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协作是指建立在目标、利益一致基础上的思想、观念和行动的统一以及感情上的和谐。团结协作不仅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法则,更是人类幸福生活的基础。现代教育是一个分工协作的系统工程,要求每所学校、每个教师群体内部必须建立起一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新型道德关系,这样才能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共同完成好教书育人的任务。幼儿教师在整个教育过程中,除了要处理好与幼儿、家长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好与同事、领导之间的关系。只有教师之间团结协作,才能真正圆满完成教育任务。团结协作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必要条件,也是调整教师之间关系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幼儿教师团结协作的道德意义
1.团结协作是实现教育目标,保证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贯性的客观要求
幼儿教师劳动是个体性和协作性的有机统一。从微观层面来看,幼儿教师的教育劳动方式是个体性的脑力劳动。但从宏观的层面来看,教育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的工程。现代社会,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许多人从多角度、多侧面实施全方位立体交叉教育。现代教育担负着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任务,这一伟大而艰巨的教育工程不是哪一位教师所能独立完成的,它需要全体教职员工的通力合作。只有全体教师团结一致,相互协作,形成集体的智慧和教育的合力,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才能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接班人和新型劳动者。可见,一个团结协作的集体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关键所在。
2.团结协作是幼儿教师优秀人格的必备要素
幼儿教师是人类精神文明的培育者和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起着开启发智、哺育人才、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正是幼儿教师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使得社会对幼儿教师具有特殊的要求。要求幼儿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修养成品德高尚、智力和才能优秀的人,具有完美的人格特征,从而对幼儿起着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作用。幼儿教师的这种人格是由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行素质,优秀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突出的能力素质等构成的。而团结同事、互相协作正是幼儿教师高尚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能力等素质的综合表现。
3.团结协作是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增进幼儿教师职业人生的归属感和幸福感的重要途径
团结协作不仅有利于幼儿教师群体形成合力,建立整体的教育智慧,也有利于幼儿教师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一个优秀的幼儿教师的成长必须有赖于与同事间教育教学经验的交流,发挥集体的协作精神,取长补短,完善自身。此外,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一个人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团结协作的氛围能极大地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表现力,幼儿教师不仅可以拥有彰显个人价值和独特性的机会,还能体验到职业生活中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幼儿教师精神生活的充实既来源于个人在工作中所获得的成功感,也来源于周围关系世界中的和谐与融洽。
4.团结协作是形成良好育人氛围的重要保障
幼儿教师集体的风貌和园所育人环境状况是决定教育思想成功的重要因素。良好的育人氛围是办好教育的精神力量,它能对全园的师生员工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作用,并能长久地影响教师和幼儿的学习和生活。良好育人氛围的形成离不开幼儿教师的团结协作精神,因为幼儿教师集体的风貌是构成育人氛围的主体,只有团结协作的教师集体才能培养出良好的幼儿集体,才有形成良好育人氛围的基础。教师集体风貌的核心就是教师之间的人际关系氛围。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团结协作、共同发展,人际关系必然和谐,教师集体的风貌必然正,就会有利于构建良好的育人氛围。(www.xing528.com)
(二)幼儿教师团结协作、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
团结协作、和谐发展是教育事业的内在要求,是幼儿教师专业活动的基本方式,也是幼儿教师专业素养的基本要求之一。幼儿教师在其工作中所进行的合作是广义上的合作,不仅指教师之间的合作,也指教师和幼儿家长、社区甚至与幼儿之间的合作。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是教师之间的合作。现代意义上的教师之间的合作是建立在将幼儿园作为一个学习共同体的理念基础之上的,幼儿教师通过合作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支持、知识上的共享和能力上的互补,以团队的形式有质量地完成保教工作,并通过相互学习获得共同的提高与发展。
教师之间这种合作的实际行动同时也向幼儿示范了合作的要义。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无论哪一个教师,都不能单独地进行工作,不能做个人冒险,不能要求个人负责,而应当成为教师集体的一分子。”[5]在团队合作中通过同伴互助来获得个人发展,是幼儿教师进行团队合作的宗旨和要义。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就需要每一位幼儿教师首先要有团队合作的意识,愿意以开放、接纳、包容的心态去面对工作,并且需要幼儿教师具有合作的能力,在合作中有理智的判断和成熟的热情,有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品质和推己及人的胸怀,同时掌握人际交往的基本技巧,如认真倾听他人的意见与感受、理解对方的立场和看法、通过对话达成共识等。
总之,团结协作,和谐发展是指幼儿教师要正确处理与同事的关系,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其基本要求是: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主动交往,互相勉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友好合作,公平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幼儿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共创和谐园风。
[1] 刘彦华《中国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发展的回顾与前瞻》,《学前教育研究》,2000年第2期。
[2] 霍懋征《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见“为您服务教育网”(http://www.wsbedu.com/wu51/shihuo/huomz16. html)。
[3] 陈大庆《叶圣陶论教师的职责》,《师范教育》,1987年第11期。
[4] 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天津教育出版社,1981年版,第159页。
[5] 陈桂生《“教师集体”辨析》,《思想·理论·教育》,200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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