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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重要性及影响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是在其教育教学的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内心信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教育劳动中表现为教师个人对幼儿、对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群体及整个幼儿教育事业,有一种高度自觉的道德责任感。而从幼儿教师良心的构成机制和要素来看,也同样具有综合性的特征。5.广泛性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一旦形成,其作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

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重要性及影响

(一)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含义

1.良心与义务

良心是最古老的道德范畴,它是以内心自觉自愿的方式来评价和调节自己的品质和行为、做出道德行为选择的一种内在形式。

良心是和义务密切联系的一种重要的道德范畴。但良心和义务的不同之处在于:义务来自于道德的主体之外,它表现为个人对他人和社会应尽的道德责任;良心出自道德主体之内,它表现为个人对自己行为的道德责任感。如果说义务是一种客观要求的职责和使命,良心则是被人们自觉意识到的一种深藏于内心深处的使命和职责,是义务的内化形式[2]。良心最显著的特征是其具有的自律性。

2.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

幼儿教师职业良心是幼儿教师个人在自己的幼儿教育实践中,对社会向幼儿教师提出的一系列道德要求的自觉意识,是教师个人对幼儿、幼儿园和社会自觉履行其教师职责的道德责任感以及对自己教育教学行为进行道德控制和道德评价的能力。

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是在其教育教学的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内心信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在教育劳动中表现为教师个人对幼儿、对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群体及整个幼儿教育事业,有一种高度自觉的道德责任感。他对自己应当履行的道德职责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把自己的职业责任看作是自己的义务,并尽己所能在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中克服困难履行好职业义务。

其二,在教育实践中表现为教师对自己教育教学行为的道德控制和道德评价。职业良心是一种理性的道德意识。当一名幼儿教师深刻理解了社会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后,他就会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评价、选择和控制自己的教育行为,评价幼儿的行为、幼儿家长的行为和幼儿园的行为,并根据自己的职业良心调整和修正不符合教育要求及幼儿发展规律的行为。

其三,在教育生活中表现为教师职业道德觉悟的内在性和综合性。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是其职业道德认识、职业道德情感、职业道德意志和职业道德信念等多种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是幼儿教师个人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激励自己搞好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的内在道德因素。日常生活中,幼儿教师常常被当作“妈妈”,被称为“孩子的朋友”,还常常被比喻为“红烛”、“人梯”、“春蚕”、“铺路石”等等,教师的职业良心正是在社会的道德规范、公众的期望、教师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等多因素的相互影响下形成和发展的。

(二)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特点

1.公正性

幼儿教师良心的公正性主要体现在:对待幼儿园日常工作,应坚持科学的教育教学原则,坚守专业教师的职业品性,秉公办事;对待成长中的幼儿,能够面向全体幼儿,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一视同仁,赏罚分明;对待幼儿家长,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态度,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不因家长的职业、经济平和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对待领导和同事,应开诚布公,相互支持,团结协作。

2.综合性

幼儿教师的良心,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由教师已有的知识结构、以往的生活经历和全部生活方式决定的,具有综合性的特征。而从幼儿教师良心的构成机制和要素来看,也同样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教师良心既包含着理性因素,又包含着非理性的因素。他们在教育劳动的过程中,不仅依靠理性的分析,而且还常常依靠反映生活经验的敏锐性,既诉诸于理性的评判,又诉诸于情感需求,有时起决定作用的还有教育情境中的激情。

3.稳定性

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不是转瞬即逝或变化不定的东西,而是以一定道德信念为基础的,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稳定的信念和意志,比较持久稳定地发挥作用。

4.内隐性

幼儿教师职业良心是隐藏在教师内心深处的一种对教师社会道德责任感、义务感的认识和感情及自我评价的能力,是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发自“肺腑”、发自内心深处的维护自己行为道德性的精神力量,也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体现在教师内心深处的认识、情感、意志、信念、理想和行为的有机统一。

5.广泛性(www.xing528.com)

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一旦形成,其作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它渗透在教师整个幼儿园生活和个人生活的一切领域中并发挥着作用,左右着教师职业道德意识的各个方面,支配着教师行为过程的各个阶段。

(三)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作用

1.教育行为实施前,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起着指导和促进作用

幼儿教师在选择自己的教育行为之前,总是从某种动机和目的出发,考虑并选择符合自己职业理念的教育行为。而教师的职业良心可以在此过程中,指导教师根据教师义务的道德要求,从幼儿的利益出发,对教育行为进行思考和权衡,对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给予肯定,对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给予抑制和否定,进而做出正确的目的选择,以求对得起自己的职业良心,对得起家长的期待,对得起社会的责任。

2012年10月,浙江温岭蓝孔雀幼儿园的教师颜××,因“一时好玩”在该园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同时还让另一名教师用手机拍下并上传到网上。之后,人们还发现了多组她让人用胶布封幼儿的嘴、把垃圾铲和水桶扣在幼儿头上,甚至直接把幼儿塞进垃圾桶等让人愤慨的照片。如果该教师拥有自己的职业良心,她就会坚守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也就会在做出各种虐童行为之前对自己提出“我这样做可能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如果我是受虐的儿童我会怎么样?”等类似的问题,从而使自己在慎重的思考和权衡之后,做出更正确的行为选择。

2.教育行为实施过程中,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起着监督和调节作用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对教师自己的行为时时处处起着自我监督作用:对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情感、意志和信念给予支持和激励,对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情感、动机和欲望给予否定和克服。教师的职业良心是调控教师行为的调节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当教师意识到自己的某些不当行为可能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可能影响幼儿的个性发展、可能损害幼儿园和幼儿教师群体的荣誉时,教师的职业良心会及时发出“我不该这样做”、“我不能这样做”的指令,由此避免不良教育后果的出现。

与其他阶段的教育不同,幼儿园一日活动中的集体教学活动时间很短,小班每天一节,每节15分钟,中班每天两节,每节25分钟,大班每天2节,每节30分钟。也就是说,幼儿在园的一日活动,基本上是在各类生活活动和游戏活动中度过的。这样的劳动特点,决定了幼儿教师在日常工作中所受外部监督的力量要小于其他教育阶段的教师,这正是为什么说“幼儿教育事业是一项良心的事业,幼儿教师干的是良心的活儿”的内在原因。这从另一方面也更突出了教师良心自我监督作用的重要性。

但在我们幼儿园的实践场域中,却存在少数缺少职业良心的教师。幼儿教师职业对他们来讲就是谋生的手段,他们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获得薪金,所以对幼儿冷淡、缺乏感情、不愿更多地付出,更不会主动地奉献。应该说,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实质上是一种“道德自律”,是存在于教师内心的一种自我约束的道德信念和力量。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时时处处用职业良心来调控自己的教育行为。

3.教育行为实施后,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起着评价和激励作用

人们常常把良心形象地比喻为“内心道德法庭”,而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就是教师对自己教育行为的自我评判,是建立在教师内心深处的道德法庭。教师在完成一项教育任务或工作之后,往往会在内心做出一番自我评价。当教师看到自己的劳动付出带来了幼儿的进步和发展,内心就会产生自豪感和成就感,从而采取更有价值的方式获取更大的收获。而当教师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损害了幼儿的利益,带来了幼儿教育的不良后果,其内心就会感到内疚和惭愧,受到良心的谴责,进而吸取教训,尽力弥补和挽回损失,并减少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职业良心是教师道德思想和道德情操的精神支柱,正是通过这种心灵的自省与自律,不断完善着幼儿教师的道德人格。

(四)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

职业良心是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规定,是一种在客观的社会关系及幼儿教育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主观意识。也就是说,幼儿教师的职业良心不是先验的精神存在,而是教师在道德实践基础上主动建构的产物,是教师在幼儿教育劳动实践的过程中,对自身所承担义务产生深刻体验和认识而逐步形成的。

1.正确认识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特点与价值

幼儿教师职业良心是教师对社会和幼儿的义务关系在教师内心的反映,是外部义务转化为教师内心道德要求和个人道德品质的结果。幼儿教师要形成自己的职业良心,首先就要对本职业良心的特点和本质有正确的理解,并深刻认识职业良心的意义与价值,进而增强自己对幼儿教育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促进自身生命价值的自我实现和道德境界的不断提升。

2.深刻理解一定社会的道德关系和幼儿教育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关系

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表现形式是主观的,但其内部却是客观的,是教师对一定社会道德关系和幼儿教育职业活动中各种道德关系的自觉反映和深刻理解。教师职业良心作为道德责任感,是教师在深刻体验和认识到自己对幼儿、对幼儿家庭、对社会客观上所承担的义务时,才产生和形成的。而作为自我评价能力,反映的也是客观存在的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和教育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要求。没有这些道德要求,或这些道德要求没被教师所认识和理解,就不能转化为教师的内在信念,也就不可能形成教师的职业良心。因此,幼儿教师应自觉认识并深刻理解一定社会的道德关系和幼儿教育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关系,并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教育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

3.自觉进行职业道德的自我体验和自我教育

教师职业良心是存在于教师内心的自我道德信念和要求,是一种“道德自律”。幼儿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自己在幼儿教育实践中的自我修养、自我体验和自我教育,取决于教师将职业道德的要求由“他律”转变成“自律”。在此过程中,它需要教师在自我修养的过程中,克服个体本体道德与社会职业道德的矛盾、知与行的分离及得与失的冲突,实现道德“实然”向道德“应然”的跨越。换言之,真实的职业良心是教师“自家的准则”,只有通过养性、养德、养学、养行等良心修养举措来提升自身的道德境界和精神境界,职业良心才能在幼儿教师内心深处不断生长、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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