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在科学总结哲学发展历史的基础上,第一次对什么是哲学基本问题作了概括:“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之所以被确定为哲学基本问题,是有它的内在根据的思维和存在是总体性的范畴,而这对范畴及其关联正是哲学研究对象、性质的最高逻辑表达。换言之,以世界整体以及人和世界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哲学,不仅在对世界整体本质作思索时,必须运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这对最高范畴,而且在对人和世界的关系作总体考察时,也唯有运用这对范畴的关系才能作出分析概括。总之,只要涉足哲学对象的研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不可回避的。譬如,当人们面对世界作总体考察时,就会发现,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虽说极其繁多,数不胜数,但概括起来无非归属于两类: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主观和客观。作为总体的界定,思维、精神和主观,存在、物质和客观都是同等程度的范围,又是最高层次的范围。又如,当人们进一步考察人与世界的关系时,人的显著位置与其说随即表现出来,不如说人自身、人与世界关系的“双重角色”——既是思维的又是存在的,同时突现出来。一方面,人作为考察人和世界关系的主体,本身既是这个世界的存在物,又是有意识、能思维的非一般的存在物。另一方面,当人们面对和处理自身与世界的关系时,正视一个外在的物质世界的存在,这是一个必备的前提;然而,在这过程中,人们又一般地从自己特定的存在出发,以某种思维去规范世界的存在和属性,结果把自己的精神属性赋予物质世界的存在,使存在打上了思维的“烙印”。可见,无论从哪一视角去考察人和世界的关系,思维、存在以及两者的关系,总是作为最根本的范畴和逻辑关联呈现出来,要求人们正视并作出解说。因此,确立以世界观作为研究对象,并求得理论化系统化研究成果的任何哲学,都不能回避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都必须按照自己的方式作出自己的回答。其实,哲学家在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的过程中,对哲学其他问题的解决与展开,都是以这一关系问题的说明为出发点和归宿的。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有两个突出方面。其中,关于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自然界“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即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是最重要的方面。从思维、精神和物质、自然界这两类现象看,物质、自然界是由思维、精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自由存在着的?如果说思维、精神也是存在的,那么,它是后来才产生的还是从来就有的?一句话,世界的本质和基础究竟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这些问题在哲学史上属于本体论问题,它研究世界本身的存在和本质问题。
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另一方面,就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问题:即:“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换言之,思维能否认识或正确认识客观存在的问题。这在哲学史上属于认识论问题,它所涉及的是认识的本质、认识的可能性及其实现等方面。(www.xing528.com)
思维和存在关系的两个方面,在人们对世界作总体考察时,都是必须正视并需要作出解说的最基本的内容。虽说不同的人就两个方面研究的侧重点不尽相同,甚至就其中一方面探究的角度或层次深浅也不一致;然而,这两个方面都是不能回避的,更不能以其中一方面的研究去否定或取代另一方面的研究。因为,这两个方面内含的意义是相互联系不容割裂的。首先,本体论意义的方面离不开认识论意义的方面。人们在以总体方式把握世界时,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对世界的本质问题作出回答,即说明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二者归根到底是谁先谁后,谁依赖谁、谁决定谁的问题。而对这问题作出回答本身就是认识的结果。其实,人们之所以提出并回答本体论的问题,目的也是为了解决认识论问题,使人们观察、处理自己同外部世界关系时有了根本的出发点。其次,认识论意义的方面也离不开本体论意义的方面。这点上面已有所谈及。实际上,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人的认识实际发生过程来说,都只有回答了本体论问题以后才能回答认识论的问题,即认识论必须以本体论为前提和出发点。人们对世界可知性问题可以作出这样那样的解释,但其确定性的内容却是由他对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问题的回答所决定的;人们对本体论问题可以不直接面对甚至根本否定研究它的意义,然而在他们解决认识问题的基本倾向和态度中,又总是包含着对本体论相关问题的回答。所以,在哲学基本问题两个方面的相互关联问题上,采取人为割裂或以一方取代另一方研究的做法,都是片面的、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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