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近年来他采取多角经营的策略创办了甲、乙、丙三家个人独资企业,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甲企业为五金加工厂,注册资本为20万元,2012年度账面实现利润10万元,他从甲企业领取工资42 000元;乙企业为科技服务中心,注册资本为15万元,2012年度账面实现利润8万元,他从乙企业领取工资42000元;丙企业为商品销售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2012年度账面实现利润9万元,他从该企业领取工资42000元。
事业初具规模,他觉得需要专家辅助,于是聘请了注册税务师作为自己的顾问。2012年年底,上海坤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注册税务师小方对沈某的企业进行了盘点。小方发现:沈老板的个人所得税方面有较大的文章可做。
筹划分析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当年度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
因此,沈某的几个应税项目应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沈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
(100000+42000+80000+42000+90000+42000-42000)×35%-14750=122450(元)
在这里应该注意,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是有文件规定的,个体户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
筹划思路
沈某兴办的三个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能扣除一次费用,如果将三个企业的性质重新安排,甲企业的性质不变,仍作为个人独资企业,而将乙企业变更为个体工商户;将丙企业变更为责任有限公司。假设其经营业绩不变,其结果将如何呢?实施此方案后,沈某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甲企业所得为100000元,如果扣除法定的420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00000-42000)×20%-3750=7850(元)
作为个体工商户,乙企业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0-42000)×20%-3750=3850(元)
作为责任有限公司,丙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90000-42000)×10%=48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零,两者合计6250元。(www.xing528.com)
如果分为三个企业,则合计应缴税为
7850+3850+4800=16500(元)
纳税筹划后,沈某应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为16500元,比纳税筹划前的122450元节税105950元。
筹划点评
从所得税的角度而言,我国的所得税政策比较复杂,责任有限公司实行企业所得税实行双重税制,即在征收了一道企业所得税后,再征收一道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还有更优惠的照顾税率,况且,在责任有限公司可以列支业主的工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个体工商业所得税制度,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同时,对于一个人投资两个以上相同性质企业的,在年底进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将投资者在各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和其他所得合并起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就为人们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提供了可能,人们完全可以反过来运用这些政策,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背景资料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
(续)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3500〕91号文件)规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文件)规定其费用标准为每年4.2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文件)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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