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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证券交易程序主要指投资者通过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交易,包括开户、委托交易、竞价成交、结算与过户等程序。开立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柜台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对于证券公司电脑系统和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拒绝受理的委托,均视为无效委托。

证券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证券交易活动需要按照一定的交易程序和交易方式来组织,这不仅保证了数额巨大的证券能以很快的速度成交,也保证了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有利于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以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的市场。

证券交易程序主要指投资者通过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交易,包括开户、委托交易、竞价成交、结算与过户等程序。

(一)开户

开户有两个方面,即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为申请人开出的记载其证券持有及变更的权利凭证,资金账户则用来记载和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

1.开立证券账户

开立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其开户代理机构处开设上交所深交所证券交易账户的行为。开立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

2.开立资金账户

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在买卖证券之前,先要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其操作程序如下。

(1)提供相关资料。个人开户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法人机构开户,需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预留印鉴等材料。

(2)填写相关表格。一般包括《风险揭示书》《开立资金账户申请表》《授权委托书》《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指定交易协议书》,如果要办理网上交易委托,还需要填写《网上交易委托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3)材料审核与开户。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开户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即为申请者办理开户手续。根据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该账户只能用于证券查询、买卖和委托等业务,客户不能通过此账户在证券营业部柜台进行资金存取活动。

(4)开设客户银行结算账户。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账户后,要选择一家与该证券公司合作的商业银行开立一个与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相对应的客户银行结算账户,用于证券资金账户中资金的存取和划转等业务。

3.证券资金账户资金存取

根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有关规定,开户投资者无法通过证券营业部自办资金存取,只能通过与证券资金账户相对应的客户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资金的存取,具体做法如下。

(1)在客户银行结算账户中存入资金。

(2)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证券营业部)自助办理、证券营业部(银行柜台)办理等途径将资金从客户银行结算账户转入证券资金账户。

(3)进行证券买卖。

(4)通过电话(网上)银行、银行柜台办理等途径将资金从证券资金账户转入客户银行结算账户。

(5)从客户银行结算账户中取出资金。

(二)委托交易

证券交易双方不直接交易,只能通过第三方证券公司来完成买卖过程。对于股票交易来说,投资者带身份证、银行卡到证券公司办理资金账号和股东账户后,通过设置密码,到投资者选择的三方存管银行理财窗口签好银行三方存管后,向银行存入资金,将资金转账到证券资金账户,下载券商股票交易软件,登录投资者自己开立的股票资金账户,就可以进行网上交易了。网上交易操作方法比较简单,投资者先登录股票交易系统,再选择买入(卖出),将选好要买(卖)的股票代码填入股票代码栏,最后输入买入(卖出)的数量,再点击确定。隔一会就刷新一下页面或点击一下“当日成交”的按钮,看看是否交易成功。整个交易过程涉及的知识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1.委托指令

委托指令是投资者委托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指示和要求。投资者填写的买卖委托单是客户和证券经营机构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包括:①证券账号;②委托日期和时间;③买卖品种;④买卖数量;⑤买卖价格;⑥买进或卖出。

2.委托方式

客户在办理委托买卖证券时,需要向证券经纪商下达委托指令。委托指令有不同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

柜台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非柜台委托主要有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形式。客户在使用非柜台委托方式进行证券交易时,必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证券交易委托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因客户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对于证券公司电脑系统和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拒绝受理的委托,均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买卖的种类

(1)市价委托指令。市价委托指令是指投资者进行交易委托时,不必输入委托价格,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委托指令按输入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相对于限价指令,其优点在于市价指令一定会被执行,但执行的价格并不确定。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在限价申报方式的基础上,提供了五种市价申报方式,即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2)限价委托指令。限价委托指令是相对于以当前市价马上成交的市价指令而言的。买入限价委托指令指定一个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这个价格时买进;卖出限价委托指令则指定一个价格,当市场价格高于这个价格时卖出。它的特点是可以按投资者的预期价格成交,成交速度相对较慢,有时无法成交。限价指令一般以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一般而言,限价委托指令的有效期限视投资者的指示而定,可以在指定时段内有限,也可以在投资者通知取消前保持有效。

(3)止损委托指令。止损委托指令是指投资者指定一个止损价格,当市场价格达到投资者预计的价格水平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投资者利用止损委托指令可以有效地锁定利润、减少损失。指定止损价格,对卖单来说,止损价格必须低于下单时的市场价格;对买单来说,止损价格必须高于下单时的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触及止损价格时,止损委托指令立即被执行,其可视为有条件的市价委托,其潜在风险是实际成交价格与止损价格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4)限价止损委托指令。限价止损委托指令是投资者同时指定止损价格和限制价格,当市场价格触发了止损价格时,该指令转变成了限价委托指令。其可视为有条件的限价委托。例如,对于现价为25 元的某公司股票,投资者的卖单止损价格是20 元,限制价格是17元。只有当该股票价格跌至20 元或20 元以下时,限价委托才被激活,投资者将以等于或高于17 元的价格卖出该股票。

4.委托有效期

委托有效期是指委托指令的最后生效限期,可分为当日有效、本周有效、本月有效、撤销前有效、一次成交有效、立即成交有效、开市有效等。

我国目前的合法委托为当日有效委托。(www.xing528.com)

5.申报

(1)申报时间。沪深证券交易所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15—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交易所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证券公司应按投资者委托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交易所申报。

(2)申报价格。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申报或市价申报的方式委托证券公司营业部买卖证券。限价申报是指客户委托证券公司营业部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证券公司营业部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

不同证券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债券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为百元面值债券到期回购价格,并且不同证券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也各不相同,如表2.2 所示。

表2.2 不同证券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一览

(3)申报数量。关于申报的数量,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如表2.3 和表2.4 所示。

表2.3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证券买卖申报数量[1]

表2.4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4)价格涨跌幅限制。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均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 股票和*ST 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其计算公式为: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①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②增发上市的股票;③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④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价成交

客户下单后,证券公司将客户委托指令传送到交易所撮合主机。每个交易日9:15—9:25将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称为集合竞价。通过集合竞价,产生开市价。在集合竞价之后,撮合主机对投资者申报的委托进行逐笔连续的撮合处理过程,称为连续竞价。在股市开盘后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所有的证券买卖价格都由连续竞价产生,每笔买卖委托输入系统后,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竞价撮合,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最终证券交易竞价的结果有三种可能:全部成交、部分成交和不成交。

(四)证券结算与过户

1.证券结算的含义

每日交易结束后,证券公司要为客户办理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与交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采用的是法人结算模式。法人结算是指由证券公司以法人名义集中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资金清算交收账户,其接受客户委托代理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均通过此账户办理。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由证券公司自行负责完成。

2.证券结算的主要方式

证券结算主要有两种方式:逐笔结算和净额结算。

逐笔结算,即对每一笔成交的证券及相应价款逐笔进行结算,主要是为了防止在证券风险特别大的情况下净额结算风险积累情况的发生。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交易稀少、每笔成交额却很大的市场。

净额结算,又称差额结算,就是在一个结算期中,对每个经纪商价款的结算只计其各笔应收、应付款项相抵之后的净额;对证券的结算只计每一种证券应收、应付相抵后的净额。

3.证券结算的主要流程

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的是余额交割的方式,其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步。

(1)每天闭市后,逐笔核对当日场内成交单。

(2)如核对无误,将依据场内成交单所记载的各证券商买卖各种证券的数量、价格,计算出各证券商应收、应付价款相抵后的净额及各种证券应收、应付数量相抵后的净额,编制当日清算交割汇总表和各证券商的清算交割表,分送给各证券商清算交割人员。

(3)各证券商清算交割人员接到清算交割表并核对无误后,须编制出公司当日的交割清单,在约定的交割时间内到证券交易所(而非各证券商之间)办理清算交割手续,也就是说,证券商与证券交易所清算部原则上只需划转一笔应收款或应付款,每种证券也只需划转一笔库存证券账目,从而大大简化了交割手续。

(4)证券商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来的资金交收数据,将投资者的应收应付款项划入或划出其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不需要实物交割。

关于清算交割日,各国的规定不同。我国的A 股、基金、债券都是在交易日的次日(T+1)交割,我国的B 股和日本是在交易日起第四天(T+3)交割,美国和加拿大是在交易日起的第五天(T+4)交割。

4.过户

证券过户是指股权(债权)在投资者之间转移。记名式证券在交易后,必须办理过户手续。不记名证券不存在过户问题。目前,在我国利用电脑的无纸交易中,股票成交后,证券公司要通过电脑在交易双方的股票上增加或减少股票数,并把有关所有权转移事项记入证券发行公司的账簿中。只有这样买方才能正式成为公司股东,享有股东权利,领取公司派送的股息或红利等。

过户分为交易性过户、非交易性过户和账户挂失转户三种。交易性过户是指记名证券的交易使股权(债权)从出让人转移到受让人从而完成股权(债权)转移的过户;非交易性过户是指由于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权益转移;账户挂失转户是指不进行财产转移即可直接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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