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任何哲学研究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因此,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在创建哲学体系过程中,都按照各自的方式作出了自己的回答,形成了名目繁多的学派。但是,如果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两个基本方面哲学家对其作出的不同回答进行分析,就会看出各种哲学间的基本分歧和派别界限。就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而言,形形色色哲学的根本分岐在于对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回答,基本上只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恩格斯将之称为“两大阵营”。“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并特别强调,哲学基本派别只能依照这个标准划分,否则就会引起混乱。当然,在本体论方面,哲学史上也曾有过主张精神和自然界同是本原,是两个平行的本体的哲学,这就是二元论。二元论形式上看似乎独立于上述两大派别之外,但实际上二元论并不能坚持到底,在触及到不能回避的精神和自然界两者关系时,它最终总要找出一个更为根本的精神作本体,结果仍未能脱出唯心主义的窠臼。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来看,历史上的绝大多数哲学家或立足于唯物主义,或以绝对唯心主义方式,各自对这方面问题都作了肯定回答,即主张世界可以为人所认识,人的思维能够正确反映现实世界。对之,哲学史上称为可知论者。但也有一些哲学家否认人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哲学史上把他们称为不可知论者或怀疑论者。
从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在人们以总体视角研究人和世界关系问题所处的位置看,如前面所分析的,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人的认识实际发展过程看,第一方面都是处于首要的最重要的位置上;人们只有对第一方面作出明确判定后,才反躬自问这种判定的性质和特点,这时才进入第二方面的思考。显然,按照哲学家就这两方面问题所作的回答判定他们的哲学的性质和特点,是抓根本的,由此可以理出哲学发展过程的复杂性。因为,在哲学发展的历史上,除了存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外,同时还交织着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矛盾。其实,当人们在对世界存在的本质进行思考时,必然要联系世界存在的根本属性作拓展分析,换言之,在回答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以外,还必须回答世界状况“怎么样”的问题,如它是运动、变化着的,还是静止不动的;各种各样的事物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还是孤立分散、各不相关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就是围绕世界是不是联系和发展的问题而展开的。以对这一问题所持的基本态度和基本主张划界,可以作出判定:凡是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世界存在的,属于辩证法;凡是采取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世界存在的,属于形而上学。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如同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一样,始终存在于哲学发展的历史过程。但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并不是独立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阵营之外的另两个哲学派别。同认识论的不同观点总是以本体论的不同态度和主张为前提和出发点一样,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也都以回答世界本原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作为自己的前提。历史上,辩证法可以与唯物主义结合,也可以与唯心主义结合,形而上学也是这样。就是说,在说明世界存在是处于联系和发展状态问题方面,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以取得一致,但在本体所指上,两者则是根本对立的。唯物主义所主张的是客观物质世界自身本来存在的联系和发展,而思维(精神、意识)的联系和发展不过是客观物质世界存在的辩证本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唯心义则不然,它认为存在的只是某种精神的联系和发展,而客观世界各种事物的辩证运动不过是这种精神运动的表现。总之,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有唯物主义、唯心主义之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也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区别。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对立,交织着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矛盾所形成的复杂发展状态,告示人们:第一,不能轻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于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的从属性质,因为前者对后者的确立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是辩证地还是形而上学地看待世界存在状态,虽说并不是对世界本质问题作直截了当的回答,但处处都触及着“是什么”的“怎么样”。客观世界本身本来既是物质的,又是辩证联系和发展的,要证实揭示世界存在及其根本属性,就既要坚持唯物主义观点,又要坚持辩证法观点。如果只是坚持了客观世界的物质性观点,而在说明这一物质世界存在状态时却持形而上学观点,那么,形成的这种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就不可能将唯物主义的原则贯彻到底,因而不能有力地反击和驳倒唯心主义,甚至在社会历史观上滑向唯心主义。第二,不能简单地看待历史上的各种哲学派别或哲学观点。从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和对世界改造的实践发展历史看,我们说唯心主义是错误的,唯物主义是正确的,这是符合实际的,况且这是就其基本方面,即专就在解决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上的根本主张而言的。我们说辩证法是正确的,形而上学是错误的,这也是就在说明世界存在的根本属性问题上的根本观点而判定的。但是,我们不能以此为据,作“超出”界定的其他判定,尤其在面对各种哲学派别或哲学观点相互交织的实际情况,更不能作简单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的判定,而是要做科学的具体的分析。比如,历史上一些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尽管在基本方面是错误的,但其中也包含着个别的、局部的合理因素;一些基本上属于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某些缺陷和错误。纵观哲学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始终是相互对立的,这方面是确证无疑的;但与此同时,它们又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这又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人们不能以两者的对峙而否认两者的关联,也不能因两者的关联而抹杀两者间的对立。
一部哲学史,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基本派别的对立和斗争的历史。哲学的党派性,集中表现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基本派别;哲学党派的对立和斗争,归根结底就是在这两个基本派别间展开。任何一个哲学体系或观点为不可能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外,或凌驾于两者之上,按其基本观点和基本倾向来说,不是属于唯物主义派别,就是属于唯心主义派别。坚持这一原则,就是坚持了哲学的党性。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对立和斗争之所以贯穿哲学发展的全过程,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的、阶级的根源和认识根源的。(www.xing528.com)
从社会历史的根源看,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总是受社会实践和科学水平的制约。在原始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极其低下,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都是以极其朴实的萌芽状态来表现。在当时,唯心主义是人类迷惘无知的产物。人们要生存就要生产,要从事生产活动就必须面对很多自然现象和自然灾害,但由于无法解释而产生恐惧进而将其神秘化,这种种神秘的观念就成了唯心主义的萌芽。与人们从事生产征服自然的实践活动相应,也逐渐意识到自己所接触的事物及其变化,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和活动而存在的;失去了这个前提,人们的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都不可能进行,人类的存在就成了问题。这种观念也就构成了唯物主义的萌芽。不过,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作为哲学体系,则是在进入阶级社会后才形成的。因为在当时,与原始社会相比,社会生产力有所发展但发展又很不足的情况下,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离,为理论形态的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可能;阶级的对立、剥削制度的形成与存在,也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分化提供了社会条件。一方面,处于低下的生产力和尚在萌芽阶段的科学的状态的人们,对于自然现象和自然力量存在的迷惘并不会减少多少,而从事脑力劳动的学者又往往脱离生产实践,片面强调和夸大精神的作用,结果就陷入了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另一方面,在生产力有所发展的基础上,人们在不断扩展的改造自然的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外部自然界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人的思想和行动只有与自然界的客观存在相符合,生产才能得以进行并最后达到预期目的。这种认识经过哲学家的提炼和理论化,就建构成唯物主义哲学。
与社会历史的根源紧密关联,阶级和阶级对立的存在,是哲学思想形成和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在阶级社会中,唯心主义哲学一般是与历史上没落的、反动的阶级和集团相联系。由于这些阶级、集团的利益和行径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违背的,但他们又要极力维护或恢复自己的利益和统治,为其各种行径的“合法性”、“合理性”、“永恒性”作论证,这就必然歪曲和掩盖事实真相,夸大精神的作用,把希望寄托于某种幻想的精神力量之上。这过程,唯心主义就在很大程度上充当“反动派的武器,反动派的宣传工具”。因为它适应了这些阶段或集团用以欺骗、麻痹人民和自我安慰的需要。与此相反,唯物主义哲学则总是同历史上处于上升时期的革命的、进步的阶段或集团相联系,为他们的利益在不同程度上同历史前进的方向相一致,因而敢于面对现实,揭示事实的真相,要求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显然,哲学史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和斗争,是阶段社会中阶段的对立与斗争在哲学上的反映。
除了社会阶段的根源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哲学的形成和发展还在其认识的根源。人们的认识本来都是在实践中产生的,而实践和认识过程的曲折性和多环节性,构成了相当复杂的状况。实践是主体对客体的物质性的改造活动,形式上看是主体用于客体的单向活动,但实际上是从客体到主体和从主体到客体的曲折的双向活动。就客体对主体的作用看,它是实现客观存在到主观观念的转化,体现着客体存在对主体认识的制约性;就主体对客体的作用看,它却是实现主观观念到客观存在的转化,体现着主体对客体存在的超越性。这种双向运动之所以周而复始地不断展开,就是为了解决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超越性和制约性的矛盾关系,使实践和认识推向深化。人们的实践和认识过程不仅贯穿着主观和客观的基本矛盾,而且这一矛盾展开的过程又经由众多环节来实现。诸如在主观反映客观的反映活动基本架构中,就存在被反映者、反映方式和反映者三个环节。在多层次反映形式方面,又表现为感性(感觉、知觉、表象)和理性(概念、判断、推理)等环节。无论就人的认识过程还是过程呈现的环节,如果人为地加以歪曲或隔绝,就会导致唯心主义倾向和观念的生成。例如,当人们将本来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能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割裂开来,片面夸大主体或主观观念的能动作用,把主体对客体的超越性绝对化,抹杀客体对主体的制约性,否认主观观念形成的客观基础,这就难免不陷入唯心主义窠臼。又如,人们在说明认识活动的多层次性和认识形成的多样性问题时,如果不客观地指示出各种认识层次和认识形成的相互关联性,以及这些关联建立的共同的实践和客观的基础,而是主观地割断认识过程的不同层次或不同环节,片面夸大某一认识形式、环节的作用,结果就会曲解认识和客观对象的真实联系,颠倒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生长出唯心主义观念。列宁指出:“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特征、方面、部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直线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观主义和主观盲目性就是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密切关联,在人的认识过程以及人们对该过程的说明上也突出表现了出来。我们周围世界的面貌本来就是十分复杂的状态,它既是统一的,又是多样的;既是运动的,又是相对稳定的;各种事物、现象间既是彼此依赖的,又是相互区别的。人们在实践基础上对周围世界展开的认识过程,无论是认识的层次性还是认识形式的多样性,都应当如实地反映周围世界的本来存在。当然,这种如实反映并不是直观、呆板、摄影式的,而是具有自身相对独立形态的反映过程,它是一个主观同客观、认识同实践的对立统一不断展开的曲折复杂发展过程。如果不是全面地看待这些,而是把任何一面加以孤立和夸大,就会得出形而上学的结论,唯心主义就是这种结论最终走向的一个结果。如果全面地看待这些,通过考察周围世界的存在与对这种存在的反映的人的认识过程,坚持认识同实践的统一,遵循认识的发展规律来观察事物,就会得出辩证法结论,而这种辩证法就必然与唯物主义相结合。诚然,在认识方面要真正实现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统一,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依靠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发展给唯物主义、辩证法带来新的材料和论据。
总的来说,哲学基本问题的确立,首先在理论上有着重大意义。如前所述,哲学基本问题既然同哲学研究对象与性质相应,因而,我们可以通过对哲学基本问题内容的把握,加深对哲学涵义、根本性质的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研究既然是哲学家研究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因而又为我们提供了把握哲学家思维脉搏的基本路径,而这两方面的结合,又成了我们研究和学习哲学具体内容的“纲举”,“纲举”才能“目张”。其次是不容忽视的实践意义。事实表明,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实践中的基本问题。人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就有一个必须首先明确的根本出发点问题:是从主观愿望出发还是从客观实际出发。出发点不同,所形成的思想路线和得到的结果也就不同。出发点不同,所形成的思想路线和得到的结果也就不同。人们从大量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深深以获得成功、取得胜利;反之,就会遭受挫折、遭到失败。对此,我们必须牢牢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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