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调查的目的就是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明案件事实。证据调查任务则是一个同证据调查的目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首先,证据调查的目的是证据调查任务的核心与集中概括,证据调查任务是证据调查目的的扩展和具体体现;其次,证据调查目的是案件中调查活动的具体方向和最终目标,证据调查任务是案件中调查的具体工作和具体要求;最后,就每次调查活动而言,证据调查的目的有可能实现也有可能无法实现,而调查任务则是应该完成的。相对来说,明确证据调查任务对于调查人员选择调查途径与策略更为重要。
(一)核查案件事实要素中的已知内容
核实已知内容是证据调查的首要任务。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案件事实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过,各种案件的时间都是由一些基本要素构成的,即平常所说的“七何”(何事、何时、何地、何情、何故、何物、何人)。调查人员在开始工作时并非对案件事实一无所知,但是为了避免先入为主和偏听偏信,调查人员必须首先核查这些已知要素或者某项要素中的已知部分。如在2001年常德“9·1”大劫案中,警方在开始工作时就已经通过调查知道何事、何时、何地、何情、何故,在现场散落的子弹壳中也可以分析出“何物”中的“使用武器数量、类型”等。
(二)查明案件事实要素中的未知内容
证据调查的中心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要素中的未知内容。未知内容可以是某项要素,可以是某项要素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某项要素的细节。
在这些未知内容中,往往有一项要素或内容是整个案件证据调查工作的关键;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来说,这一关键也有所不同。如:在盗窃案件调查中,“何人”往往是关键;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何时”和“何地”很可能是调查的关键。在“9·1”大劫案中,很显然,“何人”就是关键。总之,查明未知内容应该围绕这些关键内容来进行。(www.xing528.com)
(三)全面收集有关案件事实要素的各种证据
在有些情况下,查明案件事实要素的同时也就掌握了证明该项要素的证据,但是二者并不总是同时完成的。一般来说,证明一项事实要素的难度要大于查明该事实要素。就像你知道“1+1=2”并不等于你能证明“1+1=2”,也并不等于你能让别人都相信“1+1=2”;证明一项事实要素的难度要大于查明该事实要素。
根据证据的作用或功能的不同,需要调查人员收集的证据包括以下五种:主体证据、背景证据、解说证据、信用证据、情感证据。在实践中,一件证据可能同时具有多种功能,然而区分这五种证据有利于调查人员明确收集证据的具体任务,因而也有利于整个证据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综合评断有关案件事实要素的各种证据
对证据的综合评断既是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的保障,也是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的需要;这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会直接影响到整个案件证据调查的成效。对于检察官和法官等司法人员来说,对于证据的综合评断是其证据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综合评断有利于具体案件中证据调查工作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