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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实例成功解析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许多企业的负责人认为,税收问题主要在会计和财务环节,与税收有关的一切事项都应当由财务人员来负责。在此通过具体纳税筹划故事解析,帮助纳税人纠正认识,完善企业涉税管理,从而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益。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随即在决定书中对其作出了处理及处罚决定,即某公司补缴增值税35744107.18元,并对前述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12975984.93元。

纳税筹划实例成功解析

票款抬头不一致 业务流程有问题

包装租赁期限紧 及时处理是上策

运费筹划技巧多 符合法律关键

筹划转租变中介 老板税收成倍减

房产抵押为贷款 一进一出税负

建筑税收负担重 筹划减负效果灵

筹划土地增值税 房产企业需慎言

工商企业三角恋 委托处理把线牵

谁不想通过纳税筹划降低税收负担呢?可以这么说,只要是生产和经营者,没有人不想。但是,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许多企业的负责人认为,税收问题主要在会计财务环节,与税收有关的一切事项都应当由财务人员来负责。所以,绝大多数老板都将税收问题的解决寄托在本企业的会计和财务人员身上。久而久之,许多财务人员也将有关税收问题的责任全部承担下来。

其实,这是一个需要澄清的认识误区。事实上,企业的涉税风险80%以上不是产生在财务环节。因此,财务人员在处理涉税事项的过程中常常感到十分无奈:许多涉税事项他们想负责,但是无力负责;他们想处理,但是没有资格来处理;他们想控制,但是没有权力来控制!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尴尬的状态呢?其实原因很简单,按照会计的工作职能,目前企业财务人员所从事的工作都是一些事后反映(核算)的经济事项。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经营管理分别产生“三流”,即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在一般情况下,货物流是由其他部门控制的,信息流是由财务部门控制的,并且通过资金流与其他部门连接。纳税义务往往在物流产生环节就已经发生,只是通过信息流体现出来。也就是说,与经济事项有关的纳税义务在到财务人员手中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在此通过具体纳税筹划故事解析,帮助纳税人纠正认识,完善企业涉税管理,从而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益。

本话题的新闻背景(www.xing528.com)

2009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要求税务机关完善和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税务稽查,规范税收秩序。规定加大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力度,继续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账外经营、两套账等手段偷逃税款行为;重点查处企业利用电子账簿虚假记账、隐匿或销毁电子账簿,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型支付手段逃避纳税的问题,以及关联企业利用区域税收优惠转移应税收入问题;重点关注零税负申报、低税负和跨国经营企业涉税问题;对国内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查处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将低退税率产品按高退税率产品申报退税,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继续查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有关征税政策调整前存在的疑点,应加大检查力度;高度关注增值税转型后,部分企业将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列入当期抵扣的新动向,重点查处利用真票套打、虚开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偷骗税的违法行为。为了进一步做好加强征管、堵漏增收工作,确保完成2009年税收收入增长预期目标,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国税发〔2009〕114号),并于2009年7月27日发布。该措施规定,重点对大型专业市场中“前店后厂”型纳税人加强行业税负分析,掌握行业经营特点,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力度;加强对装饰、建材、钢材、家具服装餐饮、娱乐、美容等行业的稽查力度。

所有这些,都对纳税人的企业税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要求。而学习这些政策,人们自然会想到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查处的重大税务案件。

某公司税案回放

2007年4月3日,某公司的一纸公告使得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浮出水面。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3月30日向其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显示,某公司自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从深圳25家企业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231份,价税合计246003561.58元,税金35744107.18元。同时,在2002年4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公司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三家企业开出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35879157.37元,税金为6099456.77元。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随即在决定书中对其作出了处理及处罚决定,即某公司补缴增值税35744107.18元,并对前述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12975984.93元。同时,拟对公司因非法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而造成的少缴增值税税款处以0.5倍罚款17872053.59元,并对公司因虚开增值税发票处以0.5倍罚款3049728.39元。

有关资料显示:2002年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某公司及D商城在接受N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从事服装进口业务的过程中,被N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利用,被动接受了其幕后控制非法公司所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并因业务流程被N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控制虚开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公司及D商城被卷入该增值税案中。公司已于2004年12月主动调整了进出口业务的分管领导,并中断了与N投资公司的合作,停止了该项业务;D商城也于2005年10月调整了主要负责人,并中断了与N投资公司的合作,全面停止了该项业务。

某公司税案一经公布,该公司的股票一下子就被牢牢地封死在跌停板上!作为某公司在国内虽然算不上大型企业,但也算得上是一个规模企业了,其管理机制是由传统的国有经济模式转化而来的,拥有目前多数国有企业的特点,其管理机制不能说不完善。可就是在这样的规模企业下面,却连续三年在从事着如此严重的犯罪活动!专家视点

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人在现行税收制度条件下,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适当安排投资行为和生产经营业务流程,通过合理的财务协调和有机的会计处理,巧妙地安排纳税方案,在合法的前提下,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涉税经济行为。纳税筹划一般情况下能够让有关企业少缴税,但考核纳税筹划效果的最高目标是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

上海普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咨询专家认为,纳税筹划从投资人开始谋划投资活动就应当开始了。因为各国、各地区的经济环境有别,不同行业的税收政策也存在差异;投资人注册的企业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会也有所不同。另外,企业的经营资格、经营方式不同,税收结果也不一样。在投资活动初期就进行纳税筹划,可以产生意外的投资结果。

涉税事务在企业实践中的特点是:产生纳税义务的“环节”分布在企业经济活动的各部门和各岗位,而涉税风险防范也就需要各部门信息互相沟通,大家齐心协力,确保内部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一致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规避涉税风险。而纳税筹划,更是一项需要多部门配合的综合性经济活动,有时需要通过企业政策的变通,从而调整企业的业务运作流程,最终实现节税效果。也就是说,进行纳税筹划,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弹性有很高的要求。

许多企业的老板认为:只要找一个高水平的财务总监(经理)就可以了,企业的税收问题主要由会计和财务部门解决,其实这是一个认识误区。因为会计的职能是事后反映(核算)经济事项,纳税筹划的重点环节主要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业务流程中。许多纳税风险在财务环节之前就已经产生了。如果对投资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展开分析就不难发现,纳税义务的发生80%以上不在会计和财务环节。比如,企业购买原材料接受虚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属于逃避纳税,企业因此会受到处罚。事实上,问题发生在采购人员那里!再比如,让企业重复缴税的原因多数是业务合同签署得不科学,特别是企业对外扩张、资产重组等事项更容易让企业多缴税,而这些事情往往是老板自己在操作。由此可见,纳税筹划的重点应当在投资、生产和经营等业务流程环节,所以规避涉税风险也应当从这些环节开始。笔者在近年来的讲座中一再呼吁,纳税人应当强化全员管理税收意识。下述案例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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