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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治国:为国家和人民带来成功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国、为民,是一个卓越国家领导人所应该担当起的两大基本使命。人们选举这种精英美德之人来治理国家,人民就感到安全,就乐于在其统治之下。国家要关心其人民,把人民视为国王的父母,即国王应该把自己视为人民的孝顺儿子;而不是相反,把国王当作人民的父母。

精英治国:为国家和人民带来成功

公正是国家兴旺之基,而不公正是国家衰亡之因,只有公正和智慧的人作为国家的领导人,国家才能走向兴盛。而领导人所具备的公正德性就是公而忘私。“要知道,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没有公正。就这样,能够被称为英勇和心灵伟大之人的人不是那些行不义的人,而是那些拒绝行不义的人。”[27]正义是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的,也是一个人真正高尚的禀性特征,而这种正义之士并不以追求荣誉为目的,更不去追逐所谓的虚荣而把自己假装成一种正义者。德才双全的圣人作为国家的统治者,这就是精英治国,这本身并不等同于“人治”,因为人治是与法治对立的,而这里的精英治国是人治与法治的完美结合,绝对不能把精英治国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真正的法治国家也要求统治者具有良好的道德和才能素质。“一个人不为恐惧所征服,却被欲望征服;一个人没有让自己被苦难战胜,却被享乐战胜,这是不相称的。”[28]伟大人物都是追求心灵高尚而蔑视凡俗的,但他却并非出于虚荣,而是出于智慧与理性,出于真正的正义美德。但一般人却往往为欲望与享受所屈服,这就要求人要拥有节制美德。为国、为民,是一个卓越国家领导人所应该担当起的两大基本使命。“总的说来,将要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人应该遵循柏拉图的两点教导:第一,他们应这样维护公民的利益,即不论他们做什么事情,都要使之符合公民的利益,忘记个人的利益;第二,他们应该维护国家整体,而不要为维护某个部分,忽略其他的部分。”[29]理想国家是以德治国的美好国家,国家美德应该由统治者美德与公民美德两个方面构成。个人的美德,在于为国家做贡献,在于理解和把握正义美德,在于自觉遵守法律,唯有拥有这种美德的人才是最为可敬的,只有那些关注和无私服务于国家公共事务的人,才是真正有德之人。治理国家的人,必须具有智慧和德行,而并不要求他是富人,也不管其出身如何。人们选举这种精英美德之人来治理国家,人民就感到安全,就乐于在其统治之下。“应该要有国王的美德和智慧,而不是出身。”[30]

理想政体是一种多阶层混合而成的共和政体,就是国王、贵族、人民三个阶层和平共处的政体。“这样组成的国家是最好的政体,它由王政的、贵族的和人民的这三种政体适当地混合而成,并且不会由惩罚而激起粗野、狂暴的情感。”[31]国家三阶层划分理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理论中已经出现,柏拉图把国家的成员依据其理性划分为哲学王、卫士和劳动者,亚里士多德的三分法共和政体是由富人、中产阶级穷人共同构成,由中产阶级联合其他两个阶层来组成共和政体,而西塞罗的共和政体理论明显地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共和政体理论,认为理想的政体是综合了三种政体的混合政体。国王必须是卓越的圣贤之士,如果一位国王执政后逐渐变得残暴贪婪,那么其统治就会最终被一位才德出众的平民所推翻,那位才德卓越的常人就应当被公众推举为国王。“一位才能和德性均超群出众的人,终于让人民摆脱了这一不公正的、残暴的奴役枷锁,尽管他当时仅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担当起了全部国家事务,在这个国家第一次证明,为了保卫公民们的自由,任何人都不是普通公民。”[32]“才能和德性均超众”的人就是我们当今所谓的卓越人才,要求由拥有超群的才能和德性来担当起治国理政的重任,才能更好地完成保卫人民和国家的神圣使命。国家要关心其人民,把人民视为国王的父母,即国王应该把自己视为人民的孝顺儿子;而不是相反,把国王当作人民的父母。“希腊人通常对待人民如父母,关心如何使自己辖下的人民处于最好的生活状态的人称之为国王。正如我已经说过的这种国家类型确实很好,然而这又似乎特别容易下滑,陷入毁灭性状态。”[33]人民的幸福生活,就是国家的最终目的,也是统治者的神圣使命。换言之,只有能够并切实让人民过上最好生活的国家,才是最好的国家。国家的安全稳定需要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拥有足够威望的官员,二是享有足够自由的人民。“如果一个国家不存在权利、义务和职责的均衡分配,使得官员们拥有足够的权力,杰出的人们的意见具有足够的威望,人民享有足够的自由,那么这个国家的状态便不可能保持稳定。”[34]人民对于法律要拥有评定的权利,不能由极少数人来擅自订立,不能剥夺人民申诉的权利,不能不通过百人审理就判定剥夺人民的生命,不能少数人擅自确定税负

总之,西塞罗主要探讨了国家与人民、正义、官员与法律等一系列问题。法律就是理性、正义、美德,是人民团结协作的基本法则,其使命就是教导人们如何做一个正义的理性人,使国家成为一个优良国家。正义是国家的美德、灵魂,在这样正义理性的法治国家里每个人都得到作为人一种敬重。当今我们也提倡把权力装进法律“笼子”里,“笼子”的本质就是人民共同的利益,法治的关键就是管住官员,不要谋取私利,保证官员始终能够以人民的正义事业为其使命。

[1][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页。

[2][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页。

[3][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4][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

[5][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

[6][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

[7][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5页。

[8][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9页。

[9][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89页。

[10][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0页。

[11][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9页。

[12][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9页。

[13][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19页。

[14][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20页。

[15][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

[16][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9页。(www.xing528.com)

[17][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62页。

[18][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1页。

[19][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9页。

[20][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页。

[21][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页。

[22][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55页。

[23][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0页。

[24][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0页。

[25][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2页。

[26][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页。

[27][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页。

[28][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29][古罗马]西塞罗:《论义务》,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5页。

[30][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4页。

[31][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3页。

[32][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5页。

[33][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5页。

[34][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王焕生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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