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责任感是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主要是指教师对社会及群体给予教师职业角色期望的认同与承担,表现为关注每一个幼儿的发展,努力开发幼儿潜能,尽力为幼儿做出榜样。
对于教师这个职业,在数不清的美誉的背后,恰恰是对教师责任感的要求。“责任感”与“爱”是分不开的,爱是责任的体现,而责任是爱的化身。所以,教师的特殊身份及其特有的职责使其对幼儿的影响尤为重要。教师作为幼儿成长道路上的重要他人,对幼儿的成长发展负有重要责任。教师对每个幼儿应负的责任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教师角色的伦理责任
这就要求教师对每个幼儿应该一视同仁。幼儿教师对不同性别、不同家庭背景的幼儿要不偏不倚、平等相待,不以幼儿家长与自己的关系是否密切分亲疏,不以幼儿听话与否、漂亮与否等定好恶。有教无类是每个幼儿教师都应有的境界和情怀。
幼儿教师面对的是幼小的儿童,但是同样需要启迪孩子的智慧、不断满足他们提出的一些奇怪问题,这就要求幼儿教师必须具有丰富的知识、技能。所以,幼儿教师的学习不应该只局限于职前阶段,而应该将其延伸到教师专业成长的整个生涯,坚持终身学习,这也是对幼儿负责任的表现。
(二)朋友角色的伦理责任
幼儿教师要真正地成为孩子的知心朋友,这就需要他们在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不仅尊重幼儿的人格、个性和自尊心,不讽刺、挖苦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而且还要促进幼儿身心得到更全面、健康的发展。只有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觉到教师是可以信赖的大朋友,是他们中的一员,这样才会使孩子喜欢与教师沟通,能够更好地接受教育。(www.xing528.com)
幼儿教师想要真正地对幼儿负起责任,必须要使自己成为孩子的朋友,时刻保持一颗童心。只有拥有一颗童心,才能更好地了解孩子,才能设身处地地体察孩子的内心奥秘,才能更好地和孩子沟通,最终成为孩子内心深处可信赖的朋友。因此,幼儿教师要时刻保持一颗童心,为孩子创设一个充满童趣的世界,使复杂的教育过程变得生动活泼。
(三)母亲角色的伦理责任
由于幼儿独特的身心发展规律,他们对教师有着较强的依恋性。对幼儿来说,教师首先是妈妈的角色,其次才是教师的角色。作为妈妈,幼儿教师最基本的就是爱孩子,久而久之,体验到教师的爱的孩子也会喜欢老师,喜欢老师的孩子才会喜欢上幼儿园,才能开心快乐地成长。
幼儿教师母亲角色的伦理责任还包括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就要求幼儿教师在各方面都要成为幼儿的榜样。“所谓重要他人,是指对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具有重要影响的具体人物”[2]。基于此,北京师范大学庞丽娟教授2001年从教师与儿童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幼儿教师作为儿童世界中“重要他人”的伦理责任。之所以强调这一伦理责任首先是由幼儿的特点所决定,因为模仿是幼儿的天性,教师的一言一行无意识或有意识地会对幼儿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教师劳动的特点也决定了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因为教师劳动本身具有显著的示范性。因为幼儿具有“向师性”的特点,在日常生活中喜欢模仿教师的一言一行,特别是教师在幼儿园中的教学活动,当幼儿在家庭中学着老师的语调训斥其他小朋友们时,这不得不使广大的幼儿教师产生深深的反思。这也对我们的幼儿教师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对幼儿实施教保的过程中,应该警惕不良言行对幼儿产生的消极影响,时刻都应以更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1] 苏霍姆林斯基《和青年校长的谈话》,赵玮等译,上海教育出版社,1983年,第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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