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柏拉图对于正义概念多重性的反思一样,孟德斯鸠也反思了自由概念上存在着的种种定位,并提示人们应该认真辨别自由与假自由。自由这一概念,任何人都可以拿来为自己的意志服务,但不同立场和视角的人对于自由却有着迥然不同的理解与阐释。“没有比自由一词含义更多并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词了。有些人认为,能轻易罢免他们曾授予专制权力的人,就是自由,另一些人则认为,有权选举他们的长官,就是自由;还有些人,把自由视为拿起武器并能施行暴力的权力。又有一些人认为自由就是只受一个本民族的人统治或者只受自己法律约束的特权。”[27]你有你的自由概念,我有我的理解,官员、专制者有其自由定义,平民也有其自由理解。自由概念似乎是不可定义的,正如有人主张的“善”的不可定义性。这似乎蕴含着自由的相对主义一面,因为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自由是一个一词多义,还是说自由概念上存在着各种误解呢?其实,黑格尔也有类似的感慨,认为对于自由的理解存在着种种误解。最常见的误解就是:自由就是为所欲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后来的黑格尔也认为这种为所欲为的自由观是一种没有教养的表现。孟德斯鸠的确已经发现了人们通常对于自由概念的这种最大误解,明确指出自由根本不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而是法律之下的自由。“确实在民主国家里,人民好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然而,政治自由并不是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在—个国家里,即在—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只能是人们能够做应该做的事,而不是被迫做不应该做的事。”[28]为了避免自由的多重性标准,法律就必须站出来,只有法律才能让自由这一抽象之物现实化,但是即使是法律也不能强制人们做那些不应该做的事,法律也必须体现和保护真正的自由,而不能违反基本的正义。(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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