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职业伦理教育最重要的是把对幼儿教师职业伦理的基本准则和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身品质并外显到实际行动中。这一过程离不开幼儿教师职前教育、职后培训的推动,更离不开幼儿教师的教学反思。因此,应把伦理教育贯穿于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整个过程。
1.加强幼儿教师职前阶段的职业伦理教育
幼儿教师职前教育主要包括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自主性、专业认同感、专业服务意识等,这些也是形成教师职业伦理的基础。而教师职业伦理的培养也应该成为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改革幼儿教师教育课程结构,确立以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养为中心的课程观。增设伦理修养课,使教师通过职业伦理课程的学习,理解职业伦理对其今后专业生活以及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掌握教师专业伦理的内涵、原则、规范及其相应的理论基础,并在其他课程中融合职业伦理教育的思想。这些职前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幼儿教师在日后面对伦理两难问题时能做出自己的判断。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幼儿教师在面对一般的伦理责任问题时通常很明确,什么该做抑或什么不该做。只要是具有责任心的教师通常都会做出合理而正确的选择。但是伦理两难问题和一般的伦理问题不同,它是工作中遇到的两难抉择,无论做出哪一种选择可能都有其充分的伦理道德上的理由,它需要在两个或几个相互抵触的选项中选出其中一个,而且做出其中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幼儿教师由于其角色和服务对象的多元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伦理两难问题,很多时候需要他们马上做出决断,没有时间去求助其他教师。此时,只要教师们熟悉职业伦理的内涵,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恰当的伦理决策。毋庸讳言,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能帮助幼儿教师弄清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澄清有冲突的价值观,或者可以帮助他们排列价值观的优先顺序,使他们最终做出最优化的选择。
2.重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
新教师的入职教育对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和职业伦理的养成至关重要。新教师应该在接受岗前培训后才能上岗,在培训的内容中加大力度对新教师进行职业伦理教育,进一步强调伦理的重要性,以全面掌握职业伦理的内涵,并能身体力行。
职后教育是伦理向高水平发展的阶段,幼儿园要经常开展职业伦理教育,提高幼儿教师伦理修养的自觉性。当他们处于伦理困境或受到其他职业诱惑时,职业伦理可以引导、支持其依照专业判断采取最有利于服务对象(幼儿)的行动方式。比如,到了户外活动的时间,可是外面下起了大雨,这时一个同事拿来了一张动画碟片,这部动画片足可以使幼儿园在教室里安静地待上一下午,这时作为幼儿教师的你会怎么办?是拒绝同事的好意按照备选活动方案组织幼儿进行室内游戏,还是为了省事直接接受同事的建议?面对诸如此类的情况,会发现做正确的事情并总不是很容易,也不总是会受到别人的欢迎。所以,入职后幼儿教师职业伦理的价值之一就是:可以协助幼儿教师克服职业道德诱惑,凡事都把幼儿的利益放到第一位。
总之,幼儿教师在职后通过处理各种伦理冲突,最终能做到在教育教学的自我反思中超越自我,从而养成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自律。
(二)制定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www.xing528.com)
在生活中,几乎所有的职业都有其特定的伦理规范来指导专业成员的行为,如医生和律师等。而作为幼儿教师职业,却还没有完善的职业伦理规范。没有完善的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幼儿教师的职业行为也就失去了相应的依据,更无法有效地规范和指导其行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幼儿教师职业伦理方面问题的频出。
如今,随着教师专业化的不断推进,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教师职业伦理规范,部分国家和地区也出台了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如美国幼儿教育协会修订的《伦理规范和承诺声明》、澳大利亚幼儿教育会制定的《幼儿教育伦理规范》。以美国为例: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分为:对儿童的伦理、对儿童家长的伦理、对同事的道德责任(含对工作伙伴、对雇主、对属下等)以及对社区和社会的责任等。
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在制定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体现民主性原则。正如台湾学者郭玉霞认为:“专业伦理准则是专业人员透过专业组织所发展出来的。不是外行人或行外组织或机构强加其上的,但同时家长、相关单位都能有参与的管道。”[2]由此看来,在制定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时,民主性原则也是需要恪守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业伦理规范更加地客观和公正。其次,要凸显幼儿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不能是一般职业伦理规范在幼儿教育领域的简单“复制”。再次,要凸显教育的“服务”理念。不仅要服务于广大的幼儿,还要服务于广大的家长。第四,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在制定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时,既要看到我们现在的职业伦理现实,又要体现其发展性。第五,强制性和主动性相结合。职业伦理规范必然会对幼儿教师的职业行为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对其专业发展具有保障和约束的作用。另一方面,幼儿教师自身要有主动的职业伦理追求,这样无论是对职业伦理规范的制定以及执行都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建立幼儿教师职业伦理保障制度
幼儿教师职业伦理建设如果缺乏相应的保障制度,缺少对严守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者的激励机制和对不遵守伦理规范者的惩罚措施,幼儿教师职业伦理规范肯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以教师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美国来说,《教育专业伦理规范》的“导言”部分明确指出:教育工作者在教学过程中负有维护最高伦理职责的重大责任。美国国家教育协会及其分会规定:“对于违反守则任一条款的惩处为开除会籍,而这项由国家教育协会及其分会所制定的条款应于任何形式下强制执行。”这样严厉的惩罚措施目的是规范教师的行为。幼儿教师职业伦理建设的保障机制应是自律与他律相结合。要充分发挥职业伦理的激励作用,使幼儿教师具有加强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良好的自律精神。幼儿园管理者要充分地信任每一位教师,挖掘他们自身独特的个人魅力与特长,并且在充分信任每一位教师的前提下,努力为他们提供各种交流与展示的平台,使其能够深刻体验到工作带来的幸福感与成就感,体会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幼儿教师也能进一步深入理解和领会幼儿园教育伦理规范的要求与精神,形成自觉遵守规范的自律行为,主动参与和配合幼儿园管理活动,激发自身专业成长的内驱力与责任感,在充满人文关怀的管理环境中得到富有个性的成长。最后,应当发挥教师团体、教育行政督导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违规教师的惩罚力度,有效地防范违反专业伦理规范行为的发生。
[1] 王雅茹《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的缺失与生成》,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第31页。
[2] 郭玉霞《教育专业伦理准则初探——美国的例子》,《国民教育研究集刊》(台湾),199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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