒,他们常常都会出于自己的政治利益来选举君主。
从君士坦丁一世(306—337)开始,除极少数个例外,罗马皇帝都扮演了基督教倡导者和保卫者的角色。君士坦丁一世的统治奠定了基督教皇帝在教会中的地位。基督教皇帝认为自己有义务向臣民进行精神传道。自君士坦丁一世之后,基督教皇帝就承担起帮助教会定义正统并维护正统的责任。基督教皇帝的任务是执行基督教教义,根除“异端”,维护教会统一。除了1204年到1261年这段时期,整个中世纪东罗马帝国一直采用皇帝的头衔,皇帝与教会之间也一直有联系。5世纪到8世纪的普世会议都是由东罗马皇帝召开的。
在西欧,480年尤利乌斯·尼波斯驾崩后,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就不复存在了,尽管蛮族王国的统治者直到6世纪还承认东罗马帝国皇帝名义上的权威。797年,东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六世被废黜,由其母伊琳娜取而代之。在伊琳娜即位前,教皇一直承认罗马皇帝是君士坦丁堡的统治者,但在伊琳娜即位后,他们则认为皇位是空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女性不能统治帝国。
因此,根据帝国继承原则,教皇利奥三世将法兰克国王和意大利国王查理曼加冕为罗马人民的国王,作为君士坦丁六世的继承人。查理曼在其头像硬币上使用的名称和头衔是“卡尔大帝奥古斯都”,在文件中的署名为“皇帝奥古斯都,罗马帝国皇帝”和“由上帝加冕的最祥和的奥古斯都,统治罗马帝国的伟大皇帝”。东罗马帝国最终妥协,承认查理曼及其继任者为皇帝,但称他们为“法兰克人”和“德意志人”,并没有把他们称为罗马人,因为罗马人是东罗马帝国用来指称本国人民的。
在西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必须得到教皇的认可。随着中世纪教皇权力的增长,教皇和皇帝在教会管理方面发生了冲突。其中最著名、最激烈的冲突是11世纪亨利四世和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之间的主教叙任权之争。
查理曼加冕后,他的继任者一直保有罗马人民的国王这一头衔,直到924年,意大利国王贝伦加尔一世去世。从924年到962年奥托一世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这段相对短暂的大空位期被认为是法兰克王国向神圣罗马帝国的过渡时期。在奥托家族的统治下,前加洛林王朝的大部分东法兰克王国领地归属于神圣罗马帝国。(www.xing528.com)
自911年以来,各德意志诸侯都从其贵族中选出了德意志国王。随后,德意志国王将按查理曼开创的先例由教皇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是最后一位由教皇加冕的皇帝,其继任者斐迪南一世在1558年仅仅采用了“当选的皇帝”的头衔。最后一位神圣罗马帝国的当选皇帝弗朗茨二世在1806年拿破仑战争期间退位,见证了神圣罗马帝国的最终解体。
术语sacrum,即“神圣的”,与神圣罗马帝国有关,于1157年腓特烈一世统治时期首次使用。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标准名称是“罗马人民的皇帝奥古斯都”。当查理曼于800年加冕时,他被封为“由上帝加冕的最祥和的奥古斯都,统治罗马帝国的伟大皇帝”。因此,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这一头衔中便有了“神圣”和“罗马”这样的字眼。
“罗马”一词反映了帝国的直接传承,即认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是西罗马帝国皇帝的承继,尽管东罗马帝国当时并未消亡。
在德语史料中,“Römisch-deutscher Kaiser”—罗马-德意志皇帝—一词是用来区别罗马皇帝和德意志皇帝的。英语术语“Holy Roman Emperor”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现代简写,并不与相关历史或名称相对应,即形容词“Holy”并不用来修饰“Emperor”;英语术语“神圣罗马皇帝”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始流行起来的;之前,“神圣罗马皇帝”在英语中被译成了“德意志-罗马皇帝”。
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选举制可以追溯到10世纪初。当时,加洛林王朝的最后一位统治者“童子路易”死后没有留下子嗣,德意志的康拉德一世在911年的大选中获胜,成为东法兰克国王。选举制意味着神圣罗马帝国的王权只是部分世袭。这与法兰克王国不同,在法兰克王国,即便没有男性继承人,王权也经常会在同一家族中传承。在选举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过程中,候选诸侯必须做出让步,通过让步可以获得选帝侯的支持,这就是众所周知的“Wahlkapitulationen”,即“选举让步”。
康拉德一世是由德意志的公爵选举产生的,目前我们还不太清楚七大选帝侯制度是何时建立的。针对泽林根公爵贝特霍尔德五世,教皇因诺森特三世颁布的《韦内拉比林法案》奠定了王国诸侯选举程序,为教皇保留了批准选帝侯候选人的权力。在1256年的争议性选举和随后的大空位时期,教皇乌尔班四世在一封信中建议,按照“古老的习俗”,七大选帝侯拥有选举罗马人民的国王和未来皇帝的权力。1356年颁布的《金玺诏书》中明确规定了七大选帝侯:美因茨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科隆大主教、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堡侯爵。
1438年以后,除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查理七世短暂地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之外,皇帝之位一直都属于哈布斯堡王朝和哈布斯堡-洛林王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和继任者不再前往罗马接受教皇的加冕。因此,1508年,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经教皇尤利乌斯二世批准将自己称为“当选的罗马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之后的所有未被加冕的继任者都在使用“当选的罗马皇帝”这个称号。在所有继任者中,只有查理五世,也就是他的直接继承人,得到了教皇的加冕。
1621年,普法尔茨选帝侯席位被授予巴伐利亚公爵,但在1648年,即三十年战争后,普法尔茨公爵的选帝侯席位又得以恢复,成为第八位选帝侯。1692年,汉诺威公爵成为第九个选帝侯。1803年,整个选帝侯选举团被重新调整,总共有十个选帝侯。然而,仅仅三年之后,神圣罗马帝国就解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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