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是人作为人存在的基本法则,自然法的效力直接作用于人的良心,自然法是人法的最终基础。自然法是神圣的理性法,其神圣性来自于人的理性神圣性,人的理性在于人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本质,而自然法就是人的本质存在的法则。“正是因为自然法只依赖于神圣理性,它才具有天然的神圣性,并可以从良心上约束人,从而成为人法的最终基础。”[6]因此,自然法、理性、神圣性和人性等概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或等同的。人是自然法的本体,理性是人所拥有的联结人性与自然法的道德能力,其把自然法根植于自己的内心,转换为人的良心法则。自然法的神圣性来自于人的神圣性,而良心理性的神圣性则来自于人性和自然法的神圣性。神圣性是自然法的价值评判,而对自然法神圣性的敬重就是对人自己本身的敬重。
自然法有两种:一种是所有万物都必须遵从的自然法;另一种是仅仅适用于人的自然法。最为一般的自然法是自然界所有存在物的存在法则,而自然万物都具有其特定的本质属性,也都有其存在的特定目的,而且自然万物都在为实现自己的本性和目的而寻求其最佳的生存方式,以求得达到其自身的完美状态。“自然界所有存在物的自然法是指:根据其特殊属性和目的,自然物达到完满实现所应当遵循的恰当活动方式。”[7]人作为人存在的自然法,是人的理想存在法则,是人达到其完美状态的基本法,也是人实现其本性所必须遵从的活动法则。因此,自然法的基础是人的本质。“自然法最基本的要素就是本体性要素。它具体是指(人的)功能的正常运作,是以人的本质为基础的。正如我们所了解的,在一般意义上,自然法是存在物理想的发展可能性。”[8]自然法既是人作为人存在的理想法则,也是人的现实生存法则。自然法只有通过人的具有活动才能体现为现实的东西,而且自然法不是对于某些人有效,而是对于每个人都有效。“自然法既是实在性的又是理想性的。它具有理想性是因为它根源于人的本质,以人性的不变结构和物种必然性为基础。另一方面自然法又具有实在性,因为人性是一种实存,它并非个别性的存在,而是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所以,自然法作为一种理想性命令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9]自然法是一种无上的命令,无形地作用于每个人的心灵与行动。自然法是每个人都必须遵从的普遍法则,因而,自然法不仅是理想法,而且也是现实有效的活动法则。作为理想法,自然法是人的本质的法;而作为现实法则,自然法是作用于现实中每个人本身的法则。因此。自然法是源自于人的本质而又作用人的现实活动的普遍法则。(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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