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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工智能应用20条建议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以上研究,笔者试图从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方面为司法人工智能的应用提供若干建议,供司法决策者和司法人工智能开发者参考。

司法人工智能应用20条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笔者试图从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方面为司法人工智能的应用提供若干建议,供司法决策者和司法人工智能开发者参考。

一、基本原则

1.依托司法民主机制,高度尊重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努力实现司法人工智能的可知、可用、可控和可靠。

2.人工智能本质上系基于大数据、算法和算力的机器智能,而非有机智能。故应对其做工具主义的定位,并强调司法的主导性。

3.要对司法人工智能的工具属性和其运行机制有充分的理解,高度重视其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优化法院管理、形成系统思维方面的重要价值。

4.要对司法性质和属性、价值等进行系统的反思,以此来厘定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的可能和限度。

5.要对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的现实条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研判,积极营造有利条件、努力解决制约障碍,更好地助力司法人工智能的应用。

二、总体思路

6.建立完善科学可行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司法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规训,以落实司法的主导性。

7.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纵深发展,注重发展的充分性平衡性协调性,在前期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的智能化飞跃。

8.深化司法和技术的合作,研究建立相关的体制机制来强化司法需求的技术导入和技术应用的司法支撑。

9.立足长远,注重交叉人才的培养教育,主动适应新时代的信息变革和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助推和挑战。

10.在具体应用中,要注意司法场景和人工智能的紧密契合,努力做到极限范围内的最大化利用。

三、具体举措(www.xing528.com)

11.尝试在最高人民法院或依托信息中心设置司法人工智能发展委员会,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司法人工智能研发前的司法审查、研发中的监督指导、研发后的评估应用等工作,出台类似于欧洲司法效率委员会(CEPEJ)《关于在司法系统中使用人工智能的欧洲宪章》(European Ethical Charter on the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judicial systems)的指导性文件,确定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基本权利、非歧视、透明公正、质量安全和用户控制原则等[1]

12.尝试建立“司法统领、市场运行”的司法人工智能开发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实体(如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来整体把控司法大数据的安全开发、算法的公开公正,有效避免当事人隐私、意识形态安全等外溢风险,切实解决算法黑箱、算法独裁等问题。

13.根据具体情况,立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背景,各级人民法院应依托信息化职能部门与审判部门的衔接互动或法官自主管理委员会等实践机制来真实、高效地汇聚司法人工智能应用方面的具体需求,并对相关的司法人工智能产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等。

14.尝试建立人民法院信息职能部门与司法人工智能开发企业之间的指导监督和交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产品经理”“数据标注者”“算法质疑者”等角色功能,以强化司法需求的技术导入。

15.整合人民法院各类网站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力度,强化裁判文书的充分说理,探索合议意见合理公开的制度方式;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人民法院案例选和各级人民法院的典型参阅案例等案例资源,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系统集成,为司法大数据的真正形成、高质形成创造有利的条件。

16.建立司法大数据数据库的标准,研判司法大数据的结构化要求,以此来指导审判流程信息模块和裁判文书样式等,尽可能减少数据对接和数据“清洗”的成本。

17.算法的选择和应用均应符合司法人工智能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根据现有技术条件,对可以解释的算法应尽可能以公众理解的方式做出充分解释,以击破“算法黑箱”;对于不可解释的算法,应强化事前输入数据质量的控制、不断校正和事后性能的测评、验证,确保其安全有效。

18.加强司法场景的细分梳理,明确人工智能在不同场景中的契合点、可能和限度以及介入的具体方式。

19.在可计算、模式化的司法辅助事务中,应侧重于司法人工智能的替代性介入,辅之以司法工作人员的必要监督。

20.在不可计算的价值判断或涉及能动创新的司法领域中,特别是实体裁判的核心环节,应慎之又慎。要侧重于司法人工智能的辅助性介入和认知性介入,相关的结果输出仅仅作为正面的信息来源或反向的预警参考,最终裁判的作出者和司法责任的承担者仍是法官,而无推诿给司法人工智能的可能。

【注释】

[1]See European Ethical Charter on the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judicial systems,https://rm.coe.int/ethical-charter-en-for-publication-4-december-2018/16808f699c,accessed June 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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