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认为,应该从那些各种不同的变革中观察“不平等”的进展。“我们便会发现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官职的设置是第二阶段;而第三阶段也就是最末一个阶段,是合法的权力变成专制的权力。因此,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和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这后一状态乃是不平等的顶点;也是其他各个阶段所终于要达到的阶段,直到新的变革使政府完全瓦解,或者使它再接近于合法的制度为止。”[66]卢梭洞察了不平等形成的三个不同阶段,总结出三种典型的不平等式样:第一种是富人和穷人;第二种是强者与弱者的不平等;第三种是主人奴隶的不平等。不平等的形成过程也正是人类所谓的文明社会形成过程。不平等主要体现在财产方面和权力方面,财产上不平等就必然形成剥削,权力上的不平等是政治上的压迫。卢梭第一次声明,革命就是革除压迫人、剥削人的制度。卢梭用矛盾的眼光考察了人的不平等的起源与变化规律,归纳出了人类社会的三大基本冲突:富人与穷人的冲突;官与民的冲突;奴隶主与奴隶的冲突。财产上的不平等是政治不平等的根源,财产私有制度造成了富人剥削穷人的不平等的社会状态。强者对于弱者的压迫与支配是一种人身性质的不平等,而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的奴役,是不平等的极端形态——制度不平等。极端的不平等最终会导致革命,而且只有革命才能创造出合理的平等制度。
由平等到不平等的人类历史转向,是人类发展所应当经历的必然阶段,尽管这一转向并不是人类所有的历史。“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因而成为合法的了。”[67]平等是自然状态的基本特征,而文明社会反而是不平等的庄园,不平等是人的智力与能力发展的结果,法律和私有制度的设立使不平等变成了合法的文明现象。卢梭在这里深刻地揭露了人类文明的悖论性,文明反而成了一种丑恶虚假的东西,因为文明的法律和合法的私有制度把不平等装扮成了美妙的平等。卢梭从体力、智力、精神、政治等方面对不平等现象进行了分析。真正的不平等是人在政治和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68](www.xing528.com)
不平等是人类发展的中间阶段,人类历史发展历程的两端是平等。换言之,人类的历史起点是平等,终端也必然是平等,而连接这两个基点的人类历史进程却是不平等的。在卢梭看来,人类历史就是一个辩证发展的完整过程,是由平等、不平等、再到平等的回归进程,这个辩证法就是肯定、否定到再肯定的过程。因此,历史哲学就是一个循环的转圈。“这里是不平等的顶点,这是一个封闭圆圈的终极点,它和我们所由之出发的起点相遇。”[69]哲学就是一个圆圈,人从起点到终点最终形成一个生命的完整历程,而这个历程的起点与终点是相重叠的,但又是不完全等同的,终点是对于始点的一种超越与升华。最终的平等与原初的平等是有着本质不同的,前者是不完善且没有制度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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