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企业集团2012年6月18日对集团公司内部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该企业集团内部的甲企业当年产销两旺,预计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78350万元,比上年增长43%,利润为8520万元,比上年增长51%;而该企业集团内部的乙企业却遇到了非常情况,2012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3050万元,比上年下降27%,发生亏损340万元,比上年下降34%。该企业集团内部的甲、乙两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都是25%。
筹划思路
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甲企业的部分产品与乙企业属于同一类型。2012年6月,集团财务处建议将甲企业的生产产品与乙企业相似的A生产线租赁给乙企业,租赁费为50万元。A生产线价值为2000万元,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500万元。该建议得到集团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于2012年6月30日开始实施。
该条生产线的租金应缴纳营业税额为
50×5%=2.5(万元)
该条生产线的租金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2.5×(7%+3%)=0.25(万元)
将该生产线出租给同一集团的乙企业,每年租金收入50万元(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独立第三方的水平一致,符合独立核算原则)。只是将甲企业的应税利润250万元转移到亏损企业乙企业中去了。而从企业的经营情况来看,甲企业与乙企业在调整以后,跟往年相比变化的波动不大。在不知情的条件下,很难发现这个问题。
该生产线生产的产品应缴企业所得税额为
250×25%=62.5(万元)
通过纳税筹划后,集团公司获得纳税筹划收益为
62.5-2.5-0.25=59.75(万元)
CJ企业集团的丙公司是一家技术开发性企业,产品的利润率达48%。但由于其销售额没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当地科委不同意上报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新技术企业。考虑到丙企业的产品在当地没有可比性,集团公司考虑通过将该企业的生产设备租赁给属于民政福利企业的丁公司生产的办法来纳税筹划税收(丁企业的“四残人员”占企业人员总数的52%)。其纳税筹划过程如下所述。
(1)丙公司以较高的租金将三台数控机床租赁给丁公司,每台租金为20万元/年,三台合计支付租金60万元/年。
(2)丙公司将高科技产品以半成品的名义(实际上该产品在丙公司已经完成了主要生产流程)以10%的利润率销售给丁公司,丁公司取得这种产品后再经过简单的工艺处理后即以48%的利润率销售,全年通过这种操作程序销售产品2300万元。
集团公司通过纳税筹划转移的增值税为
2300×(48%-10%)×17%=148.58(万元)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148.58×(7%+3%)=14.86(万元)
转移企业所得税:(www.xing528.com)
2300×38%×25%=218.5(万元)
租赁设备应缴纳营业税:
60×5%=3(万元)
租金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3×(7%+3%)=0.3(万元)
租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60-3-0.3)×25%=14.175(万元)
集团公司实际获得纳税筹划收益为
148.58+218.5-14.86-3-0.3-14.175=334.745(万元)
当然,本来在一家企业生产的产品换成两家企业生产,还要发生运费和其他管理费用,但由于数量较小,在这里我们忽略不计。
筹划点评
租赁是一种重要的经营手段,目前,租赁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已得到广泛应用,许多专门的租赁公司也应运而生。租赁包括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两种,由于它们具有不同的特点,从而适用于不同的场合。
首先租赁是一个重要的筹资手段。对承租人来说,只需按期支付租金便可得到所需设备的使用权,不必为长期拥有机器设备先垫支资金,避免因短期资金集中支付而给企业资金平稳周转造成冲击,以及资金被长期占用或经营不当时承担的风险。其次租赁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手段。当前,在企业理财中,租赁已成为纳税筹划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减轻企业税负具有重要意义。在租赁活动中,承租企业支付的租金可以从成本中扣除,具有抵税效应。就出租方而言,出租既可以减少使用与管理机器设备所需追加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而租金收入适用于税负较低的营业税(税率为5%),这比产品销售收入所适用的增值税税负(17%)低。
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时,租赁可使其直接、公开地将资产从一个企业转移给另一个企业,实现利润、费用等的转移,最终达到整个集团税负减轻的目的。CJ集团公司是笔者的一家顾问单位,自从2006年以来,该集团公司在笔者的指导和策划下,进行了八笔租赁业务,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其实,这种纳税筹划方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两家企业适用的税率差别越大,租金越低,从一家企业转移到另一家企业的利润就越多,税负降低的幅度就越大,整个集团利润率增加的幅度就越大,纳税筹划的效果就越好。即使两家企业适用的税率相同,通过租赁也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注意事项
租赁如果被用于纳税筹划活动,其往往与转让定价一起来操作。也正因为通过租赁会将税收转移,所以租赁与转让定价一样,也是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纳税人在通过租赁纳税筹划税收时,一定要注意租赁过程中有关指标的掌握,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租金的收取不能低于同行业相同设备的租赁价格太多。否则,将不为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所认可。
以上纳税筹划,也可以将流水线直接租赁给丁企业。但应当注意的是,丁企业是一家民政福利企业,当“四残人员”达到一定的比例时,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管理一般来说都是比较严格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租赁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如果通过租赁流水线生产的产品不能作为民政福利企业的产品享受税收优惠,那么纳税筹划也就失去意义了。
筹划难点
这是一个系统性纳税筹划项目。本项目应当由企业集团外部门的筹划机构来操作,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将本事项放在企业集团利益整体中去运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因素较多,应该取得企业决策层的理解,更应该取得企业集团财务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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