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教师职业伦理的范畴内,教师的善意是非常重要的。高尔基曾经说过:“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可以教育孩子,孩子才会热爱他教的课,思考他提出的问题,愿意听从他的教导、模仿他的榜样、达到他的期望值。”教师的善意乃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情感,是基于教育、基于发展的目的。这也就要求幼儿教师要真正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教育理念。
美幼教协会(NAEYC)于2005年4月修订颁布的《伦理操守准则与承诺宣言》里对幼儿伦理责任中的第一条就明确规定: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伤害幼儿。不能对幼儿做有精神损害、身体伤害、不尊重、危险的、剥削的、胁迫的事情。此外还明确强调本条原则优先于《准则》里其他所有原则。这也就说明,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幼儿教师都不能做出任何有损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事情。在实践中,我们总是会听到一些幼儿园老师的抱怨,面对幼儿的反抗或者面对领导与家长的指责时觉得委屈,她们总是会说:“我们这么做都是为了孩子们好……”也许初衷是好的,也许理由看似合理,但是我们不应该以成人的认知观点来看待幼儿,而是应该深入到幼儿的生命世界中,去了解幼儿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护幼儿免于遭受身体和心理的伤害。
而我们身边发生的事实却让我们对幼儿教师师德问题产生了深深的反思。近年来,幼儿教师虐童事件屡禁不止。2010年,汕头市龙湖区一家高价幼儿园内录制的一段视频出现在网络上,两位幼儿园老师“口头指挥”一名幼儿园女童掌掴、脚踹另外一名男童,更有多名小孩在一旁惊呆“观看”。视频内,有清脆的耳光声、孩子的哭泣声,还有录制视频和口头指挥老师的笑声……这样的事件不仅家长感到震惊,教育部门一名负责人也惊叹“那个小女孩好像是培训过的专业打手”。如此师德沦丧的教师实在是让人心寒。幼儿年龄小,他们有特定年龄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犯点小错在所难免,偶尔小调皮更是他们的天性使然,作为老师本应该亲近他们,爱护他们,引导他们,耐心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如此粗暴地指挥孩子掌掴他人,显然有违现代教育理念,不仅伤害孩子的身体,而且会伤害一群孩子幼小的心灵。这种创伤很可能会在他们的心灵深处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这不得不说是教师师德缺失与异化的表现。我们甚至可以不去要求幼儿教师的教学技能、技巧等等,但连最基本的善待孩子都无法做到,这种师德的缺失和沦丧不禁让我们对现在的幼儿教育产生诸多思考;至于现今幼儿教师整体在家长心目中地位的下降,与这些毫无师德的老师不无关系。(www.xing528.com)
虐待幼儿事件频发,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更是扯出了幼儿园遍地开花、管理无序,学前教育尚没有规范纳入基础教育体系的沉重话题。有关部门对幼儿教育管理粗放,监督缺位,开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良莠不齐。教育设施、生活条件、师资水平较差的幼儿园也掺杂其中,有的幼儿教师甚至根本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根本不知道师德师风为何物。这或许也是虐待幼儿事件频繁上演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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