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曾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3]这就是说教师在工作中,必须要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要以自己的“言”为学生之师,“行”为学生之范,言传身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做名符其实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教师良好的思想品行将是教师最伟大人格力量的体现。德国著名教育家第斯多惠强调,教师本人是学校里最重要的师表,是最直观最有效益的模范,是学生最活生生的榜样。由此,为人师表这一规范就成为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不论是孔子讲的“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还是陶行知说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都确切地阐释了为人师表的要义。
(一)为人师表的含义和特征
教师是以言传和身教的方式来影响和教育学生的。特别是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孩子们,他们不仅学习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技能,还在学习和模仿教师们的穿着、声调、走路及其各种动作。在学生们的心目中,教师的言行往往就是道德的标准。一个好的教师,在学生眼中就是智慧的象征、人格的象征,可以说教师的思想、行为、作风和品质,每时每刻都在感染、熏陶和影响着学生。有人说,教师的一言一行,都起着耳濡目染的作用。所谓为人师表是指教师要在各方面都应该成为学生和社会上人们效法的表率、榜样和楷模。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是对教师的特殊规范,它有自己独具的特征。
1.幼儿教师工作对象的“向师性”决定了为人师表具有鲜明的示范性
幼儿教师从教的对象是幼儿,幼儿的特点是好学习、爱模仿、精力充沛、求知欲强、有好奇心、可塑性大。他们都具有“向师性”,具有尊重、崇敬教师,乐意接受教师教导的自然倾向。幼儿教师在从教过程中,通过自己的思想和品德、知识和才能、情感和意志,在言行、举止、仪表上都在为幼儿做表率、起示范作用。
2.幼儿教师劳动任务的性质决定了为人师表具有突出的严谨性
教师的劳动是教书育人。在其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教师一方面用自己的知识和才能来教育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要以自己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行为教育并影响学生,让学生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接受教育,懂得做人的道理,学会做人。幼儿教师的思想、品德、言行、习惯是作用于幼儿的不可缺少的教育手段。正如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所说的:“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个性为基础,因为教育的力量仅仅来自人的个性这个活的源泉。任何规章制度和纲领,任何人为设置的机构,不管它设想得多么巧妙也罢,都不能取代教育事业的个性。没有教育者个人对受教育者的直接影响,就不可能有深入性格的真正教育。只有个性才能影响个性的发展和定型,只有性格才能养成性格。”[4]教师的这一工作重任要求教师必须为人师表。幼儿教师是幼儿学习的榜样,必须时时处处、事事要为幼儿、为社会上的人们做出表率,树立榜样。同时教师们每时每刻每件事中的言行举止、行为表现也在受到幼儿和社会成员的监督。这就要求幼儿教师不仅在课堂上、幼儿园里的一切言行举止要严格和谨慎,而且要在家庭中、社会上为人们做榜样;不仅在语言、仪表上做模范,而且要在思想、行动中做表率;不仅在工作态度、学习精神上为幼儿和他人做楷模,还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生活修养等方面率先垂范。
3.幼儿教师从教的自身需求决定了为人师表具有重要的激励性(www.xing528.com)
幼儿教师从教的自身需求是为了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举止是强有力的教育因素,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优秀品质。幼儿教师的行为表达着情感,幼儿从教师行为中接受着情感的熏染和启迪。教育是人与人心灵上的相互接触,幼儿教师所表现出的道德面貌,既是幼儿认识社会、认识问题、认识人与人关系的一面镜子,也是幼儿道德品质成长的最直观、最生动的榜样。幼儿教师必须具有崇高的品德和高尚的行为,才能达到育人的目的。为人师表这一师德规范首先激励幼儿教师用自己的行为、举止、仪表、语言为幼儿和他人做榜样,同时,为人教师的示范、榜样作用也激励和引导着幼儿学习和模仿教师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还可以激励社会中的人们,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学习教师的优良品格。
(二)“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是对幼儿教师的要求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是指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用自己高尚的言行为幼儿做出表率,从而影响幼儿,教育幼儿。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典范性。其基本要求是: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语言健康规范,衣着整洁得体,教态端庄大方,生活检点,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好模仿是幼儿的天性,幼儿的学习实质上是一种感性模仿。幼儿教师对孩子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教师的身体力行、善心、爱心和责任心,甚至其兴趣、个性与穿着打扮都会对孩子产生重要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对他们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幼儿教师的道德水平决定着幼儿的道德水准。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是幼儿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对于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可以说是对幼儿教师良好师德的高度概括,主要是指幼儿教师要注重通过自身的言行举止,对幼儿发展发挥积极的影响和教育作用。“以自己的言为幼儿之师,以自己的行为幼儿之范”,让自身成为促进幼儿发展的最有力资源。学前期幼儿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且心理承受能力薄弱,自主和自理能力较低,缺乏是非判断力,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生活中都非常依赖幼儿教师,幼儿教师的一言一行在他们的心目中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威地位”。幼儿教师必须做到品德高尚、举止文明,才有可能在自己的保教工作中实现“以德育德、以才育才、以爱育爱”的春风化雨式教育。
幼儿的学习具有极大的模仿性,幼儿的心理和行为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幼儿教师的一言一行随时可能给幼儿的心灵播下种子,影响孩子的一生。例如,2012年10月24日,有网友爆料,浙江温岭一幼儿园女教师虐待儿童,还拍了照。让人惊讶的是,这位无证上岗的“90后”教师称,此举“是为了闹着玩”。该案例中的教师严重违背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要求。该幼儿教师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残忍殴打,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怖、摧残和不安全感,久而久之,这种环境下的孩子就容易形成心理亚健康或是心理问题,进而导致这些孩子现在乃至长大后的生活质量严重下降,更有甚者从此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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